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司促字第8284號債 權 人 君臨天下管理委員會法定代理人 張玲芬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陳忠男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提出債權人最新公所備查函影本。
㈡提出對債務人催繳管理費存證信函之掛號郵件回執(若所提
回執投遞記要顯示係由「管理委員會」代收,應一併提出經債務人簽收之郵件簽收紀錄以釋明催告繳納管理費之意思表示到達債務人。)㈢提出債務人區分所有之最新第一類建物登記謄本正本。(門牌:臺中市○○區○○○街00號3樓之1)。
㈣補正債務人究有無居住系爭建物所在地(即臺中市○○區○○○街00號3樓之1)及其釋明文件。
二、特此裁定。
三、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張川苑附註:
一、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