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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115 年司促字第 21599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促字第21599號債 權 人 盧政利即佑協扶手工程行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許倚通即厚勁工程行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請補聲請狀末債權人之簽名或蓋章。

㈡請提出承攬契約書影本。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10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劉云軒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裁判日期:2026-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