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民國九十一年度上訴字第一九八八號
上 訴 人即 被 告 庚○○ 男 四右上訴人因常業贓物等案件,不服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第一審判決(民國九十一年度訴緝字第三十八號,起訴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民國八十九年度偵字第一三四一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原判決撤銷。
庚○○共同以犯贓物罪為常業,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事 實庚○○基於賴以維生之犯意,自民國八十七年八月間起,明知不詳姓名之成年人等所販售之鴿子,係分別在北部、南部、中部等處山區或鄉間架設鳥網、竊網得來之申○○等人所有放飛比賽或練習之賽鴿,仍連續以每隻新臺幣(下同)一千元或一千二百元之代價故買之,再帶回彰化縣○○鎮○○路三二О巷三十八號住處、或其妻李黃小惠位於彰化縣○○鎮○○里○○路○○○號娘家等處藏置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之概括犯意,依照賽鴿腳環上之電話號碼,使用李黃小惠娘家之「00-0000000」號電話或公共電話作為連絡工具,向如附表所示之鴿主申○○等人恐嚇,要求以每隻一千五百元至三千五百元不等之代價回贖。庚○○為能取得被害鴿主之匯款且避免被查獲,竟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於不詳時日,利用前經彰化縣○○鎮○○路○○○號十三樓之二其友人莊麗香住宅拜訪之機會,乘莊麗香不注意時,竊取莊麗香之女D○○所有社頭郵局存簿儲金帳戶第0000000-0000000號儲金簿及該帳戶提款卡,並要求被害鴿主以匯款方式匯入該D○○之帳戶內,庚○○再以提款卡從自動提款機提領得贓款花用。到八十八年三月間起,庚○○又向不知情之其妻李黃小惠借用田中郵局存簿儲金帳戶第0000000-0000000號作為收取向賽鴿鴿主勒贖款項之用,至八十八年四月間,李黃小惠發現帳戶內所匯入之小額款項十分頻繁,因而生疑,乃向庚○○質問,而獲知上情,詎李黃小惠(已判刑確定)竟自該時起與庚○○共同基於故買贓物維生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絡,先由庚○○購入竊得之賽鴿後,再由庚○○或李黃小惠以電話連絡之方式,要求鴿主匯款進入上開D○○或李黃小惠之帳戶,由庚○○或李黃小惠以提款卡提領贓款花用。迄於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中午十二時許,經警持檢察官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彰化縣○○鎮○○路○○○號實施搜索時,當場尋獲尚未及向被害人亥○○等十三人恐嚇要取贖款之失竊賽鴿共十三隻(其中一隻所有人不詳,餘如附表編號一-十二),李黃小惠所有之郵局存簿一本、金融卡一張、印章一顆,因而查獲已被恐嚇取財得逞之被害鴿主申○○等四十六人(詳細被害人姓名、失竊時間、放飛地點、被竊鴿數、贖款金額、滙入帳戶等均詳如附表編號十三-五十八)。案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報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庚○○,除坦承有竊取D○○之儲金簿及提款卡外,矢口否認有上開故買贓物及恐嚇取財之犯行,辯稱其係向自稱檢到鴿子之人購買後,再依脚環上之電話號碼與鴿主連絡,僅賺取工資而已,絕無恐嚇之言詞,也非以故買贓物為常業等語。然查前項事實已經上訴人被緝獲後在原審坦承:「我是從八十七年八月開始以每隻一千、一千二百元買來的,我大致曉得這些鴿子是被竊網來的,我有打電話給鴿主,我都跟被害人說,我有你的鴿子,你付我電話費,我鴿子就還給你,每隻我收被害人的價格約是一千五百元到二千元,D○○是我朋友的孩子,我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把他郵局的提款卡、存摺拿來用」(原審卷第三十頁),又有李黃小惠在警訊中供證:「全部都是我先生庚○○打出的恐嚇電話,該不詳男子就是庚○○」,「該鴿子是我先生庚○○向別人買回來待贖的鴿子」,「那一通電話是庚○○要我打的,打電話及與被害人接洽的都是我,贖款二千一百元有滙入」,「我於八十八年四月份開始知道我先生從事擄鴿勒贖,是我先生告訴我的,我先生是用我父親所有之電話00-0000000,打電話給鴿子被害人,告訴被害人目前鴿子在他手中,若要拿回鴿子就滙錢進來滙到我的帳戶,田中郵局局號0000000-0000000,我曾親耳聽到庚○○打電話向被害人恐嚇勒索一、二次」,「我於八十八年三月份提供郵局帳戶供我先生使用,當時他說有用途,我就沒有多問,但到八十八年四月份我覺得可疑,再向他問,他才告訴我是用來擄鴿勒贖」(警卷㈠),復有被害人D○○指訴失竊郵局儲金存簿及提款卡屬實,也有被害人亥○○、K○○、未○○、U○○、寅○○、巳○○、V○○、H○○、宙○○、賴家樑、F○○、陳旺財、A○○、申○○、丁○○、天○○、Z○○、壬○○、卯○○、辰○○、郭奇文、己○○、O○○、T○○、B○○、X○○、丙○○、黃國充、地○○、戌○○、李火昇、黃○○、玄○○、戊○○、W○○、R○○、C○○、S○○、乙○○、宇○○、丑○○、彭炳榮、Y○○、酉○○、Q○○、E○○、甲○○、子○○、M○○、L○○、G○○、P○○、N○○、J○○、a○○、午○○、癸○○、b○○等五十八人於警訊中指述甚明,亦有各該匯款單收據影本、贓證物認領保管單、賽鴿等照片共十六幀、「(00)0000000」之電話通話紀錄(八十八年十月十八日至八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份、李黃小惠之郵局存簿一本、金融卡一枚、印章一枚等物附卷可稽,事證明確,其辯解顯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犯行應堪認定。
二、查被告本院訊問時坦承:「以前沒有工作,但現在已經有了,只是沒有繼續性。」(本院卷第二十六頁),李黃小惠在警訊中也供稱:「每一次擄鴿勒索的滙款進入我的郵局帳戶,我先生庚○○就叫我去以郵局提款卡領出來,領出來的錢我全權交給我先生庚○○,偶而我會因家用或小孩求學需要向他拿提款出來的錢」(警卷㈠),參以被告自八十七年八月起到八十九年二月十一日被查獲為止,時間長達約一年半之久,當時又無工作,自係以故買贓物為常業。又目前以捕捉他人賽鴿、再以電話要求匯款勒贖之事,時有所聞,鴿主若未匯入贖款,賽鴿即陷於不測,幾成一特定之恐嚇取財犯罪型態,顯亦為飼養賽鴿人士所聽聞、明悉;被告庚○○以電話向鴿主勒贖,自不待出言惡害之通知,被害人亦無敢不依指示匯款,本件被告縱無出言通知惡害,仍成立恐嚇取財罪,怠無疑義。至附表編號㈠至部分,被告尚未打電話向被害人要求贖款,已經被告供明,也經被害鴿主張東陽、K○○、未○○、U○○、寅○○、巳○○、V○○、H○○、宙○○、賴家樑、F○○、陳旺財等在警訊中供明無誤,是被告此部分尚未看手於恐嚇取財之犯行,即不構成恐嚇取財未遂罪,要無可疑。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五十條、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常業贓物罪,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之恐嚇取財既遂(附表編號十三-五十八)及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之竊盜罪,被告先後多次恐嚇取財,時間緊接,犯罪構成要件相同,顯係基於概括犯意,為連續犯,又被告所犯上開三罪間,有方法結果之牽連關係,應從重之常業贓物罪處斷,被告庚○○自八十八年四月間以後之犯行,李黃小惠二人間,有犯意連絡及行為分擔,應論以共同正犯,至被告所犯竊盜罪雖未經檢察官起訴,然與起訴部分有裁判上之一罪關係,本院自得併予審理,原審對被告科刑雖無不合,被告上訴意旨否認其有故買贓物及恐嚇取財之犯行,亦無理由,然原判決認被告犯有恐嚇取財未遂罪之犯行,尚有未合,且原判決認被告有竊盜之犯行,並未說明其論罪之依據,且據上論斷欄也未引用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亦有未當,仍應將原判決撤銷,爰審酌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所生之危害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仍科處原判所處之有期徒刑一年十月,以示懲儆。
至扣案之李黃小惠郵局存簿、郵局金融卡、李黃小惠印章等物,因存簿尚有其私人之存款、郵局金融卡亦須使用來提款、印章並未作為犯罪之用,故均不予沒收,併予敘明。檢察官起訴認被告尚有恐嚇取財未遂之犯行,由於被告此部分不構成犯罪,已詳述如前,因與科刑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而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五十條、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第三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三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辛○○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十四 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羅 得 村
法 官 劉 榮 服法 官 陳 毓 秀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書記官 林 水 濱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一 月 十四 日附錄:
刑法第三百五十條:
以犯前條之罪為常業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I附 表 :
┌──┬───┬────┬────┬──┬────┬────┬─────┐│編號│被害人│失竊時間│放飛地點│鴿數│贖款金額│鴿腳環號│備 註│├──┼───┼────┼────┼──┼────┼────┼─────┤│ 一 │亥○○│88.11間 │台東 │ 一 │尋獲鴿子│灰015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二 │K○○│88.12.2 │高雄 │ 一 │尋獲鴿子│灰09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三 │未○○│89.1.11 │屏東 │ 一 │尋獲鴿子│44032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四 │U○○│88.10.15│高雄 │ 一 │尋獲鴿子│330987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五 │寅○○│88.1.21 │台南 │ 一 │尋獲鴿子│001400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六 │巳○○│88.12.5 │南部 │ 一 │尋獲鴿子│088584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七 │V○○│89.1.20 │台南 │ 一 │尋獲鴿子│9154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八 │H○○│89.1.4 │高雄 │ 一 │尋獲鴿子│080804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九 │宙○○│89.1.20 │台南 │ 一 │尋獲鴿子│258859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 十 │賴家樑│88.12.28│高雄 │ 一 │尋獲鴿子│042739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十一│F○○│89.1.18 │屏東 │ 一 │尋獲鴿子│327590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十二│陳旺財│89.1.29 │高雄 │ 一 │尋獲鴿子│671170 │恐嚇取財部││ │ │ │ │ │尚未打電│ │分不構成 ││ │ │ │ │ │話取贖 │ │ │├──┼───┼────┼────┼──┼────┼────┼─────┤│十三│A○○│88.10.19│高雄 │ 一 │1,500 │623243 │D○○帳戶│├──┼───┼────┼────┼──┼────┼────┼─────┤│十四│申○○│87.8.20 │台北外海│ 一 │2,020 │紅05 │D○○帳戶│├──┼───┼────┼────┼──┼────┼────┼─────┤│十五│丁○○│88.12.15│外海 │ 一 │2,100 │036970 │黃小惠帳戶│├──┼───┼────┼────┼──┼────┼────┼─────┤│十六│天○○│88.2.10 │南部外海│ 一 │2,000 │灰022 │D○○帳戶│├──┼───┼────┼────┼──┼────┼────┼─────┤│十七│Z○○│88.1.25 │南部外海│ 二 │3,000 │1440等 │D○○帳戶│├──┼───┼────┼────┼──┼────┼────┼─────┤│十八│壬○○│88.2.10 │南部外海│ 一 │2,020 │060038 │D○○帳戶│├──┼───┼────┼────┼──┼────┼────┼─────┤│十九│卯○○│88.11.10│台南 │ 一 │2,000 │565167 │黃小惠帳戶│├──┼───┼────┼────┼──┼────┼────┼─────┤│二十│辰○○│88.5.10 │員林 │ 三 │10,000 │095810 │D○○帳戶│├──┼───┼────┼────┼──┼────┼────┼─────┤│廿一│郭奇文│88.5.13 │南部外海│ 一 │1,200 │320582 │D○○帳戶│├──┼───┼────┼────┼──┼────┼────┼─────┤│廿二│己○○│88.5.12 │埔里 │ 二 │4,000 │313433 │D○○帳戶│├──┼───┼────┼────┼──┼────┼────┼─────┤│廿三│O○○│88.5.13 │南部外海│ 一 │1,500 │00000000│D○○帳戶│├──┼───┼────┼────┼──┼────┼────┼─────┤│廿四│T○○│88.5.10 │東石外海│ 一 │2,000 │053295 │D○○帳戶│├──┼───┼────┼────┼──┼────┼────┼─────┤│廿五│B○○│88.5.16 │員林 │ 二 │4,000 │471181 │D○○帳戶│├──┼───┼────┼────┼──┼────┼────┼─────┤│廿六│X○○│88.5.13 │東石外海│ 一 │1,800 │223320 │D○○帳戶│├──┼───┼────┼────┼──┼────┼────┼─────┤│廿七│丙○○│88.5.6 │鹿港 │ 一 │2,250 │111736 │D○○帳戶│├──┼───┼────┼────┼──┼────┼────┼─────┤│廿八│黃國充│88.5.13 │台南 │ 二 │4,000 │419287 │D○○帳戶│├──┼───┼────┼────┼──┼────┼────┼─────┤│廿九│地○○│88.11.18│外海 │ 一 │1,500 │1751 │黃小惠帳戶│├──┼───┼────┼────┼──┼────┼────┼─────┤│三十│戌○○│88.5.12 │北部 │ 一 │2,010 │282884 │D○○帳戶│├──┼───┼────┼────┼──┼────┼────┼─────┤│三一│李火昇│88.5.14 │屏東東港│ 一 │2,000 │00000000│D○○帳戶│├──┼───┼────┼────┼──┼────┼────┼─────┤│三二│黃○○│89.1.17 │高雄 │ 一 │1,500 │ │黃小惠帳戶│├──┼───┼────┼────┼──┼────┼────┼─────┤│三三│玄○○│89.1.15 │嘉義 │ 一 │1,515 │611 │黃小惠帳戶│├──┼───┼────┼────┼──┼────┼────┼─────┤│三四│戊○○│88.5.16 │外海 │ 一 │2,000 │ │D○○帳戶│├──┼───┼────┼────┼──┼────┼────┼─────┤│三五│W○○│88.11.8 │ │ 二 │3,000 │347908 │黃小惠帳戶│├──┼───┼────┼────┼──┼────┼────┼─────┤│三六│R○○│88.11.30│枋寮 │ 一 │1,500 │ │黃小惠帳戶│├──┼───┼────┼────┼──┼────┼────┼─────┤│三七│C○○│88.11.25│高雄 │ 一 │2,050 │171167 │黃小惠帳戶│├──┼───┼────┼────┼──┼────┼────┼─────┤│三八│S○○│88.11.25│高雄 │ 一 │2,000 │247700 │黃小惠帳戶│├──┼───┼────┼────┼──┼────┼────┼─────┤│三九│乙○○│89.1.6 │屏東 │ 一 │1,200 │018611 │黃小惠帳戶│├──┼───┼────┼────┼──┼────┼────┼─────┤│四十│宇○○│89.2.12 │大肚 │ 二 │4,000 │607714 │黃小惠帳戶│├──┼───┼────┼────┼──┼────┼────┼─────┤│四一│丑○○│89.1.2 │屏東東港│ 一 │1,500 │615110 │黃小惠帳戶│├──┼───┼────┼────┼──┼────┼────┼─────┤│四二│I○○│89.1.5 │高雄 │ 一 │1,500 │7267 │黃小惠帳戶│├──┼───┼────┼────┼──┼────┼────┼─────┤│四三│Y○○│88.11.15│枋寮 │ 一 │1,500 │347879 │黃小惠帳戶│├──┼───┼────┼────┼──┼────┼────┼─────┤│四四│酉○○│88.11.23│高雄 │ 一 │1,600 │16737 │黃小惠帳戶│├──┼───┼────┼────┼──┼────┼────┼─────┤│四五│Q○○│88.11.25│高雄 │ 一 │2,001 │1385 │黃小惠帳戶│├──┼───┼────┼────┼──┼────┼────┼─────┤│四六│E○○│88.11.6 │高雄 │ 一 │1,800 │ │黃小惠帳戶│├──┼───┼────┼────┼──┼────┼────┼─────┤│四七│甲○○│88.11.6 │寶來 │ 一 │2,000 │ │黃小惠帳戶│├──┼───┼────┼────┼──┼────┼────┼─────┤│四八│子○○│89.1.15 │東港 │ 一 │1,805 │ │黃小惠帳戶│├──┼───┼────┼────┼──┼────┼────┼─────┤│四九│M○○│88.12.30│ │ 二 │4,000 │8157 │黃小惠帳戶│├──┼───┼────┼────┼──┼────┼────┼─────┤│五十│L○○│88.5.11 │東港 │ 一 │2,020 │282884 │黃小惠帳戶│├──┼───┼────┼────┼──┼────┼────┼─────┤│五一│G○○│88.12.27│高雄 │ 一 │3,000 │00000000│黃小惠帳戶│├──┼───┼────┼────┼──┼────┼────┼─────┤│五二│P○○│88.5.11 │東港 │ 一 │2,030 │ │D○○帳戶│├──┼───┼────┼────┼──┼────┼────┼─────┤│五三│N○○│88.10.10│東港 │ 一 │2,500 │469701 │黃小惠帳戶│├──┼───┼────┼────┼──┼────┼────┼─────┤│五四│J○○│88.10.9 │台南 │ 一 │1,800 │339370 │黃小惠帳戶│├──┼───┼────┼────┼──┼────┼────┼─────┤│五五│a○○│88.10.9 │台南 │ 一 │2,005 │561301 │黃小惠帳戶│├──┼───┼────┼────┼──┼────┼────┼─────┤│五六│午○○│88.12.23│ │ 一 │2,000 │030625 │黃小惠帳戶│├──┼───┼────┼────┼──┼────┼────┼─────┤│五七│癸○○│89.1.6 │東港 │ 一 │1,500 │9844 │黃小惠帳戶│├──┼───┼────┼────┼──┼────┼────┼─────┤│五八│b○○│89.1.7 │東港 │ 一 │1,520 │609709 │黃小惠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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