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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上易字第 860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上易字第860號上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鄭進安

鄭琦華共 同選任辯護人 蔡嘉容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等詐欺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度易字第3380號中華民國107年5月31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22478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上訴駁回。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鄭進安為被告鄭琦華之父,2人先前分別受僱於址設臺中市○○區0000000路00號「閎邦化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閎邦公司)擔任生產課課長、送貨司機。被告鄭進安於閎邦公司任職期間,負有審核被告鄭琦華請領加班費時數是否屬實之責,明知被告鄭琦華於附表所示日期之中午12時起至下午1時止之休息時間,並無實際加班之事實,竟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不法之所有,與被告鄭琦華共同基於詐欺取財之犯意聯絡,由被告鄭進安於附表所示日期之攷勤表上填寫「12:00-13:00」,並蓋印「鄭進安」之章,以此證明被告鄭琦華有於附表所示之日期加班1小時,再由不知情之總務人員卓雅惠每月彙集攷勤表及製作加班費報表後,接續核發加班時數102小時,共計新臺幣(下同)1萬2,954元之加班費予被告鄭琦華,足生損害於閎邦公司。嗣閎邦公司清查被告鄭琦華之攷勤表及調閱相關資料,始查悉上情。因認被告鄭進安、鄭琦華均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嫌。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第301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此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之資料,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最高法院29年上字第3105號、40年臺上字第86號判例)。

三、公訴意旨認被告鄭進安、鄭琦華涉犯詐欺取財罪嫌,係以被告鄭進安、鄭琦華、告訴代理人張勝凱、證人卓雅惠、陳怡榮、劉月雲、柯榮洲於偵訊時所述、被告鄭琦華之攷勤表影本、閎邦公司銷貨憑單、車號00-0000號自用小貨車之交通○○○區○道○○○路局委託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車輛通行明細(下稱ETC通行明細)等,為其論據。訊據被告鄭進安固坦承其有於附表所示日期在被告鄭琦華之攷勤表填載「

12:00-13:00」,並蓋印「鄭進安」之印文,被告鄭琦華固坦承其有領取附表所示之加班費,然其2人均否認有何詐欺取財犯行,被告鄭進安辯稱:從公司設立開始就有加班費制度,司機上路在中午時不可能馬上休息,所以才有加班費的設計,我在攷勤表也有註記中午是申報加班的時段,是真的有加班,才有報加班費,加班費經我往上呈報後,還需要經過總經理審核等語;被告鄭琦華辯稱:我是有加班才報加班費,我並沒有騙他們等語。

四、經查:㈠被告鄭進安為被告鄭琦華之父,2人先前分別受僱於告訴人

閎邦公司擔任生產課課長、送貨司機,被告鄭進安於閎邦公司任職期間,負有審核被告鄭琦華請領加班費時數是否屬實之責,其有於附表所示日期之攷勤表上填寫「12:00-13:00」,並蓋印「鄭進安」之章,以此證明被告鄭琦華有於附表所示日期加班1小時,經總務人員卓雅惠每月彙集攷勤表及製作加班費報表後,由閎邦公司接續核發加班時數102小時、共計1萬2,954元之加班費給被告鄭琦華之事實,為被告2人所承認,並經證人卓雅惠於警詢、偵訊及原審審理時證述無訛,且有被告2人戶籍資料查詢結果、被告鄭琦華之攷勤表(打卡紀錄)、每月加班明細、每月薪資明細表在卷為憑,此部分事實堪認為真正。

㈡證人即告訴代理人張勝凱雖於偵訊時證稱:伊之工作性質係

外務性質,總經理陳怡榮沒有跟伊說過可以申報加班等語(偵卷第12頁);原則上司機休息時間都是自行安排,司機屬於外務工作,所以中午報加班有點牽強,若司機提早到公司就可以自行休息了等語(偵卷第28頁);鄭琦華不需要在中午休息去送貨等語(偵卷第33頁反面);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係閎邦公司規定之休息時間,鄭琦華工作是外務,休息時間係彈性的,加班時間應該要利用下午5時至6時,伊自己也是外務,中午也在外面,但伊沒有在中午報加班等語(交查卷第9頁反面)。並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伊於103年7月1日起至閎邦公司擔任業務,伊幾乎都在外面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上班,伊1個月會到公司2、3次開會、報告業績,閎邦公司規定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係休息時間,鄭琦華於104年5、6月間沒做之後,後面接手之司機,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完全沒有報過加班,下午5時至6時有,103年7月之前閎邦公司運作情形及司機工作情況伊不瞭解等語(原審卷第107頁反面至110頁、112頁)。惟按憲法第153條第1項規定:「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此明確揭櫫我國保護勞工之立國目的,又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應按一定標準加給,勞動基準法第24條亦有所明文,從而若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之事實,除另有約定且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最低標準外,雇主即負有給付加班工資之義務,此乃保護勞工之法律甚明。則證人張勝凱證稱被告鄭琦華之工作性質屬外務,具有彈性,不應於中午時間申報加班等語,顯然忽略上開加班費用之申請,係依「被告鄭琦華有無加班之事實」為認定,與工作性質尚無關聯,難認可採;且閎邦公司101年5月28日之行政管理規章第9條(加班費申請辦法)第1項規定:「於非上班時間內因公加班工作,應填報加班申請表經主管核准,才可報領加班費。」第3項規定:「業務人員因業務績效不得請領加班費。」(交查卷第15至16頁)則依該等規定,被告鄭琦華並非閎邦公司行政管理規章所定不得請領加班費之員工,反而證人張勝凱因負責業務工作,而經規定不得請領加班費,是被告鄭琦華之業務性質,顯與證人張勝凱迥不相同,證人張勝凱徒以自身中午無法請領加班費之經驗,推論被告鄭琦華從事司機工作,中午亦不得請領加班費云云,尚無可採。另依證人即閎邦公司總經理陳怡榮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本案發生後,106年7、8月開始閎邦公司之司機改為承攬之方式,勞、健保掛在工會,而伊於104年7月鄭進安離開後開始管理廠內事務,直到106年7、8月間司機還是閎邦公司之員工,伊管理後就規定沒有加班,因為輸送量沒那麼多等語(原審卷第144頁反面),則閎邦公司既係於104年7月間被告鄭進安離開公司,而由證人陳怡榮接任管理廠內事務後,方規定司機沒有加班,其後再以承攬方式迴避僱傭關係,自難據以推論背景事實毫不相同之104年7月前被告鄭琦華之司機工作,有無於中午加班之事實。況證人張勝凱證稱其係於103年7月1日起方至閎邦公司擔任業務,對於到職前之公司運作情形不清楚等語,則附表編號1至34所示被告鄭琦華請領加班費之時點,證人張勝凱均尚未到職,如何得悉被告鄭琦華有無加班之事實?且證人張勝凱證稱其到職後幾乎都在外面跑業務,不需要到公司上班,每個月僅到公司2、3次開會、報告業績等語,則其就附表編號35至102部分,亦無法親身見聞被告鄭琦華是否確有於各該時點加班,所為不利於被告2人之證述即乏所據。

㈢證人即閎邦公司總經理陳怡榮於偵訊時證稱:伊於100年起

在閎邦公司擔任總經理,近5年係創業時間,伊負責行政、採購、研發、販賣,伊亦有指派鄭進安擔任課長,伊沒有決定司機中午沒回來,吃完飯繼續送貨,中間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就算加班這件事等語(偵卷第28頁反面);於原審審理時證稱:鄭琦華主要工作是司機,鄭進安離職前4、5個月態度大變、大吼大叫,不配合做事,後來伊請張勝凱去調查,發現不只有加班費的問題,還有化工之鐵桶、卡車、電瓶器都有問題,(又稱)鄭琦華離開閎邦公司時伊還沒發現鄭琦華中午請領加班費有問題,是請張勝凱調查才知道,(經提示證人張勝凱證述,又稱)張勝凱所證大概於103年10月份間,有1次伊指示鄭琦華去高雄送貨,但鄭琦華拒絕,那時伊跟張勝凱就開始注意鄭琦華之出勤狀況乙情屬實,閎邦公司加班費請領是由卓雅惠彙總攷勤表製作加班費報表後,送給生產課長鄭進安,之後呈上來給伊簽核,伊相信他們就簽核蓋章,簽核後給會計撥款,伊有看過攷勤表,但伊沒有發覺鄭琦華有中午報加班,而且有上百次之情形,知道伊也不敢辦,(又稱)103年10月伊就懷疑鄭琦華虛報加班,但伊不敢處理,伊也有核發誤餐費,100年伊任職後現場生產會因為訂單而加班,但司機沒有,因為運輸量沒有那麼大,伊沒有跟鄭進安講好司機報加班費之模式等語(原審卷第144至147頁)。觀諸證人陳怡榮上開所證,其就是否曾與被告鄭進安談妥司機中午未返回公司繼續送貨,可申報加班一事,與被告鄭進安上開抗辯之情節不同,然縱未曾討論,勞工若確實有延長工時之服勞務事實,雇主本應依法給付加班薪資,業如前述,倘被告鄭琦華確有於中午12時至下午1時服勞務之事實,殊不得以未經證人陳怡榮同意為由,即認被告鄭琦華不得領取中午加班費。又證人陳怡榮對於究竟何時發現被告鄭琦華有申報中午加班費一事,先稱係被告鄭進安離開公司前性情大變而開始調查,又改稱被告鄭琦華離開閎邦公司後才開始調查,經提示證人張勝凱之證述後,再改稱係103年10月即發現,所為證述前後已有矛盾;另證人張勝凱雖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伊大概是103年10月份間,有1次陳怡榮指示鄭琦華去高雄送貨,但鄭琦華拒絕,那時伊跟陳怡榮就開始注意鄭琦華之出勤狀況,當時鄭琦華中午就有在報加班,而103年10月至104年3月31日間,伊有跟陳怡榮說要注意鄭琦華之出勤,但伊當時才進公司3個月,沒有權限去查,正式開始查是104年2、3月間等語(原審卷第113頁),然證人陳怡榮既證稱閎邦公司人員卓雅惠彙總攷勤表製作加班費報表後,先送給被告鄭進安批核,被告鄭進安批核後,會呈給其批核,且其批核時有看過攷勤表等情,從而若證人陳怡榮業於103年10月發覺被告鄭琦華中午申報加班費有問題,何以於附表編號65至102所示之103年11月至104年3月31日止,仍批核同意繼續核給被告鄭琦華中午之加班費?此顯然有矛盾之處。再證人陳怡榮先證稱其簽核加班費發給之際,沒有發覺被告鄭琦華有申報中午加班費上百次之情形,又改稱103年10月就已經發現,但其不敢辦,又稱100年其擔任總經理以來,僅有現場生產趕工要加班,司機因為運輸量不大,不用加班等語,則其所證不僅前後不一,且倘被告鄭琦華擔任之司機工作中午毫無加班之需要,證人陳怡榮何以於附表編號1至102所示之103年1月13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長達1年餘之時間,均同意核給被告鄭琦華中午加班費用?是證人陳怡榮所證,顯然具有重大瑕疵;況經原審調取閎邦公司於103年2月至104年4月之誤餐費請款憑單(原審卷第53至62頁),該等請款憑單經手人為卓雅惠或註記「劉」之人,並經證人陳怡榮於執行長總經理欄位簽核,而每月均有被告鄭琦華申報中午誤餐費之紀錄,且該等紀錄與附表所示之中午加班費申報紀錄大致相符,證人卓雅惠並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只要有報加班費,伊就會加上誤餐費,因為中午沒有用餐等語(原審卷第114頁反面),則倘被告鄭琦華於附表所示時點,沒有於中午加班之必要,證人陳怡榮何以又持續核發中午之誤餐費給被告鄭琦華。凡此足徵證人陳怡榮上開所證,與客觀證據呈現之情狀相異,不值憑信。

㈣證人即閎邦公司作業員柯榮洲於偵訊時證稱:伊於閎邦公司

擔任作業員,最近剛升現場主管,鄭琦華擔任司機,公司僅有1個司機,若鄭琦華請假、客戶又很趕之情況,伊會幫鄭琦華送貨,伊只有幫鄭琦華1、2次而已,又鄭琦華到閎邦公司上班之前,伊會幫忙送貨,伊當時也是現場作業員,那時沒有司機,伊送貨期間只有2個月而已,伊送貨時沒有在中午12時至下午1時間申報加班費,伊都送附近之龍井、豐原及梧棲區等語(交查卷第26頁反面、28頁);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伊於100年9月開始任職於閎邦公司,剛開始於100年9、10月有送貨去豐原、龍井或梧棲,但伊不是專職司機,其他的貨怎麼送伊不知道,伊都是早上送貨,中午就回來了,沒有超過中午12時,所以沒有中午送貨報加班之情形,106年年初伊擔任現場課長,106年以前伊不清楚司機如何出貨、送貨,也不清楚司機有無加班等語(原審卷第140至142頁)。依證人柯榮洲上開所證,其僅曾於100年9、10月間兼任司機送貨至臺中市龍井、豐原及梧棲區,而其均係早上送貨,中午前即返回公司,至於閎邦公司其他貨物如何運送,其不清楚,且於106年其接任現場課長以前,閎邦公司之司機出貨、送貨情形,司機有無加班,其亦不清楚。從而證人柯榮洲既僅係短暫兼任司機,且送貨之地點僅有臺中市龍井、豐原及梧棲區,其工作之內容顯然與被告鄭琦華有所差異,自難以從事不同性質工作之證人柯榮洲未曾申報中午加班費之基礎,推斷被告鄭琦華亦無於中午加班之必要。

㈤就公訴及上訴意旨認附表編號2、6、14、17、18、24、25、

27、28、29、30、32、36、38、39、41、42、45、49、50、

51、52、56、77、82、84、86、88、89、90、95、96、97、102所示日期,被告鄭琦華均前往北部送貨,且於當日上午11時前後,最遲則於當日上午11時50分許,該車已下通霄苑裡交流道,又被告鄭琦華自承下交流道後至閎邦公司之車程約10餘分鐘,是被告鄭琦華於各該日期應可於中午12時許至下午1時許回到閎邦公司,應無於該時段加班之理部分:

1.證人即閎邦公司人員卓雅惠於警詢時證稱:伊於100年9月8日至104年4月2日間,在閎邦公司擔任總務、人事、業務助理、採購助理、生管及倉管,工作內容包括文具採購、人事作業、員工出勤狀況初步考核等語(他卷第22頁);於偵訊時證稱:伊工作內容要負責審核打卡紀錄,只要攷勤表上有主管章,伊就認可有加班,伊也負責訂便當,伊會問業助劉月雲司機會不會回來吃飯,因為司機行程是劉月雲排的,伊印象中鄭進安沒有問伊鄭琦華有沒有訂便當等語(偵卷第12至13頁);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伊有擔任生管工作,工作內容為現場排程、原料採購,伊也有兼任業助,是負責電子廠,客戶下單後伊會安排何時到貨,故會跟司機接觸請司機送貨,送環氧樹脂跟電子絕緣膠,正常情形是生管拿銷貨憑單會同司機去點貨,有時候趕時間,有可能同時備貨跟印銷貨憑單,之後司機就出貨,司機送貨地點可能有好幾個地方,若車子空間還夠,伊會協調安排好幾個送貨點,司機送貨過程中,伊會請司機到別處載原料、半成品或退貨,原料部分公司附近就有1家,司機都會送貨完順路去載,再回公司,銷貨憑單上不會顯示,那是突發狀況,若司機11點下高速公路,離公司很近,亦有可能繞到其他地方做事,今日列印之銷貨憑單,可能今日出貨,可能明天再出貨,也有可能好幾天後才出貨,而早上、中午都有可能備貨,若司機在工廠內利用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備貨,有可能可以報加班,鄭進安1個月大概會來問伊4、5次鄭琦華有沒有吃飯、是不是沒有來吃便當,閎邦公司中午加班情形很常見,是司機會加班,若客人工地需要、貨訂不夠,種種原因,都會指示司機中午送貨等語(原審卷第113頁反面至119頁)。

2.證人即閎邦公司人員劉月雲於警詢時證稱:伊於100年9月至104年11月16日止,在閎邦公司擔任生產管理員,負責訂單處理、生產排程、採購物料、倉管出貨處理等語(他卷第23頁);於偵訊時證稱:103年至104年閎邦公司僅有鄭琦華1位送貨司機,伊及其他部門人員都會安排他送貨,如卓雅惠,伊負責之部門係生產PU跟EPOXY樹脂產品,客戶若今日訂貨,要看生產時間,可能當天出貨,也可能隔1、2天出貨,貨物數量多會請鄭琦華送、數量少會請物流公司送,現場有人會備貨備好,若大家都在忙,鄭琦華就會自己搬貨物到車上,原則上1小時內會完成備貨,出貨路線安排是依照客戶之要求,或業務要求何件訂單比較急,就先送哪件訂單,順路的也會一起送,另外也要看數量,若送貨地點臺北1車就滿了,就不能一起備齊其他貨物,鄭琦華送貨之前,伊會順便請他到廠商那邊載原料,或者有訂單進來,但公司沒有貨,在他送貨時,伊也會跟他說回程時順便載東西回來,地點有大甲綺麗公司,還有另一家公司伊忘記名稱,另外有新竹有利細紗公司,但他何時去載伊不清楚,原則上中午12時至下午1時是休息時間不會去送貨,但要看客人,以符合客人要求前提下,由他自己決定時間,如果客戶說下午1點要到,他就會早上11點出去,這些送貨有銷貨憑單,載貨就沒有等語(交查卷第25至26、28頁);於原審審理時證稱:伊跟卓雅惠有安排司機送貨之路線,若司機出遠門跑臺北,中午勢必不會回來,近的送貨地點,也必須考量臨時插班部分,伊曾經指派司機在中午時間臨時去做其他事情,像去協力廠商處載原料或半成品,印象中有大甲綺麗公司、新竹有利細紗公司、峨嵋、大甲、清水、南投也有,這是經常性的,這種工作沒有特別記錄,伊只會跟鄭琦華講要去做什麼事情,伊指派司機中午去加班載貨,司機中午就不會回來吃飯,另業務下單或客戶直接跟伊或卓雅惠下單後,伊會協調安排司機送貨路線、順序、時間,知道今日出貨內容後,就通知現場撿貨,之後司機跟伊或卓雅惠一起去點貨,點完貨伊或卓雅惠就出單給司機去送貨,送貨時不會給司機固定之運送路線,只會跟他說哪一家客戶比較趕、幾點前要到,銷貨憑單伊都會先列印好,有時客人延期,會隔1、2天出貨等語(原審卷第120至123頁)。

3.依證人卓雅惠、劉月雲上開一致所證,被告鄭琦華送貨過程中,其等會請被告鄭琦華順路至協力廠商處載運原料、半成品或退貨,此部分沒有單據,證人劉月雲亦證稱被告鄭琦華送貨之前,其會順便請被告鄭琦華至廠商處載原料,而地點包括峨嵋、大甲、清水、南投等語。又依證人卓雅惠、劉月雲上開一致所證,銷貨憑單列印後,可能當日出貨,也有可能隔1、2天後才出貨,而證人張勝凱亦於偵訊時證稱:司機出車並無出車地點及里程數之登記資料等語(交查卷第20頁),從而僅依銷貨憑單上所載之列印日期、銷貨日期,無法認定該等貨物實際送貨之日期及確切時間。本件附表編號2、27、28、29、30、32、36、38(其中之103年7月15日銷貨憑單)、39、42、45、50、51、52、56(其中103年9月22日銷貨憑單)、84、86、89、90、95、96(其中104年3月13日銷貨憑單)所示之銷貨憑單列印日期(銷貨憑單及ETC通行明細之卷證出處,均詳附表所示,下同),均係於被告鄭琦華申報加班費日期之前,附表編號96甚至相差至3日,於未能確定該等貨物實際送貨時點之前提下,自不得據以推斷被告鄭琦華於該等日期並未實際加班。附表編號14、18、77、97部分,被告鄭琦華申報加班費之日期,閎邦公司並未提出銷貨憑單資料,然於該等日期,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車號00-0000號車輛卻均有行駛高速公路經過收費站之通行明細,且證人卓雅惠、劉月雲既均一致證稱被告鄭琦華送貨過程中,其等會請被告鄭琦華順路至協力廠商處載運原料、半成品或退貨,此部分沒有單據一情,顯見被告鄭琦華之工作內容,並非純屬載送貨物給客戶,另包括其他未具有單據記載之協助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從而尚難遽認被告鄭琦華於此部分日期並無於中午加班之情事。附表編號6、24、25、38(其中103年7月16日之銷貨憑單)、41、49、56(其中103年9月23日之銷貨憑單)、

82、96(其中104年3月16日之銷貨憑單)部分,其銷貨憑單所示日期,雖與被告申報加班費日期相符,然銷貨憑單上所載時間,並非全然與實際送貨時間一致,業如前述,且公訴意旨亦未考量被告鄭琦華另有從事不具單據之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附表編號6部分,其銷貨憑單列印時間為103年3月3日上午9時29分10秒,然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行經國道3號通霄苑裡南下交流道之時間為同日上午11時50分,依閎邦公司於臺中市大甲區之廠址至新北市新店區之送貨地點,被告鄭琦華顯無可能於1小時50分鐘內往返閎邦公司及新北市新店區,同時還需完成下貨之工作之可能。附表編號49部分,其銷貨憑單列印日期為103年9月2日下午3時7分24秒,然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當日行經國道3號通霄苑裡南下交流道之時間為同日上午10時2分,顯然早於銷貨憑單所載時間,而證人卓雅惠亦於原審證稱:銷貨憑單事後列印之情形不多,除非是電腦有問題,或是小姐請假要先出貨等語(原審卷第118頁反面),證人劉月雲亦於原審證稱:出車前銷貨憑單要先列印出來,應該沒有貨送完後,銷貨憑單才列印出來之情形,司機送貨出去,一定要有銷貨憑單,因為客戶要在上面簽名,銷貨憑單共有3聯,1聯給客戶、1聯公司自存、1聯跟客戶請款等語(原審卷第123頁反面至第124頁),是該份銷貨憑單,顯難證明被告鄭琦華當日實際工作狀況。附表編號96部分,其銷貨憑單列印日期為104年3月16日上午10時26分1秒,送貨地點為苗栗縣苑裡鎮,然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當日行經國道3號通霄苑裡南下交流道之時間為同日10時28分,被告鄭琦華何以於銷貨憑單列印後2分鐘後,即出現在通霄苑裡南下交流道?顯見該份銷貨憑單,並無法證明該日被告鄭琦華實際送貨情形。

㈥就公訴及上訴意旨認附表編號1、4、19、26、33、34、37、

43、59、67所示日期,被告鄭琦華之送貨地點均在臺中市各區,而送貨處僅1至4處不等,且其載運貨品數量並非龐大,尚無利用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加班之必要部分:

觀諸附表編號1、4、19、26、33、34、37、43、59、67之送貨地點,既均屬臺中地區,是被告所駕駛之上開車輛並無高速公路通過收費站之紀錄,即屬合理;且被告鄭琦華之工作內容,除領取銷貨憑單並載送貨物予客戶外,亦包括其他未具有單據記載之協助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業如前述,是公訴意旨徒以載送貨物之地點不多、載送之貨物不多,遽認被告鄭琦華於該等日期並無加班之必要,除明顯忽略被告鄭琦華猶具有其他工作內容外,亦輕忽勞工有無加班乃事實問題,就運送貨物之司機而言,公司交辦運送貨物之時間、客戶要求送達貨物之時間、裝貨、點貨之時間、道路路況、當日工作能力等,均係影響其工時之可能因素,不能概以運送地點、貨物內容不多,即論斷被告鄭琦華無加班之事實。

㈦就公訴及上訴意旨認附表編號44、48、70所示之日期,閎邦

公司當日並未出貨,且高速公路亦無被告駕駛之上開車輛之通行明細,是被告鄭琦華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許並無加班之事實部分:

1.告訴人閎邦公司於104年9月18日具狀提告之初,係就被告鄭琦華於103年1月起至104年4月止之全部中午12時至下午1時之申請加班費行為提告,此有刑事告訴狀及所附之攷勤表可稽(他卷第1至9頁),嗣經偵查檢察官命告訴代理人張勝凱提供103年1月起至104年2月止之送貨地點及出車、回車時間(偵卷第11頁反面),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即提供相關銷貨憑單、ETC通行明細,並表示新增告訴早上偽造加班之時段等語(偵卷第27頁反面),於同日經偵查檢察官勾稽後詢問,告訴代理人旋即表示其中數次不列入計算等語(偵卷第28頁),則告訴人所提之告訴,顯然不甚精確;又告訴代理人張勝凱於次一期日表示對被告鄭進安、鄭琦華提告範圍,以該次期日所提之資料為準,且整理資料之基礎為中午休息時間與ETC通行明細對照(偵卷第33頁反面、37至53頁),然經偵查檢察官訊問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前次期日所稱亦有出車至苗栗之依據,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又表示該等情形很少,此部分資料再陳報等語(偵卷第34頁反面),顯見告訴人提告所依據之證據,均係公司內部自行掌握之銷貨憑單及ETC通行紀錄,則告訴人是否係完整、全面之提出,抑或配合其提告之範圍而有所保留,殊有疑問之處。

2.本案再經偵查檢察官發交檢察事務官協助調查,經檢察事務官依告訴代理人張勝凱陳報之資料(偵卷第37至53頁)整理後,告訴人主張被告鄭進安、鄭琦華虛報加班費之次數共計136次、時間自103年1月2日起至104年3月31日止(交查卷第2至6頁),並據告訴代理人張勝凱確認無訛(交查卷第9頁反面)。其後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先表示公司係利用假日保養貨車,若平日保養,時間也不會那麼長等語(交查卷第9頁反面),經告訴人具狀陳報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維修保養紀錄後(交查卷第31至60頁),其中確有部分維修保養日期與被告鄭琦華申報加班費之日期相符,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即表示不提告(交查卷第64頁),另有部分被告鄭琦華申報加班費之日期,依ETC通行紀錄研判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仍在高速公路行駛,或應該仍在北部,告訴代理人張勝凱亦表示不提告(交查卷第64頁);且再經檢察事務官逐一勾稽送貨地點及ETC通行明細後,認定被告鄭琦華於特定日期之中午時段仍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或送貨地點較多,抑或於下午1時許即出現在高速公路上,告訴代理人張勝凱又表示就部分告訴日期無法證明,故不提告等語(交查卷第68頁反面至69頁、72至73頁、78頁反面)。足見依卷附之銷貨憑單及ETC通行明細,被告鄭琦華擔任司機期間,確實有經常於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加班送貨之情形,告訴人握有上開資料卻不予辨明或剔除無關部分,恣意全面提告,難認其所提告訴之內容具有可信度。準此,自不得徒以告訴人所提之銷貨憑單及ETC通行明細,作為判斷被告鄭琦華於特定日期之中午時段有無加班之依據;且告訴人所提告訴之內容雜沓,對於被告鄭琦華於特定日期之中午時段仍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或送貨地點較多,抑或於下午1時許即出現在高速公路上等事實,殊未能先行審查即貿然提告,其所提告訴內容之真實性,亦屬有疑;況被告鄭琦華之工作內容,除領取銷貨憑單並載送貨物予客戶外,亦包括其他未具有單據記載之協助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業如前述,殊難僅以當日未有銷貨憑單,即遽認被告鄭琦華當日無於中午加班之事實。

㈧就公訴及上訴意旨認附表編號3、11、16、21、22、46、47

、54、57、60、62、63、66、68、69、73、100、101所示日期,被告鄭琦華於當日上午送貨完畢後,於當日上午10時或11時許,駕駛上開車輛下交流道,應係已回到閎邦公司,而於當日下午1時30分許後,始又上高速公路,是其應無於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加班之理部分:

觀諸附表編號3、22、46、54、60、62、66、68、101所示之銷貨憑單,該等日期均僅有上午時段列印之銷貨憑單,未見下午時段列印之銷貨憑單,然該等日期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均有於下午時段行駛在高速公路之情狀。附表編號21、57、100所示之銷貨憑單,該等日期均僅有下午時段列印之銷貨憑單,然該等日期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均有於上午時段行駛在高速公路之情狀。附表編號11、16僅有告訴人自行製作之表格資料,未見任何銷貨憑單資料,然該等日期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卻仍有行駛高速公路之紀錄,從而尚難排除被告是否於該等日期中午時段有從事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工作之可能。況依編號62、69所示之銷貨憑單時間,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於上午之銷貨憑單印出時點之前,早已通過高速公路之ETC收費站,又依編號73所示之銷貨憑單時間,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於下午之銷貨憑單印出時點之前,亦早已有通過高速公路ETC收費站之情狀,足認被告鄭琦華除負責送貨工作外,亦有可能於該等日期中午時段從事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工作。

㈨就公訴及上訴意旨認附表編號5、8、10、12、13、15、20、

23、31、35、40、53、55、58、61、64、65、71、72、74、

75、76、78、79、80、81、83、85、87、91、92、93、94、

98、99所示日期,閎邦公司並未出貨或雖有出貨,然比對高速公路通行明細,被告鄭琦華僅利用當日上午或當日下午時間送貨,是應無於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加班之理部分:

觀諸附表編號8、83、93所示之銷貨憑單列印時間,均晚於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當日經過高速公路ETC收費站之時點;又附表編號10、12、13(僅有告訴人自行製作之表格資料)55、71、92均無銷貨憑單之資料,然該等日期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均有通過高速公路ETC收費站之紀錄,足認被告除負責送貨外,尚有可能於該等日期中午時段從事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而附表編號20、23、58、61、72、91所示之日期,當日上午已有銷貨憑單,且當日上午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有經過收費站之紀錄,惟同日下午(除編號23、61、72〈部分〉係同日上午稍後外)仍有銷貨憑單經列印,然同日下午被告所駕駛之卻未有再次通過收費站之紀錄,且附表編號20所示下午之銷貨憑單送貨地點係桃園市桃園區,附表編號58所示下午之銷貨憑單送貨地點係臺北市信義區,殊難想像被告鄭琦華駕駛之上開車輛,未有再次通過高速公路收費站之可能,是告訴人所提出之銷貨憑單、ETC通行明細是否完整、正確而足以反映真實,實有疑問。附表編號31、35、79、85部分,其銷貨憑單均係上午即列印,然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直至同日下午方有經過收費站之紀錄,亦足認銷貨憑單列印之時間,與實際送貨之時間有所落差。附表編號40、74、76、80、85、94、99部分,其銷貨憑單列印時間雖均早於被告鄭琦華所駕駛之上開車輛於同日經過收費站之時間點,然被告鄭琦華除送貨外,尚須從事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之工作,業如前述,亦無法遽認被告於該等日期除送貨外,即無於中午時段從事其他閎邦公司要求之工作之可能。

㈩就公訴意旨認附表編號7、9所示日期,被告鄭琦華於各該日

均前往北部送貨,於當日上午11時33分前,該車已下銅鑼三義交流道,是被告鄭琦華於各該日期應可於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回到閎邦公司,應無於該時段加班之理部分:

附表編號7、9所示之銷貨憑單列印日期,均與被告鄭琦華申報加班費之日期不符,公訴意旨復未舉證證明該等銷貨憑單均係該等日期所送貨,即遽認被告鄭琦華於該等日期係運送前一日之銷貨憑單內容;況被告除送貨外,亦須至協力廠商處載送公司所需之原料、半成品及退貨,業如前述,則被告鄭琦華縱使於附表編號7、9所示日期,於接近中午即經過國道1號銅鑼三義南下交流道,亦無法排除被告鄭琦華繼續至他處為公司指派之工作之可能。

五、綜上,依檢察官所提出之證據資料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尚難認被告鄭琦華於附表所示之時間未實際加班而有虛報中午加班費之情形,則被告鄭進安亦難與被告鄭琦華成立詐欺取財之共同正犯,故公訴人所為訴訟上之證明,尚不足為被告2人有罪之積極證明,無從說服法院形成被告2人有罪之心證。原審因此以不能證明被告2人犯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諭知被告無罪之判決。經核原判決對於不能證明被告2人有檢察官所指詐欺取財犯行,業已詳為調查審酌,並說明認定之證據及理由,且無違於證據法則,其認事用法均無不合。檢察官上訴意旨仍認應諭知被告2人有罪之判決,並不足採,業經本院指駁如前,其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白惠淑提起公訴,檢察官陳永豐提起上訴,檢察官徐松奎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6 日

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清鈞

法 官 柯志民法 官 黃小琴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書記官 李宜珊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6 日附表:

┌──┬───────┬───┬────────┬────┬──────┬─────────────┐│編號│加 班 時 間│誤餐費│ 送 貨 地 點 │載送貨物│ 出貨單時間 │ 高 速 公 路 行 車 紀 錄 │├──┼───────┼───┼────────┼────┼──────┼─────────────┤│ 01 │103年1月13日 │70元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8桶│103年1月13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閎邦公司陳報出│ │上午8時32分 │ ││ │ │ │貨單資料卷P9,下│ │42秒 │ ││ │ │ │稱陳報卷㈡) │ │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桶 │103年1月13日│ ││ │ │ │(陳報卷㈡P10) │ │上午8時33分 │ ││ │ │ │ │ │29秒 │ │├──┼───────┼───┼────────┼────┼──────┼─────────────┤│ 02 │103年2月6日 │70元 │新竹縣湖口鄉 │商品80桶│103年2月5日 │11時1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 │ │下午4時58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5秒 │(閎邦公司陳報車號00-0000 ││ │ │ │ │ │ │號車輛通行明細〈下稱陳報卷││ │ │ │ │ │ │㈠〉P18) │├──┼───────┼───┼────────┼────┼──────┼─────────────┤│ 03 │103年2月10日 │70元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32桶│103年2月10日│11時1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 │ │上午8時19分1│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14時28分 ││ │ │ ├────────┼────┼──────┤國道三號(南)臺中系統豐原││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8桶│103年2月10日│(陳報卷㈠P19) ││ │ │ │(陳報卷㈡P19) │ │上午8時18分 │ ││ │ │ │ │ │49秒 │ │├──┼───────┼───┼────────┼────┼──────┼─────────────┤│ 04 │103年2月24日 │未請領│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24桶│103年2月24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3) │ │上午8時4分25│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96桶│103年2月24日│ ││ │ │ │(陳報卷㈡P24) │ │上午8時5分26│ ││ │ │ │ │ │秒 │ │├──┼───────┼───┼────────┼────┼──────┼─────────────┤│ 05 │103年2月25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4桶│103年2月24日│13時5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4) │ │下午1時40分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23秒 │(陳報卷㈠P24) ││ │ │ ├────────┼────┼──────┤ ││ │ │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63桶│103年2月25日│ ││ │ │ │(陳報卷㈡P25) │ │上午8時15分 │ ││ │ │ │ │ │45秒 │ ││ │ │ ├────────┼────┼──────┤ ││ │ │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200 │103年2月25日│ ││ │ │ │(陳報卷㈡P25) │桶 │上午10時19分│ ││ │ │ │ │ │33秒 │ │├──┼───────┼───┼────────┼────┼──────┼─────────────┤│ 06 │103年3月3日 │70元 │新北市新店區 │商品40桶│103年3月3日 │11時5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7) │ │上午9時29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0秒 │(陳報卷㈠P27) ││ │ │ ├────────┼────┼──────┤ ││ │ │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60桶│103年3月3日 │ ││ │ │ │(陳報卷㈡P27) │ │上午8時18分 │ │├──┼───────┼───┼────────┼────┼──────┼─────────────┤│ 07 │103年3月4日 │70元 │桃園市大園區 │商品66桶│103年3月3日 │11時3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8) │、砂12包│下午3時36分5│國道一號(南)銅鑼三義 ││ │ │ │ │ │秒 │(陳報卷㈠P28) │├──┼───────┼───┼────────┼────┼──────┼─────────────┤│ 08 │103年3月12日 │70元 │彰化縣福興鄉 │商品50桶│103年3月12日│9時5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9) │ │上午11時33分│國道一號(南)彰化系統彰化││ │ │ │ │ │22秒 │(陳報卷㈠P29) │├──┼───────┼───┼────────┼────┼──────┼─────────────┤│ 09 │103年3月13日 │70元 │桃園市大園區 │商品60桶│103年3月12日│11時2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9) │ │下午4時31分 │國道一號(南)銅鑼三義 ││ │ │ │ │ │31秒 │(陳報卷㈠P30) │├──┼───────┼───┼────────┼────┼──────┼─────────────┤│ 10 │103年3月20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2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6) │ │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陳報卷㈠P36) ││ │ │ │南投縣南投市 │ │ │ ││ │ │ │(陳報卷㈡P26) │ │ │ │├──┼───────┼───┼────────┼────┼──────┼─────────────┤│ 11 │103年3月21日 │70元 │桃園市蘆竹區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47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6) │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4時34分 ││ │ │ │臺中市○○區 ○ ○ ○○道○號(南)大甲中港系統││ │ │ │(陳報卷㈡P26) │ │ │(陳報卷㈠P37) │├──┼───────┼───┼────────┼────┼──────┼─────────────┤│ 12 │103年3月28日 │70元 │苗栗縣大湖鄉 │無資料 │無資料 │13時3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6) │ │ │國道三號(北)苑裡通霄 ││ │ │ ├────────┤ │ │(陳報卷㈠P38) ││ │ │ │新竹縣湖口鄉 │ │ │ ││ │ │ │(陳報卷㈡P26) │ │ │ ││ │ │ ├────────┤ │ │ ││ │ │ │臺中市大甲區 │ │ │ ││ │ │ │(陳報卷㈡P26) │ │ │ │├──┼───────┼───┼────────┼────┼──────┼─────────────┤│ 13 │103年3月31日 │70元 │彰化縣福興鄉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26) │ │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陳報卷㈠P39) ││ │ │ │彰化縣芬園鄉 │ │ │ ││ │ │ │(陳報卷㈡P26) │ │ │ │├──┼───────┼───┼────────┼────┼──────┼─────────────┤│ 14 │103年4月2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31) │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41) │├──┼───────┼───┼────────┼────┼──────┼─────────────┤│ 15 │103年4月9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3年4月8日 │15時3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33) │ │上午11時41分│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34秒 │(陳報卷㈠P42)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152 │103年4月8日 │ ││ │ │ │(陳報卷㈡P34) │桶 │上午11時43分│ ││ │ │ │ │ │9秒 │ │├──┼───────┼───┼────────┼────┼──────┼─────────────┤│ 16 │103年4月18日 │70元 │桃園市龜山區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4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31) │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3時37分 ││ │ │ │桃園市○○區 ○ ○ ○○道○號(南)苑裡大甲 ││ │ │ │(陳報卷㈡P31) │ │ │(陳報卷㈠P47) │├──┼───────┼───┼────────┼────┼──────┼─────────────┤│ 17 │103年4月25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5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31) │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50) │├──┼───────┼───┼────────┼────┼──────┼─────────────┤│ 18 │103年4月29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0時4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31) │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51) │├──┼───────┼───┼────────┼────┼──────┼─────────────┤│ 19 │103年5月7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8桶│103年5月7日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0) │ │上午9時36分 │ ││ │ │ │ │ │42秒 │ │├──┼───────┼───┼────────┼────┼──────┼─────────────┤│ 20 │103年5月12日 │70元 │臺中市○○路○段 │商品35桶│103年5月12日│11時4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1) │ │上午10時30分│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54秒 │(陳報卷㈠P53) ││ │ │ ├────────┼────┼──────┤ ││ │ │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121 │103年5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41) │桶 │下午2時15分 │ ││ │ │ │ │ │55秒 │ ││ │ │ ├────────┼────┼──────┤ ││ │ │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32桶│103年5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42) │ │上午8時12分 │ ││ │ │ │ │ │59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4桶│103年5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42) │ │下午4時52分 │ ││ │ │ │ │ │31秒 │ │├──┼───────┼───┼────────┼────┼──────┼─────────────┤│ 21 │103年5月13日 │7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商品70桶│103年5月13日│10時2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3) │ │下午4時1分37│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14時2分 ││ │ │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 │(陳報卷㈠P54) │├──┼───────┼───┼────────┼────┼──────┼─────────────┤│ 22 │103年5月14日 │70元 │臺中縣神岡區 │商品40桶│103年5月14日│11時3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3) │、砂2包 │上午11時1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7秒 │13時35分 ││ │ │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 │(陳報卷㈠P55) │├──┼───────┼───┼────────┼────┼──────┼─────────────┤│ 23 │103年5月15日 │70元 │彰化縣芬園鄉 │商品200 │103年5月15日│11時1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4) │桶 │上午11時8分9│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秒 │(陳報卷㈠P55) ││ │ │ ├────────┼────┼──────┤ ││ │ │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80桶│103年5月15日│ ││ │ │ │(陳報卷㈡P44) │ │上午11時48分│ ││ │ │ │ │ │51秒 │ │├──┼───────┼───┼────────┼────┼──────┼─────────────┤│ 24 │103年5月16日 │7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商品54桶│103年5月16日│11時5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5) │ │上午8時2分50│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56) │├──┼───────┼───┼────────┼────┼──────┼─────────────┤│ 25 │103年5月21日 │70元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27桶│103年5月21日│11時3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5) │ │上午8時41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26秒 │(陳報卷㈠P57) │├──┼───────┼───┼────────┼────┼──────┼─────────────┤│ 26 │103年5月23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3年5月23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46) │ │上午9時57分 │ ││ │ │ │ │ │44秒 │ ││ │ │ ├────────┼────┼──────┤ ││ │ │ │臺中市○○路○段 │商品20桶│103年5月23日│ ││ │ │ │(陳報卷㈡P47) │ │下午2時42分 │ ││ │ │ │ │ │46秒 │ │├──┼───────┼───┼────────┼────┼──────┼─────────────┤│ 27 │103年6月5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110 │103年6月4日 │11時1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1) │桶 │上午10時14分│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9秒 │(陳報卷㈠P65) │├──┼───────┼───┼────────┼────┼──────┼─────────────┤│ 28 │103年6月10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20 │103年6月9日 │10時44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3) │桶 │下午2時47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7秒 │(陳報卷㈠P67)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4桶│103年6月9日 │ ││ │ │ │(陳報卷㈡P53) │ │下午1時31分 │ ││ │ │ │ │ │55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0桶│103年6月9日 │ ││ │ │ │(陳報卷㈡P54) │ │下午1時33分 │ ││ │ │ │ │ │29秒 │ │├──┼───────┼───┼────────┼────┼──────┼─────────────┤│ 29 │103年6月11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00 │103年6月10日│10時4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4) │桶 │上午9時14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6秒 │(陳報卷㈠P68) │├──┼───────┼───┼────────┼────┼──────┼─────────────┤│ 30 │103年6月13日 │70元 │苗栗縣頭份鎮 │商品120 │103年6月12日│11時4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5) │桶 │下午2時40分2│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70)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72桶│103年6月13日│ ││ │ │ │(陳報卷㈡P56) │ │上午11時48分│ ││ │ │ │ │ │20秒 │ │├──┼───────┼───┼────────┼────┼──────┼─────────────┤│ 31 │103年6月19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96桶│103年6月19日│14時5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8) │ │上午8時15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39秒 │(陳報卷㈠P71) ││ │ │ ├────────┼────┼──────┤ ││ │ │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6桶 │103年6月18日│ ││ │ │ │(陳報卷㈡P58) │ │下午1時28分 │ ││ │ │ │ │ │50秒 │ │├──┼───────┼───┼────────┼────┼──────┼─────────────┤│ 32 │103年6月20日 │70元 │桃園市中壢區 │商品60桶│103年6月19日│11時4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59) │ │下午1時58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43秒 │(陳報卷㈠P72) │├──┼───────┼───┼────────┼────┼──────┼─────────────┤│ 33 │103年6月26日 │70元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28桶│103年6月25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62) │、1支 │下午2時4分43│ ││ │ │ │ │ │秒、2時47分 │ ││ │ │ │ │ │33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60桶│103年6月26日│ ││ │ │ │(陳報卷㈡P63) │ │下午1時27分 │ ││ │ │ │ │ │43秒、4時40 │ ││ │ │ │ │ │分28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53桶│103年6月25日│ ││ │ │ │(陳報卷㈡P64) │ │下午1時21分 │ ││ │ │ │ │ │45秒、1時23 │ ││ │ │ │ │ │分45秒 │ │├──┼───────┼───┼────────┼────┼──────┼─────────────┤│ 34 │103年6月27日 │70元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80桶│103年6月27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65) │ │上午8時37分 │ ││ │ │ │ │ │25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12桶│103年6月26日│ ││ │ │ │(陳報卷㈡P65) │ │下午4時17分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0桶│103年6月27日│ ││ │ │ │(陳報卷㈡P66) │ │下午3時33分 │ ││ │ │ │ │ │27秒 │ │├──┼───────┼───┼────────┼────┼──────┼─────────────┤│ 35 │103年7月8日 │70元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2桶 │103年7月8日 │13時5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0) │ │上午9時47分 │國道三號(南)草屯中興系統││ │ │ │ │ │44秒 │(陳報卷㈠P79) │├──┼───────┼───┼────────┼────┼──────┼─────────────┤│ 36 │103年7月10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81桶│103年7月9日 │11時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1至 │、砂9包 │下午1時47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72) │ │21秒 │(陳報卷㈠P81) │├──┼───────┼───┼────────┼────┼──────┼─────────────┤│ 37 │103年7月11日 │70元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57桶│103年7月11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2) │ │下午2時3分44│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26桶│103年7月11日│ ││ │ │ │(陳報卷㈡P73) │ │上午11時53分│ ││ │ │ │ │ │51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3年7月11日│ ││ │ │ │(陳報卷㈡P73) │ │下午2時2分58│ ││ │ │ │ │ │秒 │ │├──┼───────┼───┼────────┼────┼──────┼─────────────┤│ 38 │103年7月16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04 │103年7月15日│11時2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5) │桶 │下午3時52分7│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84)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66桶│103年7月16日│ ││ │ │ │(陳報卷㈡P75) │ │上午9時51分 │ ││ │ │ │ │ │42秒 │ │├──┼───────┼───┼────────┼────┼──────┼─────────────┤│ 39 │103年7月17日 │7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商品65桶│103年7月15日│11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6) │ │上午11時46分│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6秒 │(陳報卷㈠P85) │├──┼───────┼───┼────────┼────┼──────┼─────────────┤│ 40 │103年7月22日 │70元 │臺中市○○路○段 │商品30桶│103年7月22日│10時4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6) │、砂32包│上午8時16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15秒 │(陳報卷㈠P85) │├──┼───────┼───┼────────┼────┼──────┼─────────────┤│ 41 │103年7月24日 │70元 │新竹縣竹北市 │商品5支 │103年7月24日│11時1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77) │ │上午8時38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8秒 │(陳報卷㈠P86) ││ │ │ ├────────┼────┼──────┤ ││ │ │ │新竹縣竹北市 │商品40桶│103年7月24日│ ││ │ │ │(陳報卷㈡P77) │ │上午8時18分 │ ││ │ │ │ │ │19秒 │ │├──┼───────┼───┼────────┼────┼──────┼─────────────┤│ 42 │103年8月1日 │70元 │桃園市中壢區 │商品125 │103年7月31日│11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2) │桶 │下午4時5分47│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91) │├──┼───────┼───┼────────┼────┼──────┼─────────────┤│ 43 │103年8月8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96桶│103年8月7日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3) │ │下午3時9分37│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24桶│103年8月7日 │ ││ │ │ │(陳報卷㈡P83) │ │下午3時10分7│ ││ │ │ │ │ │秒 │ │├──┼───────┼───┼────────┼────┼──────┼─────────────┤│ 44 │103年8月9日 │未請領│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1) │ │ │ │├──┼───────┼───┼────────┼────┼──────┼─────────────┤│ 45 │103年8月13日 │70元 │新竹市 │商品73桶│103年8月12日│11時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6) │ │下午4時22分9│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95) │├──┼───────┼───┼────────┼────┼──────┼─────────────┤│ 46 │103年8月14日 │70元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70桶│103年8月14日│11時2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7) │、砂27包│上午8時25分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16秒 │14時1分 ││ │ │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 │(陳報卷㈠P95) │├──┼───────┼───┼────────┼────┼──────┼─────────────┤│ 47 │103年8月22日 │70元 │臺中縣龍井區 │商品18桶│103年8月22日│9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0) │ │下午2時2分19│國道三號(南)沙鹿龍井、 ││ │ │ │ │ │秒 │13時58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臺中市大肚區 │商品10桶│103年8月22日│(陳報卷㈠P98) ││ │ │ │(陳報卷㈡P90) │ │上午8時11分 │ ││ │ │ │ │ │58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52桶│103年8月22日│ ││ │ │ │(陳報卷㈡P91) │ │下午2時2分3 │ ││ │ │ │ │ │秒 │ │├──┼───────┼───┼────────┼────┼──────┼─────────────┤│ 48 │103年8月27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81) │ │ │ │├──┼───────┼───┼────────┼────┼──────┼─────────────┤│ 49 │103年9月2日 │70元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2桶 │103年9月2日 │10時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5) │ │下午3時7分24│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01) │├──┼───────┼───┼────────┼────┼──────┼─────────────┤│ 50 │103年9月3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90桶│103年9月2日 │11時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5) │ │下午2時47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4秒 │(陳報卷㈠P102) │├──┼───────┼───┼────────┼────┼──────┼─────────────┤│ 51 │103年9月4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90桶│103年9月3日 │10時5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6) │ │下午2時41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7秒 │(陳報卷㈠P103) │├──┼───────┼───┼────────┼────┼──────┼─────────────┤│ 52 │103年9月5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00 │103年9月4日 │11時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6) │桶 │下午2時7分6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05) ││ │ │ ├────────┼────┼──────┤ ││ │ │ │臺中市大安區 │商品25桶│103年9月5日 │ ││ │ │ │(陳報卷㈡P97) │ │上午11時33分│ ││ │ │ │ │ │7秒 │ │├──┼───────┼───┼────────┼────┼──────┼─────────────┤│ 53 │103年9月11日 │70元 │臺中市工業區00號│商品400 │103年9月10日│11時1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8) │桶 │上午8時11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27秒 │(陳報卷㈠P106)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3年9月10日│ ││ │ │ │(陳報卷㈡P98) │ │上午9時26分 │ ││ │ │ │ │ │23秒 │ ││ │ │ ├────────┼────┼──────┤ ││ │ │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32桶│103年9月10日│ ││ │ │ │(陳報卷㈡P99) │ │上午8時10分 │ ││ │ │ │ │ │58秒 │ │├──┼───────┼───┼────────┼────┼──────┼─────────────┤│ 54 │103年9月15日 │70元 │臺中市工業區00號│商品23桶│103年9月15日│10時1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01)│ │上午9時44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4秒 │13時33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桃園市中壢區 │商品111 │103年9月12日│(陳報卷㈠P108) ││ │ │ │(陳報卷㈡P101)│桶 │下午3時57秒 │ │├──┼───────┼───┼────────┼────┼──────┼─────────────┤│ 55 │103年9月19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0時4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94) │ │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 │(陳報卷㈠P111) │├──┼───────┼───┼────────┼────┼──────┼─────────────┤│ 56 │103年9月23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60桶│103年9月22日│10時4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03)│ │下午1時25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12秒 │(陳報卷㈠P112)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96桶│103年9月23日│ ││ │ │ │(陳報卷㈡P103)│ │上午8時41分 │ ││ │ │ │ │ │43秒 │ │├──┼───────┼───┼────────┼────┼──────┼─────────────┤│ 57 │103年9月25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54桶│103年9月24日│11時4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06)│、砂7包 │下午2時24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4秒 │14時5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苗栗縣竹南鎮 │商品36桶│103年9月24日│(陳報卷㈠P114) ││ │ │ │(陳報卷㈡P106)│ │下午2時36分 │ ││ │ │ │ │ │22秒 │ │├──┼───────┼───┼────────┼────┼──────┼─────────────┤│ 58 │103年9月26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40桶│103年9月26日│11時2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07)│ │下午3時16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33秒 │(陳報卷㈠P115) ││ │ │ ├────────┼────┼──────┤ ││ │ │ │彰化縣芬園鄉 │商品264 │103年9月26日│ ││ │ │ │(陳報卷㈡P107)│桶 │上午10時54分│ ││ │ │ │ │ │28秒 │ │├──┼───────┼───┼────────┼────┼──────┼─────────────┤│ 59 │103年9月29日 │70元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50桶│103年9月29日│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08)│ │上午9時29分 │ ││ │ │ │ │ │18秒 │ ││ │ │ ├────────┼────┼──────┤ ││ │ │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10桶│103年9月29日│ ││ │ │ │(陳報卷㈡P108)│ │上午9時29分5│ ││ │ │ │ │ │秒 │ │├──┼───────┼───┼────────┼────┼──────┼─────────────┤│ 60 │103年10月1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00 │103年9月30日│10時3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11)│桶 │上午8時9分13│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14時56分 ││ │ │ ├────────┼────┼──────┤國道三號(北)龍井沙鹿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9桶│103年10月1日│(陳報卷㈠P117) ││ │ │ │(陳報卷㈡P111)│ │上午9時55分 │ ││ │ │ │ │ │35秒 │ ││ │ │ ├────────┼────┼──────┤ ││ │ │ │臺中市工業區00號│商品46桶│103年10月1日│ ││ │ │ │(陳報卷㈡P112)│ │上午8時2分32│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18桶│103年10月1日│ ││ │ │ │(陳報卷㈡P112)│ │上午8時2分52│ ││ │ │ │ │ │秒 │ │├──┼───────┼───┼────────┼────┼──────┼─────────────┤│ 61 │103年10月2日 │70元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60桶│103年10月2日│10時5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13)│ │上午7時52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58秒 │(陳報卷㈠P117) ││ │ │ ├────────┼────┼──────┤ ││ │ │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8桶 │103年10月2日│ ││ │ │ │(陳報卷㈡P113)│ │上午11時26分│ ││ │ │ │ │ │55秒 │ │├──┼───────┼───┼────────┼────┼──────┼─────────────┤│ 62 │103年10月8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2桶│103年10月8日│7時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15)│ │上午11時35分│國道三號(南)彰化系統快官││ │ │ │ │ │30秒 │13時48分 ││ │ │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5桶│103年10月7日│(陳報卷㈠P120) ││ │ │ │(陳報卷㈡P116)│ │下午3時53分 │ ││ │ │ │ │ │15秒 │ │├──┼───────┼───┼────────┼────┼──────┼─────────────┤│ 63 │103年10月28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50 │103年10月27 │10時2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1)│桶 │日下午4時33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分12秒 │(陳報卷㈠P126) ││ │ │ ├────────┼────┼──────┤ ││ │ │ │臺中市大安區 │商品4桶 │103年10月28 │ ││ │ │ │(陳報卷㈡P121)│ │日上午9時30 │ ││ │ │ │ │ │分29秒 │ │├──┼───────┼───┼────────┼────┼──────┼─────────────┤│ 64 │103年10月30日 │70元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200 │103年10月29 │11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3)│桶 │日上午11時37│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分3秒 │(陳報卷㈠P128) │├──┼───────┼───┼────────┼────┼──────┼─────────────┤│ 65 │103年11月3日 │70元 │臺中市北屯區 │商品52桶│103年11月3日│11時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6)│ │上午8時10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21秒 │(陳報卷㈠P129) │├──┼───────┼───┼────────┼────┼──────┼─────────────┤│ 66 │103年11月10日 │70元 │臺中市霧峰區 │商品100 │103年11月10 │10時57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8)│桶 │日上午9時52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分28秒 │14時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105 │103年11月10 │(陳報卷㈠P133) ││ │ │ │(陳報卷㈡P129)│桶 │日上午8時13 │ ││ │ │ │ │ │分12秒 │ │├──┼───────┼───┼────────┼────┼──────┼─────────────┤│ 67 │103年11月11日 │70元 │臺中市大安區 │商品44桶│103年11月11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9)│ │日上午8時31 │ ││ │ │ │ │ │分59秒 │ ││ │ │ ├────────┼────┼──────┤ ││ │ │ │臺中市大甲區 │商品14桶│103年11月11 │ ││ │ │ │(陳報卷㈡P130)│ │日上午9時1分│ ││ │ │ │ │ │19秒 │ ││ │ │ ├────────┼────┼──────┤ ││ │ │ │臺中市清水區 │商品7桶 │103年11月11 │ ││ │ │ │(陳報卷㈡P130)│ │日上午8時15 │ ││ │ │ │ │ │分42秒 │ │├──┼───────┼───┼────────┼────┼──────┼─────────────┤│ 68 │103年11月14日 │70元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25桶│103年11月13 │9時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31)│、砂8包 │日下午2時13 │國道三號(南)沙鹿龍井、 ││ │ │ │ │ │分28秒 │13時55分 ││ │ │ ├────────┼────┼──────┤國道一號(南)臺中系統豐原││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8桶│103年11月13 │(陳報卷㈠P135) ││ │ │ │(陳報卷㈡P132)│ │日下午2時19 │ ││ │ │ │ │ │分16秒 │ ││ │ │ ├────────┼────┼──────┤ ││ │ │ │臺中市大安區 │商品50桶│103年11月14 │ ││ │ │ │(陳報卷㈡P132)│ │日上午9時4分│ ││ │ │ │ │ │36秒 │ ││ │ │ ├────────┼────┼──────┤ ││ │ │ │臺中市○○路○段 │商品55桶│103年11月13 │ ││ │ │ │(陳報卷㈡P133)│ │日下午2時18 │ ││ │ │ │ │ │分11秒 │ │├──┼───────┼───┼────────┼────┼──────┼─────────────┤│ 69 │103年11月17日 │70元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6桶 │103年11月17 │11時1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33)│ │日下午1時5分│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6秒 │13時27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彰化縣芬園鄉 │商品200 │103年11月17 │(陳報卷㈠P136) ││ │ │ │(陳報卷㈡P134)│桶 │日上午11時42│ ││ │ │ │ │ │分26秒 │ ││ │ │ ├────────┼────┼──────┤ ││ │ │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25桶│103年11月17 │ ││ │ │ │(陳報卷㈡P134)│ │日上午11時35│ ││ │ │ │ │ │分48秒 │ │├──┼───────┼───┼────────┼────┼──────┼─────────────┤│ 70 │103年11月19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無通行紀錄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4)│ │ │ │├──┼───────┼───┼────────┼────┼──────┼─────────────┤│ 71 │103年11月20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3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24)│ │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 │(陳報卷㈠P137) │├──┼───────┼───┼────────┼────┼──────┼─────────────┤│ 72 │103年11月25日 │70元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40桶│103年11月25 │9時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37)│ │日上午8時22 │國道三號(南)沙鹿龍井 ││ │ │ │ │ │分2秒 │(陳報卷㈠P140) ││ │ │ ├────────┼────┼──────┤ ││ │ │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25桶│103年11月24 │ ││ │ │ │(陳報卷㈡P137)│ │日上午11時39│ ││ │ │ │ │ │分58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24桶│103年11月25 │ ││ │ │ │(陳報卷㈡P138)│ │日上午9時49 │ ││ │ │ │ │ │分38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8桶│103年11月25 │ ││ │ │ │(陳報卷㈡P138)│ │日上午9時48 │ ││ │ │ │ │ │分58秒 │ ││ │ │ ├────────┼────┼──────┤ ││ │ │ │臺中市西屯區 │商品25桶│103年11月24 │ ││ │ │ │(陳報卷㈡P139)│ │日下午4時46 │ ││ │ │ │ │ │分50秒 │ │├──┼───────┼───┼────────┼────┼──────┼─────────────┤│ 73 │103年11月28日 │70元 │臺中市西屯區 │商品138 │103年11月28 │11時3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41)│桶 │日上午8時10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分54秒 │13時24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44桶│103年11月28 │(陳報卷㈠P142) ││ │ │ │(陳報卷㈡P142)│ │日下午1時57 │ ││ │ │ │ │ │分36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2桶│103年11月28 │ ││ │ │ │(陳報卷㈡P142)│ │日下午1時56 │ ││ │ │ │ │ │分30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8桶│103年11月28 │ ││ │ │ │(陳報卷㈡P143)│ │日下午1時55 │ ││ │ │ │ │ │分41秒 │ │├──┼───────┼───┼────────┼────┼──────┼─────────────┤│ 74 │103年12月3日 │70元 │臺中市西屯區 │砂27包 │103年12月3日│10時27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45)│ │上午8時20分4│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秒 │(陳報卷㈠P144) │├──┼───────┼───┼────────┼────┼──────┼─────────────┤│ 75 │103年12月9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7桶│103年12月8日│11時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47)│ │下午2時2分29│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秒、2時3分46│(陳報卷㈠P145)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路○段 │商品66桶│103年12月8日│ ││ │ │ │(陳報卷㈡P148)│ │下午2時6分17│ ││ │ │ │ │ │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3年12月8日│ ││ │ │ │(陳報卷㈡P148)│ │下午2時4分34│ ││ │ │ │ │ │秒 │ │├──┼───────┼───┼────────┼────┼──────┼─────────────┤│ 76 │103年12月10日 │70元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25桶│103年12月10 │11時3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49)│ │日上午10時8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分45秒 │(陳報卷㈠P146) │├──┼───────┼───┼────────┼────┼──────┼─────────────┤│ 77 │103年12月17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44)│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149) │├──┼───────┼───┼────────┼────┼──────┼─────────────┤│ 78 │103年12月24日 │70元 │臺中市南屯區 │商品50桶│103年12月23 │7時1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54)│ │日下午3時16 │國道三號(南)沙鹿龍井 ││ │ │ │ │ │分25秒 │(陳報卷㈠P151)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4桶│103年12月23 │ ││ │ │ │(陳報卷㈡P155)│ │日上午10時42│ ││ │ │ │ │ │分52秒 │ │├──┼───────┼───┼────────┼────┼──────┼─────────────┤│ 79 │103年12月25日 │未請領│苗栗縣苗栗市 │商品12桶│103年12月25 │14時1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55)│ │日上午9時42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分44秒 │(陳報卷㈠P151) ││ │ │ ├────────┼────┼──────┤ ││ │ │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35桶│103年12月25 │ ││ │ │ │(陳報卷㈡P156)│ │日上午10時30│ ││ │ │ │ │ │分10秒 │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8桶│103年12月25 │ ││ │ │ │(陳報卷㈡P156)│ │日上午10時25│ ││ │ │ │ │ │分35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8桶│103年12月25 │ ││ │ │ │(陳報卷㈡P157)│ │日上午10時24│ ││ │ │ │ │ │分29秒 │ │├──┼───────┼───┼────────┼────┼──────┼─────────────┤│ 80 │104年1月12日 │70元 │彰化縣芬園鄉 │商品200 │104年1月12日│11時2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3)│桶 │上午7時56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58秒 │(陳報卷㈠P158) ││ │ │ ├────────┼────┼──────┤ ││ │ │ │臺中市神岡區 │商品4桶 │104年1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164)│ │上午11時17分│ ││ │ │ │ │ │39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4年1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164)│ │上午8時2分5 │ ││ │ │ │ │ │秒 │ │├──┼───────┼───┼────────┼────┼──────┼─────────────┤│ 81 │104年1月15日 │70元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50桶│104年1月14日│11時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6)│ │下午2時3分44│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61)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7桶│104年1月14日│ ││ │ │ │(陳報卷㈡P166)│ │下午2時3分19│ ││ │ │ │ │ │秒 │ │├──┼───────┼───┼────────┼────┼──────┼─────────────┤│ 82 │104年1月16日 │70元 │桃園市大園區 │商品104 │104年1月16日│11時4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7)│桶 │上午8時4分7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62) │├──┼───────┼───┼────────┼────┼──────┼─────────────┤│ 83 │104年1月19日 │70元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31桶│104年1月19日│11時34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7)│ │下午4時44分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33秒 │(陳報卷㈠P163) │├──┼───────┼───┼────────┼────┼──────┼─────────────┤│ 84 │104年1月20日 │70元 │新北市板橋區 │商品60桶│104年1月19日│11時5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8)│ │下午3時56秒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164) │├──┼───────┼───┼────────┼────┼──────┼─────────────┤│ 85 │104年1月21日 │未請領│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6桶│104年1月21日│14時2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8)│ │上午9時55分 │國道三號(北)沙鹿清水服務││ │ │ │ │ │51秒 │區 ││ │ │ │ │ │ │(陳報卷㈠P164) │├──┼───────┼───┼────────┼────┼──────┼─────────────┤│ 86 │104年1月23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60桶│104年1月22日│10時5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69)│ │下午2時59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8秒 │(陳報卷㈠P167) │├──┼───────┼───┼────────┼────┼──────┼─────────────┤│ 87 │104年1月28日 │未請領│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6桶│104年1月27日│10時4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71)│ │上午10時59秒│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陳報卷㈠P169) ││ │ │ │彰化縣福興鄉 │商品50桶│104年1月27日│ ││ │ │ │(陳報卷㈡P172)│ │上午10時1分 │ ││ │ │ │ │ │26秒 │ ││ │ │ ├────────┼────┼──────┤ ││ │ │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64桶│104年1月27日│ ││ │ │ │(陳報卷㈡P172)│ │上午11時36分│ ││ │ │ │ │ │27秒 │ │├──┼───────┼───┼────────┼────┼──────┼─────────────┤│ 88 │104年1月29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60桶│104年1月28日│10時56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73)│ │下午4時2分7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71) ││ │ │ ├────────┼────┼──────┤ ││ │ │ │臺中市龍井區 │商品49桶│104年1月29日│ ││ │ │ │(陳報卷㈡P173)│ │上午9時23分 │ ││ │ │ │ │ │10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24桶│104年1月29日│ ││ │ │ │(陳報卷㈡P174)│ │上午9時24分 │ ││ │ │ │ │ │12秒 │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48桶│104年1月28日│ ││ │ │ │(陳報卷㈡P174)│ │上午9時39分 │ ││ │ │ │ │ │11秒 │ │├──┼───────┼───┼────────┼────┼──────┼─────────────┤│ 89 │104年2月3日 │70元 │新竹市 │商品60桶│104年2月2日 │11時3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78)│ │下午4時21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3秒 │(陳報卷㈠P172) │├──┼───────┼───┼────────┼────┼──────┼─────────────┤│ 90 │104年2月5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100 │104年2月4日 │11時3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78)│桶 │下午1時5分16│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173) │├──┼───────┼───┼────────┼────┼──────┼─────────────┤│ 91 │104年2月12日 │70元 │桃園市桃園區 │商品6桶 │104年2月12日│11時3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0)│ │上午9時54分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33秒 │(陳報卷㈠P176) ││ │ │ ├────────┼────┼──────┤ ││ │ │ │臺中市潭子區 │商品22桶│104年2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180)│ │下午3時53分 │ ││ │ │ │ │ │55秒 │ ││ │ │ ├────────┼────┼──────┤ ││ │ │ │臺中市外埔區 │商品18桶│104年2月12日│ ││ │ │ │(陳報卷㈡P181)│ │上午11時4分 │ ││ │ │ │ │ │37秒 │ │├──┼───────┼───┼────────┼────┼──────┼─────────────┤│ 92 │104年2月13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3時3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76)│ │ │國道三號(南)大甲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176) │├──┼───────┼───┼────────┼────┼──────┼─────────────┤│ 93 │104年3月2日 │70元 │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67桶│104年3月2日 │10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6)│ │下午2時31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26秒 │14時30分 ││ │ │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 │(陳報卷㈠P182) │├──┼───────┼───┼────────┼────┼──────┼─────────────┤│ 94 │104年3月10日 │70元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2桶│104年3月10日│11時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9)│ │上午9時43分 │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11秒 │(陳報卷㈠P186) │├──┼───────┼───┼────────┼────┼──────┼─────────────┤│ 95 │104年3月11日 │70元 │臺北市信義區 │商品100 │104年3月10日│10時41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9)│桶 │下午3時44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4秒 │(陳報卷㈠P187) │├──┼───────┼───┼────────┼────┼──────┼─────────────┤│ 96 │104年3月16日 │70元 │桃園市蘆竹區 │商品76桶│104年3月13日│10時2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0)│ │下午2時42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36秒 │(陳報卷㈠P190) ││ │ │ ├────────┼────┼──────┤ ││ │ │ │苗栗縣苑裡鎮 │商品26桶│104年3月16日│ ││ │ │ │(陳報卷㈡P191)│、2支 │上午10時26分│ ││ │ │ │ │ │1秒 │ │├──┼───────┼───┼────────┼────┼──────┼─────────────┤│ 97 │104年3月17日 │70元 │無出車資料 │無資料 │無資料 │11時9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85)│ │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陳報卷㈠P191) │├──┼───────┼───┼────────┼────┼──────┼─────────────┤│ 98 │104年3月18日 │70元 │桃園市中壢區 │商品25桶│104年3月18日│11時22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1)│ │上午10時22分│國道三號(北)大甲苑裡 ││ │ │ │ │ │49秒 │(陳報卷㈠P193) │├──┼───────┼───┼────────┼────┼──────┼─────────────┤│ 99 │104年3月19日 │70元 │彰化縣芬園鄉 │商品32桶│104年3月18日│9時15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2)│、砂15包│下午4時40分 │國道三號(北)中港系統大甲││ │ │ │ │ │30秒 │(陳報卷㈠P193)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8桶 │104年3月19日│ ││ │ │ │(陳報卷㈡P192)│ │上午8時13分 │ ││ │ │ │ │ │14秒 │ ││ │ │ ├────────┼────┼──────┤ ││ │ │ │臺中港 │商品44桶│104年3月19日│ ││ │ │ │(陳報卷㈡P193)│ │上午8時15分1│ ││ │ │ │ │ │秒 │ │├──┼───────┼───┼────────┼────┼──────┼─────────────┤│ 100│104年3月26日 │未請領│臺中市豐原區 │商品63桶│104年3月26日│10時38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5)│ │下午12時36秒│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 │14時10分 ││ │ │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 │ │ │(陳報卷㈠P196) │├──┼───────┼───┼────────┼────┼──────┼─────────────┤│ 101│104年3月27日 │70元 │新北市板橋區 │商品60桶│104年3月26日│10時10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5)│ │下午4時58分 │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58秒 │13時27分 ││ │ │ ├────────┼────┼──────┤國道三號(南)苑裡大甲 ││ │ │ │臺中市臺中工業區│商品40桶│104年3月27日│(陳報卷㈠P197) ││ │ │ │(陳報卷㈡P196)│ │上午9時17分 │ ││ │ │ │ │ │52秒 │ │├──┼───────┼───┼────────┼────┼──────┼─────────────┤│ 102│104年3月31日 │70元 │臺北市○○○路 │商品100 │104年3月30日│11時4分 ││ │12時至13時 │ │(陳報卷㈡P197)│桶 │下午4時5分52│國道三號(南)通霄苑裡 ││ │ │ │ │ │秒 │(陳報卷㈠P200) ││ │ │ ├────────┼────┼──────┤ ││ │ │ │臺中市梧棲區 │商品75桶│104年3月30日│ ││ │ │ │(陳報卷㈡P197)│ │上午8時18分 │ ││ │ │ │ │ │53秒 │ │└──┴───────┴───┴────────┴────┴──────┴─────────────┘

裁判案由:詐欺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9-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