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5年度訴字第729號原 告 謝武彰被 告 陳品澔 陳淑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尚有應調查及補正之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5年6月30日下午2時2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巫淑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21 日 書記官 施玉卿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登記裁判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6-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