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8 年聲字第 2578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2578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 刑 人 洪慶全上列受刑人因妨害國幣懲治條例案件,聲請人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108年度執聲付字第89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洪慶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 由聲請意旨略稱:受刑人洪慶全前犯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罪,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8月確定後,移送執行。茲聲請人以受刑人業經法務部於民國108年12月6日以法授矯字第10801897910號函核准假釋,而該案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為本院(106年度上訴字第1602號),爰聲請於其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等語。本院審核有關文件,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第96條但書,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0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何 志 通

法 官 石 馨 文法 官 許 月 馨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李 妍 嬅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10 日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9-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