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0年度聲減字第26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 刑 人 黃秀玉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詐欺等案件,已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人聲請減刑及定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0 年度聲減字第3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黃秀玉所犯如附表編號1 、3 所示之罪,均減刑如附表編號1 、
3 所載,與附表編號2 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秀玉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犯罪時間均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均經本院判決確定在案,其中附表編號1 、3 所示之罪,合於減刑條件,爰依法聲請減刑,並與附表編號2 所示不得減刑之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犯罪在中華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者,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下列規定減刑:死刑減為無期徒刑、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20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減其刑期或金額二分之一。」、「下列各罪,經宣告死刑、無期徒刑或逾有期徒刑1 年6 月之刑者,不予減刑:刑法…第201 條、…第339 條、…之罪。」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 項、第3 條第1 項第1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黃秀玉所犯如附表所示詐欺等罪,業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其中如附表編號1 、3 所示之罪,受刑人犯罪之時間在民國96年4 月24日以前,且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之規定,聲請人聲請減刑,應予准許(附表編號2 所示之罪則不符合上開減刑之規定,不予減刑,併予敘明)。又聲請人就附表編號
1 、3 所示之罪減刑後之刑期,與附表編號2 所示不應減刑之罪所處之刑,聲請定其應執行刑,本院審核結果認其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刑。
四、據上論斷,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 條第1 項第3 款、第8 條第1 項、第11條、第12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 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8 日
刑事第十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郭 同 奇
法 官 張 智 雄法 官 陳 慧 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洪 麗 華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2 日附表:
┌──────────┬───────────┬───────────┬───────────┐│編 號│ 1 │ 2 │ 3 │├──────────┼───────────┼───────────┼───────────┤│罪 名│詐欺 │偽造有價證券 │詐欺 │├──────────┼───────────┼───────────┼───────────┤│宣 告 刑│有期徒刑8月,減為有期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10月,減為有期││(保安處分/褫奪公權)│徒刑4月 │ │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95年10月底某日 │96.01.30-96.02.09 │96.02.26 │├──────────┼───────────┼───────────┼───────────┤│偵查 (自訴) 機關│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 │臺中地檢98年度偵字第 ││年 度 及 案 號│5735號 │5735號 │5735號 │├─┬────────┼───────────┼───────────┼───────────┤│最│法 院│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後├────────┼───────────┼───────────┼───────────┤│事│案 號│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實├────────┼───────────┼───────────┼───────────┤│審│判 決 日 期│ 98.09.10 │ 98.09.10 │ 98.09.10 │├─┼────────┼───────────┼───────────┼───────────┤│確│法 院│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 臺中高分院 ││定├────────┼───────────┼───────────┼───────────┤│判│案 號│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 98年度上訴字第1570號 ││決├────────┼───────────┼───────────┼───────────┤│ │判 決 確定 日 期│ 98.09.10 │ 98.10.02 │ 98.09.10 │├─┴────────┼───────────┼───────────┼───────────┤│所 犯 法 條│ 刑法第339條 │ 刑法第201條 │ 刑法第339條 │├──────────┼───────────┼───────────┼───────────┤│合於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符合 │不符合 │符合 │├──────────┼───────────┼───────────┼───────────┤│備 註│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 │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 │臺中地檢98年度執字第 ││ │13425號 (已發監執行) │13425號(已發監執行) │13425號 (已發監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