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9 年醫上訴字第 1853 號刑事判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9年度醫上訴字第1853號上 訴 人 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上 訴 人即 被 告 許日賜選任辯護人 甘大空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醫師法等案件,不服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9年度醫訴字第1號,中華民國109年6月24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1625號、108年度偵字第186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原判決撤銷。

許日賜犯藥事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之製造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2 、3 、8 、9 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壹拾壹萬參仟叄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事 實

一、許日賜未取得合法之醫師資格,且未經中央衛生機關核准製造中藥藥包,於民國104 年12月15日經查獲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製造及販賣偽藥後(業經判決確定,下稱前案),竟另行起意,基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製造及販賣偽藥之犯意,自105年間某日起至107年10月間某日止,在如附表一所示地點,由許日賜為如附表一所示之病患看診,並親自為病患抽血或請病患直接前往彰化縣○○市○○路之○○醫事檢驗所抽血後送該檢驗所檢驗,復由許日賜參考檢驗報告及據患者所述症狀,為患者診斷疾病,後將其前至中藥行購買當歸、川芎、金銀花等中藥材後,自行熬煮提煉,並以保特瓶分裝之中藥水販賣予病患,後以抽血檢驗為由,向病患收取每次新臺幣(下同)9700元之檢驗費,及每次1萬5000元至4萬元不等之中藥水費用(詳細如附表一所載),而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及未經許可製造、販賣偽藥。嗣於107年11月1日11時許,為警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在許日賜位於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物,並經彰化縣政府衛生局將許日賜提供予病患之藥汁送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檢出有Chlorogenic acid及Ferulic acid等中藥成分,進而循線查悉上情。

二、案經彰化縣政府函送及林○○、林○○、林○○、林○○訴由彰化縣政府警察局員林分局報告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本判決所引用被告許日賜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檢察官、被告及辯護人於本院均未爭執其證據能力,本院審酌上開證據資料製作時之情況,尚無違法不當及證明力明顯過低之瑕疵,亦認為以之作為證據應屬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5第1項規定,均有證據能力。其餘認定本案犯罪事實之非供述證據,查無違反法定程序取得之情,依刑事訴訟法第

15 8條之4規定反面解釋,亦具證據能力。

二、訊據被告固不否認有販售含中藥成分之藥水予附表一所示之被害人林○○等人,亦不否認有向被害人林○○等收取如附表一所示金錢,惟矢口否認有何不法犯行,辯稱係林○○等人主動找伊,伊亦未為林○○等人看診云云,辯護人並為被告辯稱本案應為前案判決效力所及,不應再追訴云云,惟查:

㈠被告已於原審審理時坦承犯行(原審卷256頁)。

㈡證人等陳述詳如附件一,由證人陳述,可證被害人林○○等分

別因減肥、大腸癌、尿酸、鼻咽癌、糖尿病、慢性腎絲球腎炎、膽固醇異常、疑似大腸癌、心律不整、肝功能異常、血糖異常、肺部異常、攝護腺問題、心臟、眼睛問題向被告尋求診治,被告明知其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除為抽血、問診等醫療行為外,並高價出售其自製含中藥成分之藥水,聲稱飲用之即可醫治上述病症,甚至阻止部分被害人尋求正當醫療,被告確有執行醫療業務無疑。

㈢辯護人為被告辯稱本案應為前案效力所及,不應再予追訴云

云,然查被告前案係於104年12月15日經警持法院搜索票查獲,有前案判決書可考,被告於該次104年12月15日遭查獲前,主觀上縱有賡續實行違反醫療法等犯罪之意,但於經司法警察、檢察事務官或檢察官查獲之際,對爾後是否遭法院羈押而得否依其原有犯意賡續實行犯罪,因已失其自主性而無從預知,是其主觀上之犯意及客觀上之犯罪行為,俱因於104年12月15日遭查獲而中斷,縱被告竟再度實行同類犯罪,亦難謂與查獲前之犯罪行為係出於同一犯意;且犯行既遭查獲,依社會通念,亦期其因此自我檢束不再犯罪,乃竟重蹈前非,自應認係另行起意(參考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44號判決意旨),從而本案自非前案判決效力所及,辯護人所述無足採。

㈣此外並有下列非供述證據可參:彰化縣衛生局檢舉陳情書影

本1份、檢舉人提供line對話截圖、檢查報告翻拍照片、剩餘藥水翻拍照片、檢舉人電子郵件資料、查詢衛生福利部醫事管理系統許日賜先生未具有醫事人員資格之資料網頁截圖、醫師法第28條、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73號刑事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5年度偵字第12號、第2377號檢察官起訴書、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聲搜字第1027號搜索票、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搜索筆錄、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收據、彰化縣衛生局封存沒入物品清單、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7年聲搜字第1027號搜索票2張、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收據、扣押物品目錄表、彰化縣衛生局封存沒入物品清單、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刑案照片、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辦醫事法、藥事法案犯嫌許日賜手機擷取照片(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他字卷第11、15-47、51、55、59-64、65-70、119-129、131-143、145、147-151、153-157頁)、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107年11月1日扣押藥汁照片1張、高雄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檢驗所檢驗報告、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辦許日賜涉嫌醫師法案許嫌持用之手機內line通話紀錄擷取照片、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偵辦許日賜涉嫌醫師法案許嫌持用之手機擷取照片、林○○、林○○、吳○○、曾○○○檢驗報告翻拍照片、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長庚紀念醫院診斷證明書、高雄榮民總醫院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吳○○與許san之line聊天紀錄、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偵辦許日賜涉嫌醫師法案許嫌持用之手機擷取照片、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偵辦許日賜涉嫌醫師法案告訴人林○○持用之手機擷取照片、指認犯罪嫌疑人紀錄表、彰化縣衛生局108年3月25日函、彰化縣衛生局108年4月29日函(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字11625卷第27-

28、29、49-53、59-60、61、77-78、79 -89、93-105、119-114、115-117、119-155、163-164、165-175、183-184、185-187、217-218、219-245、253-254、255-259、000-0 00、277-307、323-324、325、357-361、371-378頁)、新聞報導2則、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查隊搜索照片、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查扣物品照片、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保字第958號扣押物品清單、扣押物品照片、陳○○全戶戶籍資料(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1866卷第000-00 0、229-23

3、321-341、341、000- 000、387-388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11625號、第1866號檢察官起訴書、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大保字第51號扣押物品清單、扣押物品照片、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院保字第727號扣押物品清單、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法務部(80)法檢字第1121號研討意見行政院衛生署99年12月01日函、97年12月24日函、99年09月16日函、84年07月18日函、10 0年06月14日函、100年02月21日函、98年10月26日函、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441號刑事判決、本院107年度醫上訴字第1199號刑事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醫訴字第2號刑事判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卷第9-15、43-45、47、49- 51、53-57、59-72、73-75、77-97、169-171頁)、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109年1月10日函、本院109年度醫上訴字第4號刑事判決(醫上訴卷第21-22、57-65、83-86頁)、原審法院電話紀錄表、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扣押物品清單、調解委員報告書、調解程序筆錄(原審卷第51、159、171-175頁)。

㈤如附表二編號1、2、3、8、9所示之物扣案可佐。

㈥綜上所述,足證被告許日賜犯行至臻明確,其上開製造偽藥等犯行,均堪以認定。

三、論罪科刑:㈠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

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刑法第2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所謂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係包括構成要件之擴張或限縮,或法定刑度種類及範圍之變更。而行為後法律有無變更,端視所適用處罰之成罪或科刑條件之實質內容,修正前後法律所定要件有無不同而斷。若新、舊法之條文內容雖有所修正,然其修正無關乎要件內容之不同或處罰之輕重,而僅為文字、文義之修正或原有實務見解、法理之明文化,或僅條次之移列等無關有利或不利於行為人,則非屬該條所指之法律有變更,自不生新舊法比較之問題,而應依一般法律適用原則,適用裁判時法。被告行為後,醫師法第28條於105年11月30日修正公布、同年12月2日生效施行,修正前之該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修正後則為「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但書(不罰)內容則未修正。經比較修正前、後之醫師法第28條規定,參諸修正理由略以:「(本條)沒收範圍較刑法為大,惟其所使用之藥械本身不具社會危害性,其沒收不應與違禁物為相同之處理,應回歸適用刑法之規定,爰刪除『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等字,並酌修文字」等語,堪認本次修正對被告尚無有利或不利之情形,況被告之部分集合犯犯行又係新法生效施行後所犯,依上揭說明,並無行為後法律變更而應比較新舊法之情形,應逕行適用裁判時法即修正後醫師法第28條之規定。核被告所為,係犯醫師法第28條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藥事法第82條第1項之製造偽藥罪及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販賣偽藥罪。至製造與販賣偽藥,係屬二個獨立舉措,難謂有低度行為與高度行為吸收之關係(最高法院82年度台上字第3229號、94年度台上字第5368號判決意旨參照),是上開販賣偽藥罪並非當然為製造偽藥罪所吸收,併此敘明。

㈡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

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次按醫師法第28條所謂之「醫療業務」,係指以醫療行為為職業者而言,乃以延續之意思,反覆實行同種類之行為為目的之社會活動,當然包含多數之行為,是該條所謂之執行醫療業務,立法本旨即包含反覆、延續執行醫療行為之意,故縱多次為眾病患為醫療行為,雖於各次醫療行為完成時,即已構成犯罪,然於刑法評價上,則以論處單純一罪之集合犯為已足(參考最高法院100年度台上字第5169號判決意旨)。查本件被告先後所犯之上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製造偽藥及販賣偽藥等罪,均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反覆延續進行其等業務,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執行醫療、製造及販賣偽藥之舉措,仍應評價認各係成立包括一罪之集合犯。

㈢另被告所犯之上開3罪間,係一行為所觸犯,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之製造偽藥罪處斷。

四、本院之判斷:原審以被告犯罪事證明確,予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然被告甫於104年12月15日經警查獲,竟無絲毫悔意,旋重蹈前愆,甚至阻止被害人尋求正當醫療,藉此騙取暴利,惡性重大,不宜輕縱,被告上訴意旨否認犯罪雖無可採,然檢察官上訴意旨指摘原審量刑過輕,則有理由,原審判決既有如上量刑失衡之處,自屬無可維持,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爰審酌被告不知悔悟,於前案審理中,另行起意,貪圖暴利,明知自己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亦未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製造中藥,擅自執行前揭醫療業務,復製造、販賣偽藥中藥水,並向病患收取高額診療費及藥水費,不僅破壞國家醫療秩序,且使病患錯失循正規醫療方式及時治療之機會,對病患之身體健康造成嚴重之潛在傷害,應予嚴懲,並兼衡其係國中畢業之智識程度,及之前從事機械、營造,經濟狀況小康,無人須扶養之生活狀況(原審卷第256頁),暨本件迄今尚未與告訴人及被害人等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第2項之刑示懲。

五、沒收部分:㈠被告於本院未爭執其經原審認定之犯罪所得,其附表一編號1

至10所示病患看診所收取之費用,各為新臺幣38萬1700元、43萬6700元、11萬100元、30萬1600元、3萬5700元、28萬8200元、19萬8500元、15萬3500元、16萬8500元、13萬8800元,合計為221萬3300元,惟據證人林○○於偵查中證稱:藥費是用現金拿給被告,到後來有1筆全家的藥費約10幾萬沒有給被告等語(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字11625卷第332頁),依此估算,扣除此部分被告未收取之費用約10萬元後,合計共211萬3300元,即為本案被告許日賜之犯罪所得,雖未扣案,仍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第3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㈡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 、2 、3 、8 、9 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

,供被告為本案犯行所用之物,業據被告於原審審理中供承明確(原審卷244頁),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之規定,宣告沒收之。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藥汁106瓶,係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執行搜索扣押後責付被告保管,後經被告之妻劉○○於108年7月4日帶同員警取出證物時,當場清點僅剩19瓶等情,有原審電話記錄表、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刑事案件報告書(原審卷51-57頁)在卷可憑,惟既無從證明其餘藥汁已滅失,仍應依法諭知沒收,附此敘明。至如附表二編號5、6、7扣案存摺,其內交易資料核屬證明犯罪事實之證據,難認屬供或備供本案犯罪所用之物,通訊錄部分亦查無證據與本案犯罪有關,爰皆不予宣告沒收。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條第1項前段、第364條、第299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11條,醫師法第28條,藥事法第82條第1項、第83條第1項,刑法第55條、第38條之1第1、3項、第38條第2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子翔提起公訴,檢察官王晴玲提起上訴,檢察官姚玎霖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4 日

刑事第九庭 審判長法 官 紀文勝

法 官 賴妙雲法 官 姚勳昌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溫尹明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4 日附錄論罪科刑法條藥事法第82條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2 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 7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1 億 5 千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 1 項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第 1 項之未遂犯罰之。

藥事法第83條明知為偽藥或禁藥,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因過失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醫師法第28條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 6 個月以上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金。

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 11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附表一編號 病患 製作筆錄之病患家屬 就診時間(民國) 就診地點 病症 抽血者 付款情形(新臺幣) 1 林○○ 106 年4 月5 日起至107 年2 月間某日止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減肥 其中2 次(106 年4 月5 日、106 年10月24或25日)是由許日賜抽血,其餘則由林○○前往彰化縣○○市之○○醫事檢驗所抽血。 11次抽血檢驗費10萬6700元,11次藥費27萬5000元,合計38萬1700元。 2 吳○○(已歿) 吳○○之妻林○○ 106 年4 月5 日起至107 年2 月間某日止 同上 大腸癌 其中由許日賜抽血多次,其餘則由吳○○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11次抽血檢驗費10萬 6700元,每次藥費各3 萬元,11次藥費共33萬元,合計43萬6700元。 3 林○○ 106 年5 月間某日起至106 年9 月間某日止 同上 尿酸問題 林○○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3 次抽血檢驗費共2 萬9100元,每次藥費2 萬7000元,3 次藥費共8 萬1000元,合計11萬100 元。 4 林○○ 106 年5 月間某日起至107 年3 、4 月間某日止 同上 鼻咽癌 其中1次(107年3月底某日)是由許日賜抽血,其餘則由林○○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8 次抽血檢驗費共7 萬7600元,每次藥費2 萬8000元,8 次藥費共22萬4000元,合計30萬1600元。 5 顏○○ 106 年9 月間某日 同上 糖尿病 顏○○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1 次抽血檢驗費9,700 元,1 次藥費2 萬6000元,合計3 萬5700 元。 6 劉○○ 105 年4 月4 日起至107 年1 月12日止 同上 慢性腎絲球腎炎 劉○○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6 次抽血檢驗費共5 萬8200元,前5 次每次藥費4 萬元,第6 次藥費3 萬元,6 次藥費共23萬元,合計28萬8200元。 7 陳○○ 105 年7 月間某日起至106 年3 月間某日止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或陳○○位於南投縣○○市之住處 肝不好、膽固醇、疑似大腸癌等 其中1次(106年10月間某日,在陳○○之住處)是由許日賜抽血,其餘則由陳○○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5 次抽血檢驗費共4 萬8500元,每次藥費1 萬5000元,10 次 藥費共15萬元,合計19萬8500元。 8 林○○ 105 年間某日起至106年3 月間某日止 同上 心律不整、肝功能、血糖、血壓偏高等問題 林○○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5 次抽血檢驗費共4 萬8500元,每次藥費1 萬5000元,7 次藥費共10萬5000元,合計15萬3500元。 9 陳○○(已歿) 林○○(陳○○之媳婦) 105 年間某日起至106年間某日止 同上 肺部、攝護腺問題 陳○○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5 次抽血檢驗費共4 萬8500元,每次藥費1 萬5000元,8 次藥費共12萬元,合計16萬8500元。 10 吳○○ 107 年2 月間某日起至107 年10月間某日止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心臟、眼睛問題 吳○○前往上開○○醫事檢驗所抽血。 每次抽血檢驗費9700元,4 次抽血檢驗費共3 萬8800元,每次藥費2 萬5000元,4 次藥費共10萬元,合計13萬8800元。附表二編號 品名 數量 所有人 扣押處所 1 中藥包 3包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2 鐵桶 3個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3 藥汁(600cc) 106瓶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4 通訊錄 1本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5 臺中銀行存摺帳號000000000000 1本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6 臺中銀行存摺帳號000000000000 1本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7 彰化銀行存摺帳號00000000000000 1本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8 SONY智慧型手機(IMEI:000000000000000 )門號:0000000000 1支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 9 SONY智慧型手機(IMEI:000000000000000)門號:0000000000 1支 許日賜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附件一:相關證人筆錄■林○○●107.11.18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71-75頁)問:妳於何時

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從106年4月5日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是107年2月,因為我姊夫吳○○也被許日賜醫治到癌症死亡,就嚇到不敢再給他看。問:許日賜如何幫妳看診?答:許日賜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或者我比較忙,許日賜就會親自到我家幫我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他會先熬製濃縮藥汁,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及付錢拿藥汁,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告知我身體哪邊有問題,再依症狀拿藥汁給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心跳,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

妳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約抽血檢驗11次,其中有2次在106年4月5日、106年10月25日是許日賜幫我抽血的。每次許日賜都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問:許日賜幫妳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妳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有無告知妳藥汁係治療何症狀?答:每次看診完,都會給我4瓶600cc的黑色藥汁。中藥熬製成的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我要跟許日賜討藥單,他不給我。許日賜有告知我藥汁是吃減肥及養身體。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踢拿給妳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對,他就是拿像那樣的濃縮藥汁給我。他給我的藥汁上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50cc的藥汁加入600cc的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每小時喝固定量。問:妳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沈○○介紹我去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2萬5000元加檢驗費9700元,看11次共向我收費38萬1700元。都是當面交付給許日賜。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許日賜有在106年4月5日在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幫我抽血及106年10月24日到我哥家中(高雄市○○區○○里○○○街000號)幫我抽血。問:許日賜開立給妳之藥汁有無療效?答:無療效,而且我在吃他的藥期間,量血壓發現我血壓飆高到超過200,還一直咳嗽。問:妳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醫師。問:提示警方查扣許嫌之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錄,是否為妳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係何意思?答:是我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是我傳我每天的血壓、心跳及體溫給他,他會幫我看我身體有沒有好轉,我在飲用他的濃縮藥汁期間,血壓都飆高,甚至暈眩眼睛看不清,我有向許日賜反應,他跟我說這是好轉的過程。問:妳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我有提供我、我哥林○○、我朋友林○○之前抽血的檢驗報告相片檔。問:

妳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答:我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請求民事賠償。問:妳是否認識許日賜?有無仇恨或糾紛?答:不認識。沒有仇恨及糾紛 。問:以上所說是否實在?有無其它意見補充?答:實在。無意見補充。

●107.12.19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193-195頁)問:

是否曾經到○○市○○巷許日賜住處讓他看診嗎?答:106年4月5日開始去,最後一次是107年2月,我看了11次左右。

問:為何會去許日賜住處看診?答:有個客戶沈○○介紹我的,她說她有五種癌症讓他看到好,那時我姐夫吳○○檢驗出有大腸癌,沈○○帶我跟我姊夫、姐姐一起到○○巷找許日賜,第一次去,因為巳經下午了比較晚,所以是許日賜自己親自幫我跟吳○○抽血,他把我們的血送去國際檢驗所檢鹼,他拿手機出來給我看很多病患、病歷表,有的癌症、阿茲海默症、自體免疫系統不好,許日賜拿沈○○及其他病患相片、醫療檢驗報告,一直跟我跟吳○○說大腸癌是小毛病,再怎麼嚴重都可以好,這個小毛病沒問題,他說抽檢檢驗報告看指數,吃一吃一瓶藥,再看指數就會好,他說藥是他自己煮的,他都用600CC保特瓶裝,他稱那個東西叫可樂,他說有時沒空家人也會幫忙煮,我問他有無牌,我說這個沒有牌好像不對,我說沒有人告他嗎?但他說之前有個人告他,但後來不了了之,他說因為警察有時會來查,有時電話會錄音,所以他告訴我們不能讓人家知道,都說是那個是可樂。第一次他有拿一點點約5分之1瓶的藥給吳○○吃,說是救急的,我是去看減肥,他說是小毛病,我不太記得他當天有無給我藥,我的部分抽血拿9700元,抽血報告出來隔2、3天去拿4瓶藥,他跟我收25000元。之後他每天用LINE叫我傳給他我的體溫、血壓及自拍照,他說他可以用來診斷他的藥我吃了有無效果,叫我一餐要吃兩碗飯,要吃多一點東西,新陳代謝才會好,因為我吃一吃血壓高、咳嗽,他說是過渡時期要忍耐,他說血壓要飆到最高才會降下來,我那時血壓飆到2百多。問:接下來10次看診,許日賜有無再收費 ?答:每次去看診都有拿4瓶藥,都要給25000元,每次去看診都要抽血檢驗,也要再付檢驗費9700元,有時藥會寄到我的住處給我,我只有看減肥,沒有看其他的,我反而越減越肥,我有跟他討藥方,他說不能給我。問:(提示卷附LINE對話內容)朋友林○○與許日賜的LINE對話,是否為你跟許日賜之間對話內容?其中吳○○部分是什麼意思答:是。吳○○透過我詢問許日賜問題,那時我姐夫很嚴重,所以我幫他問,但後來就是我姐姐傳LINE問,有一些是我自身問題與許日賜的對話。

他說一定有效都騙我們。問:檢驗費9700元你是交給許日賜還是檢驗所?答:每次都給許日賜,他說一定要拿給他,他說檢驗所不能拿給我們,我納悶我們付錢的人為何不能拿。問:你如何交錢給許日賜?答:都是拿現金給他。問:許日賜有無告訴你藥物成分為何?答:沒有,他有一次我問他我姐夫吳○○的藥,他說因為裡面有放犀牛角,我說哪有這麼多犀牛角可以放。問:你有無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答:要,他騙我說都有效,他說只要吃他的藥就可以減肥,他說重病都會好,我會吃這麼久,他跟我說我身體要調理好新陳代謝好才會減下來,且他的騙我他的藥都經過檢驗合格。問:有沒有其他陳述?答:我公公也給他看,我公公已經死了,他叫我公公不要去給醫生給他看就好,吃藥約一個月就死了,他說藥有療程要有耐心,但我公公死了我就有戒心了,可否把騙我的藥錢要回來。

■證人林○○(吳○○之妻)●107.12.19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101-111頁)問:你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你看診?答:我曾經有陪同我先生吳○○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原因是我先生患有大腸癌,由許日賜1人幫我先生看診的。問:你先生吳○○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先生吳○○大約於106年4月5日開始讓許日賜看診,直至107年2月份為止。問:

許日賜如何幫你先生吳○○看診?答:許日賜會先問我先生吳○○身體狀況,之後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逐項讀給我先生吳○○聽,讓我先生吳○○知道身體有那些狀況,之後他會煮濃縮藥汁給我先生吳○○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先生吳○○每天量血壓、心跳、體溫及即時相片,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你先生吳○○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我從106年4月間開始,大約抽血檢驗9次,許日賜每次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的檢驗費。問:許日賜幫你先生吳○○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你先生吳○○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答:有熬煮濃縮藥汁給我先生吳○○加水稀釋喝。中藥熬製成的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問:許日賜有無告訴你先生吳○○,上揭濃縮藥汁是治療什麼病症的藥汁?答:許日賜告訴我先生吳○○,這藥汁是治療大腸癌的藥汁。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就是那種瓶子裝的排骨湯。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先生吳○○,60cc的排骨湯加入水稀釋600cc後飲用,一天分次喝完。問:你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一位沈○○小姐帶我們去那裡看診的。問:你如何認識沈○○,而沈○○又是如何得知你先生患病情事?答:沈○○自稱是經營室內設計,他曾經至我妹妹林○○所開的電器行調貨,因而認識,也是因我妹妹的口中得知我先生吳○○患病的事情。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你先生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3萬元,看11次共向我收費33萬元。當面交付。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對你先生吳○○有其他侵入性治療?答:許日賜曾經在106年4月5日及106年5月份起至107年1月底間,有在許日賜處所及有到高雄住宅及我先生吳○○經營的影印店(高雄市○○街000號)幫我先生吳○○抽血多次。問:許日賜開立給你先生吳○○之藥汁有無療效?答:

沒有療效。問:你先生吳○○如何稱呼許日賜?答:他都稱呼他許醫師,是許日賜要求我們叫他許醫師的。問:你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我有提供我先生吳○○與許日賜的對話予警方偵辦。問:對話內容是什麼意思?答:是我先生吳○○根據許日賜要求,提供予許日賜的資料。

問:你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答:我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問:以上所說是否實在?有無其它意見補充?答:實在。希望檢察官能好好的辦理此案,因為許日賜曾告訴我先生,服用他的藥物而且不可以去正規醫院治療,保證4個月就能完全康復,而我先生誤信他的話所以延誤治療而失去生命。

●107.12.19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199-200頁)問:

是否曾經到○○市○○巷許日賜住處讓他看診嗎?答:是我先生吳○○,我沒有 ,我先生大腸癌。問:為何會去許日賜住處看診?答:因為沈○○說她有五種癌,她說許日賜的藥草把癌症都醫好了,我陪我先生吳○○去5、6次,吳○○也會自己開車去2、3次,我妹妹林○○也會帶吳○○去,吳○○總共去11次,因為每次去藥錢都要3萬元,每次去都要抽血,抽血費用要9700元,都是交給許日賜,每次都是交現金,每次都是拿4瓶藥,藥的成分不告訴我們,我有問,他說裡面有放犀牛角才會那麼貴,他對我們統稱那個藥材叫做飲料,他跟我先生吳○○說四個月大腸癌就一定會妤,我先生當時是大腸癌,去找許日賜就是為了治療大腸癌,許日賜還叫我先生不可回去醫院回診,說去接受西醫治療會破壞他的藥性不會好。第一次是106年4月5日去,最後一次是107年1月底他親自來我家幫我先生抽血,跟我收39700元,回去再把4瓶藥用郵寄過來。我記得39700元給11次,每次都是現金,沒有匯款。問:吳○○何時過世?答:107年3月11日 。問:(提示卷附LINE與許SAN聊天)是何人聊天內容?答:是我先生吳○○跟許日賜的對話內容。問:

檢驗費9700元你是交給許日賜還是檢驗所?答:許日賜,都是給許日賜,檢驗師不敢跟我們收,叫我們直接交給許日賜。問:你有無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答:要,要提出詐欺告訴,他也不應該保證4個月會醫好我先生。

■證人林○○●107.12.19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179-182頁)問:你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你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因為我尿酸數據偏高,所以去給許日賜看診。由許日賜1人。問:你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於106年5月份(詳細時間不清楚)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共拿過3次藥。最後一次是106年9月份。問:許日賜如何幫你看診?答:許日賜會先問我身體狀況,之後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跟我逐項解釋給我聽,讓我知道身體有哪些狀況,之後他會用藥草熬煮成濃縮藥汁給我加水稀釋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心跳、體溫及即時相片,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他會在看我每天血壓、心跳、體溫數據,跟我說我身體有沒有比較好。問:你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我從106年5月開始至9月,抽血檢驗3次。許日賜每次1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的檢驗費。問:許日賜幫你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你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你是否知悉?有無告知你藥物係治療何症狀?答:有用藥草熬煮成濃縮藥汁給我加水稀釋喝。藥草熬製成的濃縮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他有告知我說藥汁是治療我的尿酸的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你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就是那種瓶子裝的濃縮藥汁。上面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30cc的藥汁加入600cc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問:你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我知道我朋友林○○有去給他看過,所以我跟她一起去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你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2萬7000元加檢驗費9700元,看3次共向我收費11萬100元。都當面交付給許日賜。問:

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問:許日賜開立給你之藥汁有無療效?答:吃了許日賜敖住的藥汁沒有甚麼感覺,我的尿酸還是都會發作。問:你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醫師。問:你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我有我之前自拍臉部及身體照片傳給許日賜的擷取照片。問:你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答:我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107.12.19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207-208頁)問:

是否曾經到○○市○○巷許日賜住處讓他看診嗎?答:有,去過3次,我是去看尿酸,他叫我去檢驗所抽血,抽血是9700元,9700元我交給許日賜,抽完回家,等他通知把藥調好,我再去拿藥,每次拿4瓶藥27000元。問:為何會去許日賜住處看診?答:我跟林○○一起去,因為她看我常常尿酸發作。問:(提示卷附LINE對話內容)許日賜員林中醫的LINE內容,是否為你跟許日賜之間對話內容?答:是,他要求我吃藥之後每天傳照片給他看,拍我臉部五官及身上有任何腫脹要跟他講,因為我腳腫脹就有拍給他看,手主要是關節會痛,所以也拍給他看,他可能要做紀錄,他有時跟我說腫起來沒關係,繼續喝他的藥腫就會消,他說腫是一個過程。問:許日賜有無告知你他可以治癒你的尿酸?答:他說慢慢吃他的藥就會好。問:你如何交錢給許日賜?答:我去拿藥時,我就拿現金給他,我給他藥費27000元及檢驗費9700元各3次。問:許日賜有無告訴你藥物成分為何?答:沒有,他說這個是飲料或可樂,叫我不要稱這個叫藥,應該是避諱什麼東西,我覺得可能有藥事法的問題。問:你有無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答:有,我覺得他的藥沒有效,但他當時告訴我可以治好我,我拿三次,我吃到最後一次,知道其他人吃了越來越嚴重,最後兩瓶我不敢喝,我要告他詐欺。

■證人林○○●107.12.19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159-162頁)問:你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你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原因是我患有鼻咽癌,由許日賜1人幫我看診。問:你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大約於106年5月間開始讓許日賜看診,直至107年4月份為止。問:許日賜如何幫妳看診?答:許日賜會先問我身體狀況,之後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跟我逐項讀給我聽,讓我知道身體有哪些狀況,之後他會煮濃縮藥汁給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心跳、體溫及即時相片,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你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柚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我從106年5月間開始,大約抽血檢驗7至8次,許日賜每次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的檢驗費。問:許日賜幫你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你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答:有熬煮濃縮藥汁給我加水稀釋喝。中藥熬製成的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問:許日賜有無告訴你,上揭濃縮藥汁是治療什麼病症的藥汁?答:許日賜告訴我,這藥汁是治療鼻咽癌的藥汁。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就是那種瓶子裝的排骨湯。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30cc的排骨湯加入水稀釋500cc後飲用,一天分次喝完。問:你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我姐夫吳○○曾去看診,我曾經跟過去,所以才知道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你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2萬8000元,看8次共向我收費22萬4000元。當面交付。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許日賜曾經在107年3月底有到高雄我經營的影印店〔高雄市○○街000號)幫我抽血。問:許日賜開立給你之藥汁有無療效?答:我覺得沒什麼感覺。問:你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醫師。問:警方提供通訊軟體的對話照片予你觀看,該照片是何人與何人之對話內容?答:是我跟許日賜的對話。問:對話的內容是何意思?答:是許日賜要我每天量體溫、心跳、血壓,然後把這些數據傳送給他。問:你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沒有。問:你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答:我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107.12.19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203-205頁)問:

是否曾經到○○市○○巷許日賜住處讓他看診嗎?答:有,106年5月份,最後一次看診是107年3、4月,我總共看診8次。問:為何會去許日賜住處看診?答:因為我姊夫吳○○有去過,我請教我的鼻咽癌可否給他治,我鼻咽癌10幾年,我就跟著吳○○去找許日賜。問:每次看診費用?答:28000元,每次拿4瓶藥,抽血是9700元,錢我都是用現金交給許日賜,我共付了的八次藥錢28000元及抽血檢驗費9700元給許日賜。問:是否知道4瓶藥成分?答:他跟我講這成分是叫排骨湯,可幫我治療我的鼻咽癌,因為我的鼻咽癌導致我耳鳴及鼻子出血,他說可以醫好我不會耳鳴,至於成分為何我不知道。問:(提示卷附LINE對話內容)朋友林○○LINE對話,是否為你跟許日賜之間對話內容?答:

是我跟許日賜對話,他叫我每天早晚量耳溫、血壓、心跳跟他回報,他說要看每天吃藥下去的數據,他要求一餐最少吃兩碗白飯。問:檢驗費9700元你是交給許日賜還是檢驗所?答:許日賜。問:你有無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答:我覺得他欺騙,我第三、四次跟他說我吃了藥沒有效果,病因還是一樣,他說病不會馬上好,要持續吃,我要告他詐欺。

■證人顏○○●107.12.5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55-58頁)問;你是否曾到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你看診?答:我曾經去過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3次,第1次是跟朋友去,許日賜有問我身體狀況及去○○醫事檢驗所抽血,第2次去是看抽血檢驗報告,第3次去向他購買飲品。由許日賜1人幫我看診。問:你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從106年9月中旬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就去那3次,只拿一次飲品。問:許日賜如何幫你看診?答:許日賜先問我身體狀況,跟我說我小腳皮膚變黑是因為糖尿病引起,並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報告會在許日賜那,他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告知我身體哪邊有問題,再依症狀拿藥汁給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血糖、心跳及體溫,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你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約抽血檢驗1次,時間大概也是106年9月中旬。那次許日賜都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問:許日賜幫你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你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你是否知悉?答:每次看診完,都會給我4瓶600cc的黑色藥汁。我不知道那個成分是什麼,我問許日賜,他笑一笑沒有回答我,只跟我說是吃讓我糖尿病會好。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你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對,他就是拿像那樣的濃縮藥汁給我。他給我的藥汁上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20cc的藥汁加入600cc的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問:你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我朋友林○○要去,我跟他一起去的,沒有介紹。

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你收費?如何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2萬6000元加檢驗費9700元,看1次共向我收費3萬5700元。我都是當面拿現金給他。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問:許日賜開立給你之藥汁有無療效?答:吃了許日賜的藥後有拉肚子,沒有療效,糖尿病一樣沒變好。問:你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醫師。問:你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目前沒有,但我之前有跟他用LINE傳血壓、血糖、心跳及體溫,不過我因為不想跟他再有聯繫,就刪除了。問:提示警方查扣許嫌之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錄,是否為你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係何意思?答:是我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是我傳我每天的血壓、血糖、心跳及體溫給他,他會幫我看我身體有沒有好轉。問:你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或請求賠償?答:我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問:你是否認識許日賜?有無仇恨或糾紛?答:不認識。沒有仇恨及糾紛。

●107.12.5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65-67頁)問:你是

否有到○○市○○巷許日賜住處給他看診?答:有,106年9月份,因為我有個大姊要過去,她問我要不要過去,她說她在吃一種人家介紹給她的藥,她說吃起來感覺可以,我到了後,許日賜介紹一些吃好的案例給我聽,好像有個先生長期糖尿病指數很高,吃了許日賜給的飲品,一陣子指數就降下來,還有一個女孩子腳受傷,都不會好,也有吃他的飲品,後來傷口就慢慢癒合,許日賜有拿照片給我看,他有翻他LINE裡面的照片給我看,有一個癌症的人喝了他的飲品,現在還活著,很多類似案例,滿多照片給我看,我第一次陪大姊去只是聽她說,許日賜叫我去找○○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我就跟大姊一起去抽血檢查,檢驗費用9千多元,我那天沒有帶錢,我跟大姊借,錢好像是給診所,檢查完就回去,後來是許醫師聯絡我,因為大姊都叫我叫許日賜為許醫師,許醫師聯絡叫我去看報告,我就去他家看報告,許日賜說我糖尿病指數過高,還有一些他醫好的糖尿病案例,我現在說的藥就是許日賜所指的飲品,他有教我簽一張類似切結書,說給我喝的東西是飲品不是藥,我有簽,叫我不要再吃醫院開立的藥,喝他飲品就好,我說我回去考慮一下。第三次約106年9月20幾日去許日賜家,因為他一直傳LINE給我,就是一些問安,也有打電話叫我過去,我過去拿藥後,他有再跟我講一些案例,我有問他藥成分是什麼,他沒有說只是笑一笑而已,我想說也是滿貴,且我大姊也在吃,應該不會有問題,那就試看看,我拿4瓶,一次就要買4瓶,有給我們量杯,一次10至20CC稀釋成600CC,一天喝完,他收我26000元,至於檢驗費到底交給許日賜還是檢驗所我有點忘記了。問:你是交現金嗎?答:是,我交現金給許醫師。問:之後還有無再去?答:沒有,我喝了以後有一陣子腸胃不舒服,拉肚子、便秘,因為我一直拉肚子,後來肛門裂開化膿,所以我後來因此有開刀,但我不知道跟他的藥有無關係。問:(提示卷附你與許日賜的LINE通話內容)何意思?答:他要我們每天傳我們的血壓等給他,他要知道我的狀況,有一次血壓比較高,他也跟我說沒關係。問:你去找許日賜的時候,有無說希望他幫你治療身體哪部位?答:沒有這麼說,我本來想去看看他怎麼講,他一去就找案例給我看,他有問我什麼原因,我說我糖尿病、腳的皮膚有變黑,他就找一些他治好糖尿病的案例給我看,且說喝他的飲品可以好。問:他有無告訴你他飲品名稱是什麼嗎?答:沒有,只有說飲品。問:為何警詢說是許日賜向你收取檢驗費9700元 ?答:我只是說檢驗費大概九千多,誰收的我忘記了,只是說當初在檢驗所,錢應該也是檢驗所收的。問:本件有無要對許日賜提告?答:不用,警詢是因為警察問我要不要提告,我並沒有說要對他提出詐欺告訴。

■證人劉○○●108.3.18偵訊筆錄(具結,108偵1866卷第357-359頁)問:之

前有找過許日踢看診過嗎?答:105年4月4日至107年1月12日,共看了6次,都到南投、員林交界的百果山附近他的住處看診。問:誰介紹你去?過程。答:沈○○介紹我去,每一次都是她帶我去,每一次去看診拿藥,許日賜叫我先去檢驗所抽血檢驗,檢驗費用9700元我都交給許日賜,106年底時許日賜好像被告醫師法,他在起訴書還是判決書有提到他有向檢驗所抽成,過一、兩天他會去檢驗所拿報告,他按照報告按照他的意思去調配中藥,大概抽血完一個禮拜,我就去拿藥跟報告且付錢,我剛剛講的105年4月4日是抽血日期。問:你拿什麼藥?答:許日賜每次都是拿冷凍的保特瓶裝的藥汁給我,最後1次給我4瓶,前面5次是給8瓶,前5次含檢驗費每次為49700元,最後一次4瓶含檢驗費是39700元。問:許日賜看診過程為何?答:第一次見面他是說他替人治病這行30幾年,他每一次都把病人醫好,因為沈○○很多癌症,她吃了有效,許日賜說我這個腎臟病對他來講是很簡單的病,他說西醫醫不好的病他可以醫得好,他拿別人檢驗報告及照片給我看,他說他先用收驚那種形式讓病人身體舒服一點,再把他準備好的藥拿出來,他自稱他有菩薩的神力讓他可以治病。我到那邊之後,他先看我的臉色狀況,先幫我用收驚儀式,回到他聊天地方,把他的藥拿出來,並解釋一下檢驗報告前後差別,之後他沒有所謂看診動作,就是一直在聊天講話,他除了看氣色外,像中醫把脈、望聞問切都沒有。問:你是因為什麼疾病去找許日賜?答:我在成大檢驗出慢性腎絲球腎炎,因為我這個並在成大控制10年多,一直都在慢慢變壞,增加速度很慢,找許日賜想要把這個並治好,當時我去找許日賜,他說這個並對他來講是很簡單的病,還承諾沒治好全額退費,但沒有說過什麼時候會治好,就是提供中藥汁給我服用。問:你當時相信他會治好你的腎炎嗎?答:其實我一開始不相信他,沒有一開始就接受他的治療,是因為沈○○是我認識很久朋友,她說她吃癌症有效,她希望我也去治療,但我本身不太相信中藥,沈○○最後用斷交方式要求我去治療,她可能出自好心要我去治療,她可能也不清楚中藥風險,其實前兩次差別不大,但沒有變好,後來指數越跳越高,許日賜都說這是排毒,但我去成大檢驗已經接近要洗腎,我是半信半疑繼續接受許日賜治療。問:卷內你跟許日賜LINE對話有關報告、體溫、血糖、血壓等身體狀況數據及傳送照片給許日賜,是誰要求的?答:許日賜要求的,用意視追蹤吃藥狀況,看我身體有無發燒或血糖、血壓有無不穩定狀況。問:你後來因為治療無效要求他退費,許日賜有無退費給你?答:他沒有回答過我退費的問題,我只要講到這個他就已讀不回問:你之前是否有提供許日賜給你的藥汁給彰化縣衛生局?答:有 。問:許日賜何時拿上開藥汁給你?答:許日賜最後一次107年1月間給我的,我都把藥汁冷凍起來維持它原來樣子,後來衛生局請我提供,我交給他們檢驗問問:補充?答:我想要對許日賜求償。

■證人陳○○● 107.12.28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249-252頁)問:妳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妳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我是因想調養身體而去給他看。由許日賜1人幫我看診。問:妳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從105年7月份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是106年3月。問:許日賜如何幫妳看診?答:許日賜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許日賜也有就會親自到我家幫我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他會先熬製濃縮藥汁,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及付錢拿藥汁,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告知我身體哪邊有問題,再依症狀拿藥汁給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心跳,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妳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約抽血檢驗5次,每次繳費新臺幣9700元問:許日賜幫妳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妳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有無告知妳藥汁係治療何症狀?答:每次看診完,都會給我4瓶600cc的黑色藥汁。中藥熬第製成的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我要跟許日賜詢問藥汁成份內容,他不告訴我,並特別向我強調這不是藥汁,是「可樂飲料」,因為他是申請丙級餐飲執照。許日賜有告知我藥汁是吃調養身體、治百病。

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對,他就是拿像那樣的濃縮藥汁給我。他給我的藥汁上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50cc的藥汁加入600cc的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每小時喝固定量。問:妳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南投縣中寮鄉一間廟寺的1名潘師兄介紹我去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1萬5000元加檢驗費9700元,看10餘次共向我收費約20萬元。都是當面交付給許日賜。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許日賜有在106年10月份(正確日期我忘記了)在南投縣○○市○○里○○路00○0號我住家幫我抽血。問:許日賜開立給妳之藥汁有無療效?答:感覺上有療效,我喝完之後會比較有昏睡的現象。問:妳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醫師。問:提示警方查扣許嫌之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綠,是否為妳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係何意思?答:是我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是我傳我每天的血壓、血糖及體溫給他,他會幫我看我身體有沒有好轉,我在飲用他的濃縮藥汁期間,血糖有飆高,甚至暈眩昏睡,我有向許日賜反應,他跟我說這是好轉的過程。問:妳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

沒有。問:妳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答:不提詐欺告訴、不請求民事賠償。問:妳是否認識許日賜?有無仇恨或糾紛?答:是給他看診才認識的。沒有仇恨及糾紛。

● 107.12.28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265-267頁)問:

是否有到○○市○○巷許日賜住處看診?答:有 。問:第一次何時去許日賜住處看診?答:105年7月,最後一次106年3月,共看診10幾次,後來大部分都是他到我家看診,因為到我家可以幫他介紹很多客戶,因為我爸是地方首長,很多人脈。問:為何會找許日賜?答:人家介紹的。間:你為何要去找許日賜看診?答:因為我爸爸去,我帶著我爸爸去看診,我就順便依他要求去檢驗所檢驗,他看我的檢驗報告說我肝不好、膽固醇、疑似大腸癌,所以他調配中藥給我喝,他說那個中藥飲品是叫可樂,一瓶是600C C,一次要拿4瓶,一次藥費15000元,我們家四口人一次就要6萬元藥費,檢驗費一人9700元,因為檢驗不能當天拿,他說要幫我拿檢驗報告,所以我把檢驗費交給許日賜。問:為何你太太林○○說是她交給檢驗所?答:沒有,我都是交給許日賜,費用有時是我給有時是我太太林○○給,但檢驗費我都是交給許日賜。問:檢驗費、藥費怎麼給許日賜?答:都是拿現金,他也說可以分期,都有給,但到最後幾次我就沒有給他,因為我吃他的藥水之後,整個血糖標高到737,我就得糖尿病。問:你喝他的藥水跟你得糖尿病有無關連?答:

我之前沒有糖尿病,但我喝藥水後半年血糖都600,但他藥水成分是什麼我不清楚,醫生也沒有證實我糖尿病跟藥水是否有關,且我當初照顧我父親身體也相當勞累。問:許日賜有無告知你給你的藥水成分?答:他說原理是把整個細胞改變活化,免疫系統改變,新陳代謝身體疾病就會沒有。問:你覺得吃了許日賜藥水有何改變?答:精神比較好。問:後來沒有吃許日賜的藥水以後身體狀況?答:我沒有吃許日賜的藥水後,我改看診西醫、中醫身體變好。問:許日賜有無說中藥水成分?答:他不明講,只跟我說裡面含有一些中藥成分。問:除了看診外,他有無用其他方式要求你配合?答:他要求我每天注意量血壓、心跳,並要將心跳、血壓數據用LINE傳給他,要我每天一餐吃2碗飯等。

●108.3.18偵訊筆錄(具結,108偵1866卷第369-371頁)問:你

最後一次找許日賜看診?答:106年夏天,詳細時間不太清楚。問:你在警詢稱許日賜於106年10月份在你住處幫你抽血,是否如此?答:是,我印象中那時我穿長袖,時間應該是秋天,他到我家,那陣子他常常到我家,很多客戶也約在我家,他跟我說我也要調身體,怕我會中風,他用針筒幫我抽一管血,其中失敗兩次沒有插到血管,他把血拿去員林檢驗所化驗,我給他15000元看診費,檢驗費9700元。問:所以你最後一次看診應該是106年秋天這次?答:後面還有一次沒有抽血,最後一次看診應該是106年底左右。問:許日賜幫你抽血送去檢驗有幾次?答:他到我那邊抽血送驗只有一次,其他都是我去他那邊。問:你和你父親、你太太檢驗費用部分,到底是你們直接交給檢驗所還是直接交給許日賜?答:是交給許日賜。

■證人林○○●107.12.28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317-321頁)問:妳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妳看診?答:當時(二年前)在朋友介紹認識下,才認識這位許師兄〔當時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有分享一些相片資料(食用他賣的湯藥,身體有改善的照片)。因為當時我公公、我公公、我妹妹及我的身體不好,所以我們才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找許師兄,跟他閒聊,他也會在現場幫我們收驚,也有談到身體的狀況,他有賣給我瓶裝的液態草藥水,現場都是由許師兄1人跟我們聊天及介紹液態草藥水問:妳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找許師兄?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第一次帶我公公去,我只記得大概是二年前(105年間),正確時間不記得了。最後一次去的時間大概是年多前,正確時間不記得了(106年間)問:你家人誰有食用許師兄販賣的草藥水,當時妳公公妳先生、妳妹妹及妳的身體有那些症狀之下才會去食用這些草藥水?答:當時我我公公因為肺部、攝護腺有問題,也食不下嚥,所以才會帶去找許師兄,第一次去的時候有接受許師兄幫我公公收驚,也有喝了許師兄的草藥水,之後他就有胃口吃下一個便當。之後我公公的精神狀況也有變好一點,胃口也有比較好。當時我們覺得許師兄的收驚跟草藥水都有用,所以後續才會持續跟許師兄買草藥水來給我公公喝。我是因為心臟比較不好,我是血糖、血壓偏高,我妹妹是腎臟比較不好,所以也有向許師兄購買草藥水來喝。問:許日賜如何幫妳們看診?答:也不是幫我們看診,他是跟據我們(我公公、我先生我姝妹及我)去檢驗所抽金檢驗的資料,他從檢驗結果,跟我們聊天分析是血糖偏高、血壓超標等內容,然後說喝他的草藥水可以改善(血糖偏高、血壓超標)等問題。許日賜先叫我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查,他說那裏比較便宜。檢驗報告出來後(有時候是自己去拿,有時是許日賜自己去拿),我們會再去找許日賜,檢驗結果分析完之後,他說可以喝他賣的這些草藥水一陣子之後,再去抽血檢驗。我們去每人都是一次購買4瓶(一個月份的量)(總計新台幣15000元),我們在喝的過程也都有每天量血壓、心跳,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我們在喝了一個月之後,還有再去抽血檢驗,檢驗報告的結果每個人都有進步改善,所以後來才會持續去向許日賜購買草藥水。問:妳們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大約每一至二個月抽血檢驗1次,抽血幾次不確定,都是付給檢驗所。問:許日賜幫妳看診後除了賣給你們草藥水,有無開立藥物供妳施用?開立何藥物?草藥水或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有無告知妳藥汁係治療何症狀?答:他只賣給我們草藥水,沒有賣其他藥物。草藥水的成分我們不知道。他說草藥水可以改善調理身體。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妳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瓶罐包裝都一樣,他就是拿像那樣的草藥水給我。他給我的藥汁瓶罐上也都有貼我們的名字。問:許日賜有告知草藥水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50cc的藥汁加入水稀釋一瓶後(約300CC),一天分次喝完,每小時喝固定量。問:妳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一位朋友(名字忘記了)介紹才認識許日賜,之後才去許日賜的地方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他不是收看診費,他是收取賣給我草藥水的錢。每次4瓶草藥水跟我收新臺幣1萬5000元。我們都是陸續拿去給他的。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聊天、分析檢驗報告、販賣草藥水)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問:許日賜賣給妳之草藥水有無療效?答:有療效,因為抽血檢驗的結果,數據都有改善。問:妳公公喝完這些草藥水後身體有沒有改善?答:有,他原本身體狀況很不好,喝完這些草藥水,就可以正常吃喝,正常外出,所以我認為有改善。只是他已年邁,在喝了8-9個月之後,他因為肺部病變、呼吸不順去住院,後來身體每況日下就往生了。問:提示警方查扣許嫌之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錄,是否為妳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係何意思?答:這是我許日賜的對話,因為我還有欠向許日賜購買草藥水的錢,我請他通融延後還款的意思。還有我先生(陳○○)的身體狀況也不好,我向許日賜反應我的擔憂。問:妳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答:我沒有要對許日賜提出詐欺告訴及附帶請求民事賠償問:妳與許日賜有無仇恨或糾紛?答:沒有仇恨及糾紛。

●107.12.28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331-333頁)問:

是否有到○○市○○巷許日賜住處看診?答:是,我、我公公、我先生都有去過,有時一起去,有時分開去。問:你先生、公公有無來作證?答:公公已過世,先生在外面。問:為何會找許日賜?答:有一些朋友到我家喝茶,許日賜有一起來,許日賜有拿相片給大家看,裡面就是有關一些病患調理前跟調理後有明顯差別,我對他有點印象,因為我公公身體慢性肺阻塞、有過肺結核,當時我公公身體很不好都吃不下,我跟我先生想說盡最後能力載去給許日賜收驚,當天我公公精神就不錯,且當天看完吃完一個排骨飯,所以覺得滿有效,我公公已經過世2年,我公公第一次去看診是105年間。問:你公公給許日賜看診幾次?答:約8次,有時是他到我公公住所看我公公,我公公那時住我○○市住處。問:收費?答:他對我收費是藥費15000元,他說他有廚師執照,你要說是排骨湯也可以,但我喝起來就是草藥水的味道,他要求我們到國際檢驗所抽血檢驗,檢驗費用9700元,由我付給檢驗所問:你公公給許日賜看診主要看哪部分?答:我公公身體很多毛病,例如攝護腺、肺部、腸胃、腦神經等,這些身體問題抽血檢驗都有數據,主要我是希望許日賜可以幫我公公調理身體,我公公本來沒有元氣,調理之後可以說談自如還可以出去旅遊,本來我公公吃不下說只剩下半個月,調理過後延續了1年。問:你個人部分看診部分?答:105年第一次去看診,我心臟比較不好,心律不整、肝功能等問題,我也是先去檢驗所檢驗,他依照檢驗數據調配類似的飲品給我,可是他要我稱草藥水為可樂,可能他的醫病方式有在心裡層面用心,你跟病人說這是苦藥病人會覺得苦。問:你去看診幾次?答:1、2個月去一次,這費用也不小,所以後來就有時有時沒有去,最後一次106年3月,我拿藥至少有7次,每次藥費15000元,剛開始是2個月去檢查一次,後來是一個月檢驗一次,檢驗次數大約5次,每次都9700元都是交給檢驗所。問:藥費用何方式給許日賜?答:拿現金給他,到後來有一筆全家的藥費約10幾萬沒有付給他,他告訴我們調理要緊,他叫我不用管,他說不要跟我拿這筆錢,說我已經還完了。問:除 了 看診外,他有無用其他方式要求你配合?答:他要求我每天注意量血壓、心跳,並要將心跳、血壓數據用LINE傳給他。

●108.3.18偵訊筆錄(具結,108偵1866卷第369-371頁)問:你

公公給許日賜看診的期間是否還記得?答:105年開始,最後一次幫我公公看診時間不太確定,我公公到我家住8個月,第9個月就開始住院,每個月跟許日賜拿1次排毒湯,每次都有抽血檢驗。問:許日賜有親自對你公公抽血?答:沒有。問:你和你先生、公公抽血費用,到底是你們直接交給檢驗所還是直接交給許日賜?答:檢驗結果我們委託許日賜幫我們拿,檢驗費用好像是拿給許日賜,因為那時他常常來探望我公公。

■證人吳○○●107.12.28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271-274頁)問:妳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妳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我是心臟及眼睛去給他看。由許日賜1人幫我看診。問:妳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

我從107年2月份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是107年10月。問:許日賜如何幫妳看診?答:許日賜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他會先熬製濃縮藥汁,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及付錢拿藥汁,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告知我身體哪邊有問題,再依症狀拿藥汁給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心跳,用通訊軟體line溥給他看。問:妳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約抽血檢驗4次,我有記得在106年2月份、106年10月份是。每次都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問:許日賜幫妳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妳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有無告知妳藥汁係治療何症狀?答:每次看診完,都會給我4瓶60Occ的黑色藥汁。中藥熬製成的藥汁。內容成分我不知道。許日賜有告知我藥汁是喝心臟會比較好、跟睛會比較好。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妳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對,他就是拿像那樣的濃縮藥汁給我。他給我的藥汁上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50cc的樂汁加入600cc的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每小時喝固定量。問:妳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是我在南部聽到有人在說,我自己去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每次4瓶藥汁跟我收新臺幣2萬5000元加檢驗費9700元,看4次共向我收費10萬元。都是當面交付給許日賜。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問:許日賜開立給妳之藥汁有無療效?答:沒有什麼療效,而且我在吃他的藥期間,量血壓還是降不下來。問: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先生。問:提示警方查扣許嫌之手機?通訊軟體LINE聊天紀綠,是否為妳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係何意思?答:是我與許日賜之聊天紀錄。內容是我傳我每天的血壓、心跳及體溫給他,他會幫我看我身體有沒有好轉,我在飲用他的濃縮藥汁期間,沒有什麼反應,也沒有比較好轉。問:妳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沒有。問:妳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請求附帶民事賠償?答:都不要。

●107.12.28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313-315頁)問:

是否有到○○市○○巷許日賜住處看診?答:有,去過4、5次,107年2月份第一次去,最後一次是107年10月份,我在住處附近的宮廟聽人家說許日賜有排骨湯,對身體很好,我就問在哪裡,我就自己坐車去許日賜住處。問:你第一次給許日賜看診時,主要是要診身體哪部分?答:他沒有問就叫我去國際檢驗所抽血,隔天他自己去拿報告,他看檢驗報告就分析,就自己調配排骨湯給我,再過兩天我過來拿排骨湯。問:費用?答:40幾天4罐各600CC的排骨湯共25000元,抽血檢驗費用9700元,他說我有血糖過高、心跳比較快、眼睛黃斑部病變、膽固醇過高等,他就調配排骨湯給我喝,他就說我喝這個試看看,我喝到現在,到10月份過後我就沒有來拿,感覺效果不好。問:除了拿排骨湯外,他有無用其他方式要求你配合?答:他叫我要每天量血壓、心跳、照相,每3至5天把血壓、心跳、照片用LINE傳給他,他就會說有進步。問:你共依許日賜指示抽血檢驗幾次?答:4 、5次 ,每次都有繳檢驗費9700元給許日賜。問:你每次所繳的25000元排骨湯藥費及9700元的檢驗費是用何方式給許日賜?答:有兩次藥費是匯款的,其他都是現場現金交付給許日賜,因為有時許日賜將排骨湯郵寄給我。問: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告?答:沒有。問:(提示LINE對話)為何許日賜有傳訊息「請問排骨湯用29000可以嗎」?答:那次許日賜打的,他是想要跟我收排骨湯一次29000元,我跟他說25000元,他同意。

■證人沈○○●107.12.4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21-25頁)問:妳是否曾到

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妳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一開始因為我冠狀動脈心肌梗塞,所以去給許日賜幫我收一收我的身心靈。由許日賜1人。問:妳於何時開始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於101年間開始先給他收,大約到102年2月23日開始至○○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後,才開始喝許日賜的排骨湯。到現在持續都有在給○○醫事檢驗所抽血及喝許日賜的排骨湯。問:許日賜如何幫妳看診?答:許日賜叫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檢驗所的人直接把報告給許日賜,再通知我過去看報告,我依約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跟我逐項讀給我聽,讓我知道身體有哪些狀況,也會問我,我因為甚麼症狀才來找他,之後我才請他幫我煮排骨湯,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每天量血壓、血糖、心跳、體溫及即時相片,用通訊軟體1ine傳給他看。問:妳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柚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我約從102年2月23日開始至今,約每2、3個月抽血檢驗1次,期間我於104年12月16日有因重病住院,至105年1月1日出院,但我無法確定我共抽血幾次。一開始許日賜每次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的檢驗費,是給檢驗所的。問:許日賜幫妳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妳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答:沒有開藥給我吃,我有意願喝排骨湯時,是我跟許日賜講,請他幫我煮排骨湯給我喝,每瓶600cc。我不知道內容成分為何,我也沒問過他。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妳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妳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就是那種瓶子裝的排骨湯。上面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20至6Occ的排骨湯加入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

問:妳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透過朋友小楊告訴我。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妳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一開始有跟我收費,跟我收費到我104年12月16日住院後,因為當時他被抓時,我無法聯絡到他,我就進加護病房,他對我很抱歉,所以他就一直拿給我喝,沒說到錢的部分。排骨湯2個半月的份收新臺幣3萬元,看狀況,有時2萬或2萬5,總共金額我不知道多少。之前有時匯款,有時當面交付。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問:許日賜開立給妳之藥汁有無療效?答:許日賜給我喝的排骨湯,我覺得有達到我的要求,讓我能舒服過日子。問:妳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大哥。問:你是否曾介紹他人給許日賜看診?答:我沒有用介紹的。有一個朋友劉○○,因為我身體狀況不方便,我之前去許日賜那裡,他好心載我去,後來他有意願自己找許日賜,由他自己去安排;另一個林○○,他是我工作合作夥伴,他知道我身體狀況,有一次他姊夫從高雄醫院診斷出癌症,就問我在哪裡,我就跟他說,我都在許日賜那裏,但在員林很遠,他說他很緊急,想要馬上去,所以那天我陪同他們第一次去,因為怕他們找不到路。我都有告知他們許日賜不是醫生。問:妳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沒有。問:妳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答:我都不用。

●107.12.4偵訊筆錄(具結,107偵11265卷第39-45頁)問:與許

日賜如何認識?答:我一個朋友算是廠商介紹我到許日賜收一收,因為我體質比較容易卡到陰,大約是101年,類似收驚這樣,之後我知道許日賜有幫人家調理身體,我跟許日賜講希望讓我自己有抵抗力讓我生活過得比較舒服,因為我因為心肌梗塞容易喘不過氣,我知道他不是醫生,我知道他有在煮排骨湯,可以讓我喝了比較有抵抗力,有時他給我的排骨湯會再燉雞肉或排骨。問:排骨湯成分?答:不知道,也沒有問過。問:許日賜何時開始幫你調理身體?如何調理?答:102年2月我有去國際檢驗所,是許日賜叫我去檢驗,因為他要我們知道自己身體狀況,我有去該檢驗所抽血,一次費用9700元,我將9700元交給許日賜,再由他轉交,但104年12月他被檢調查獲,自那時開始,沒有再跟我收費用,因為他被檢調帶走,我家人聯絡不上他,因為我那時一直跟他回報我身體狀況,那時候我被送到醫院加護病房病危中,後來他出來一直來看我,自從那之後檢驗費我就都沒有交了,許日賜就幫我處理,因為一直以來我們都每天保持聯絡1至2次,他可能對我覺得抱歉,從104年以後我大概每2、3個月就會檢驗一次,且我常常會去他那裡收一收,有時候我會給他2000、3000元的先生禮,看我有無錢。我只有喝他煮的排骨湯調理身體。問:他煮的排骨湯跟你煮的排骨湯哪裡不一樣?答:舉例來說,有時喝完他的排骨湯身髏會比較熱,我就會跟他說,我會跟他回報我身體一些狀況,比如說會說我今天血壓比較低,今天體溫比較高或低,我身體有狀況我就會告訴他,他就會告訴我多喝點熱水或泡個熱水澡,或排骨湯多喝10CC間:許日賜排骨湯你如何喝?答:他叫我要稀釋喝,就說一瓶排骨湯,我用20CC排骨湯加水稀釋成兩瓶600CC礦泉水,或稀釋成一瓶大瓶礦泉水。問:許日賜有無幫病患看診?答:我不知道,我自己如要去他那邊我會跟他約,我固定會去給他收一收。問:現在身體疾病?答:107年10月報告出來剩胰臟癌、大腸癌,之前還有胃癌、子宮頸癌、卵巢癌,這都有記錄。問:許日賜給你排骨湯何用?答:增強抵抗力。問:誰先提出排骨湯?答:是許日賜說的,他說要喝排骨湯要先去檢驗所檢驗身體,瞭解身體狀況才可以喝,他有問我們意願,問我們要不要喝。

問:你知道排骨湯裡面有中藥成分?答:我不知道。問:不然你以為排骨湯裡面成分是什麼?答:排骨湯裡面可能有一些草藥,但我不管,只要能幫助我舒服就可以,其實我不會知道裡面有什麼。問:有無推薦或介紹其他人去找許日賜?答:沒有,病症自己的,不是我能干涉的,每人有問題都跟我無關。問:有無人透過你認識許日賜?答:不要說透過認識,劉○○曾陪我找許日賜,後續他有無跟許日賜聯繫是他自己決定的。另外有個朋友叫佳甄,她說她姊夫得癌症,問我之前在哪裡喝,我說我在員林大哥那裡,我都喝員林大哥的飲品,她就問我大哥在哪裡,她就到我家載我我帶她到大哥那裡,之後我就不知道她跟大哥如何聯繫。問:有無罹患癌症診斷書?答:我沒有那種東西,我有榮民醫院診斷證明書資料及我去國際檢驗所的檢驗資料。(影印後發還原本,影本附卷)問:警詢稱104年12月之後,許日賜都沒有跟你說到錢部分,但是他有一直拿排骨湯給你喝,看狀況有時你給他2萬或25000元,是否屬實?答:不是,這是之前的費用,狀況不一樣收費金額不等,這是104年12月之前收的費用,但104年12月之後我就沒有給他這種費用,只會給他幫我收一收之後的先生禮,約2000至2萬元不等,有多少能力就給多少錢。問:據我們瞭解,許日賜向前來向他買排骨湯的人,都有收到3萬多元,為何他對你如此優厚?答:就向我剛剛講的,我差點命都沒了,我也不知道他為何對我那麼好,我只有跟他講沒有能力,就這樣走就算了,我連生活都要有人照顧。

■證人劉○○●107.11.1警詢筆錄(108偵1866卷第37-39頁)問:警方於今(01

)日10時55分至12時06分於彰化縣○○鎮○○路0段000巷0號執行搜索,有查獲何物品,該物品是何人所有?答:有責付我保管26瓶的中藥水,這些物品是我丈夫許日賜熬煮給我們喝的。問:這些藥水上都貼有貼紙,貼紙分別為「天2」7瓶、「元」3瓶、「昀」1瓶、「嘉欣」1瓶、「什」4瓶、「許○○」7瓶、「宜」1瓶、「wuj」l瓶、「未貼名稱」1瓶;貼這些貼紙的用意為何?答:這些藥水中,貼有「天2」的是我要喝的、「元」是我女婿要喝的、「昀」是我女兒許○○要喝的、「嘉欣」也是我要喝的、「仟」,也是我女兒許○○要喝的、「許○○」是我孫子要喝的、「宜」、「wuj」、「未貼名稱」的部份,我不知道是誰要喝的。問:這些中藥水是你丈夫許日賜在何處熬煮的?答:是在南投縣○○市○○里○○路0000巷00號熬煮的。問:你是否知道這些中藥水是何藥效?有無處方?答:我只知道是吃完之後身體比較好,我不知道有沒有處方。問:你如何判定身體的好壞與否?答:我們都會去○○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查,回家之後我丈夫會依驗血的報告,告訴我們身體那裡有問題,然後再熬煮藥水給我們飲用。問:你是否知道許日賜有無對外開處方或幫人診治或販賣這藥水?答:從104年那次之後,我都不過問了。問:許日賜熬煮這些藥水給你們飲用,有無收費?答:沒有。

■證人吳○○●107.12.28警詢筆錄(107偵11265卷第211-215頁)問:妳是否

曾到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看診?何人幫妳看診?答:我曾經去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入口郵箱寫有地址:彰化縣○○市○○巷00○0號)喝茶,沒有人幫我看診。問:警方調閱許日賜的通訊軟體資料並予你觀看,發現你曾經與他有多次互動,並傳你眾多親屬的照片及相關資料予許日賜觀看,該通訊軟體的照片及資料是何意思?答:我要回報我這些親屬的血壓、心跳、體溫資料給許日賜,許日賜才能了解我們這些親屬喝了他的排骨湯之後情形如何。問:上稱親屬皆為何人?答我的兒子陳柏榤、婆婆陳黃柑、丈夫陳献輝、我外孫林○○、及我二姐夫的女婿王○○及我女兒陳○○。問:上揭人等是何人介紹至上述處所看診的?答:原因是許日賜來我家,要到我們的電視台行銷他的排骨湯,當下看到我先生陳献輝躺在床上,他就說他可以幫助我,所以是許日賜主動來我家幫忙的。問:上揭人等有無至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給許日賜看診?最後一次看診是何時?答;我的兒子陳柏、婆婆陳黃柑、丈夫陳献輝、我外孫林○○、及我二姐夫的女婿王○○及我女兒陳○○都曾經至許日賜上揭處所靈療,大約從107年的7月份開始讓許日賜靈療,目前許日賜還在提供我們家屬喝排骨湯,我們是從107年6月28日開始至○○醫事檢驗所袖血檢驗後,才開始喝許日賜的排骨湯。目前沒有至○○醫事檢驗所抽血但還有在喝許日賜的排骨湯。問:許日賜如何幫上揭人等看診?答:許日賜沒有幫我們看診,許日賜叫我們去○○市○○路○○醫事檢驗所給一位張○○抽血,檢驗報告出來後,我們拿檢驗報告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時,許日賜會依照檢驗報告上的數據,跟我逐項讀給我聽,讓我們知道身體有哪些狀況,之後他會煮排骨湯給我們喝,回去之後,他會要求我們每天量血壓、血糖、心跳、體溫及即時相片,用通訊軟體line傳給他看。問:上揭人等共至○○市○○路○○醫事檢驗所抽血檢驗幾次?如何收費?答:我們從107年的6月28日開始至上揭處所抽血檢驗,詳細的次數我不記得了。中正路○○醫事檢驗所每次跟我收新臺幣9700元的檢驗費。問:許日賜幫你們看診後有無開立藥物供你們施用?開立何藥物?內容成分妳是否知悉?答:沒有看診,有熬煮排骨湯給我們加水稀釋喝。中藥熬製成的排骨湯。內容成分我不知道。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獲物品之照片供你查看,照片中之藥汁是否與之前許日賜拿給你們的藥汁相似?有無標示?答:就是那種瓶子裝的排骨湯。上面有貼我的名字。問:濃縮藥汁如何飲用?答:許日賜有告訴我,20至6Occ的排骨湯加入水稀釋後,一天分次喝完。問:你如何得知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答:我不知道。問:你上稱不知道許日賜有在該處幫人看診,你是如何至上述處所的?答:許日賜給我地址,我依址前往的。問:許日賜看診有無向你們收費?共收費多少?是否當面交付?答:通通沒有收費。問:除了上述看診方式外,有無其他侵入性治療?答:沒有侵入性的治療。問:許日賜開立給你們家屬之藥汁有無療效?答:我認為有。問:你如何稱呼許日賜?答:我都稱呼他許老師。問:你有無其他證據能提供警方偵辦?答:沒有。問:你是否要對許日賜提出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答:沒有。

■證人張○○●107.11.28警詢筆錄(108偵1866卷第91-93頁)問:你目前從事

何工作?答:我是○○中藥行負責人兼老闆。問:你是否認識許日賜(男、45年4月2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有無仇恨或糾紛?答:認識。沒有仇恨或糾紛。

問:許日賜於何時開始至你經營之○○中藥行購買中藥材?最後一次購買是何時?答:許日賜約於3、4年前開始拿藥單來向我購買中藥材。最後一次約於107年9月份向我購買中藥材。問:許日賜向你購買中藥有無交付藥單給你?藥單現於何處?答:有拿藥單來給我。我把中藥材準備好後,他來拿中藥材就順便把藥單拿走了。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曰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扣之中藥材(包裝袋號碼1461D)供你辨識,裡面共有哪幾種中藥材?答:裡面有超過100種中藥材,其中有夏菇草、當歸、生地、天麻、黃耆、地龍干、桔梗、石解、白芍、獨活、秦艽、蘇木、雞血陳、木瓜、土茯苓、北仲、續斷、地骨皮、淡竹葉、鹿含草、川芎、赤芍、澤舍、沒藥等24種,這些都是藥材。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曰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扣之中藥材(包裝袋號碼1468)供你辨識,裡面共有哪幾種中藥材?答:裡面有超過100種中藥材,其中有沒藥、龍葵、乳香、白花蛇舌草、龍膽草、三菱、生地、吾?、北仲、土茯苓、地骨皮、桔梗、白朮、丹參、知母、柴胡、葛根、夏菇草、降真香、木夕、淡竹葉、桑寄生、澤舍、川練子、知茶、藍竹根、黃柏、天麻、浙貝母、白芍等30種,這些都是藥材。問:提示警方於107年11月1日前往南投縣○○市○○路0000巷00號執行搜索查扣之中藥材(包裝袋號碼1462)供你辨識,裡面共有哪幾種中藥材?答:裡面有超過100種中藥材,其中有雞內金、人蔘、茜草根、夏菇草、黃柏、桔梗、蒼朮、川練子、金蟬殼、白花蛇舌草、土茯苓、虎杖、柴草、白?、甘草、木通、白茅根、知母、藍竹根、白芍、川芎、金銀花、桑葉、龍葵、山豆根、紅花、淡竹葉等27種,這些都是藥材。

--------------------------------------------------------

裁判案由:違反醫師法等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