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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5 年聲字第 1703 號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5年度聲字第1703號聲 請 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 刑 人 林晉維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5年度執聲字第112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林晉維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不含罰金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晉維(下稱受刑人)因恐嚇取財得利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依刑法第53條及第54條應依刑法第51條第5款至第7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對應之檢察署檢察官,備具繕本,聲請該法院裁定之。法院於接受繕本後,應將繕本送達於受刑人。(第3項)法院對於第1項聲請,除顯無必要或有急迫情形者外,於裁定前應予受刑人以言詞或書面陳述意見之機會。」經本院函詢受刑人意見,受刑人以書面表示:奶奶有心臟疾病需要我定期每個禮拜載她回診,請求法官給予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從輕量刑等語(本院卷第61頁)。

四、經查,受刑人因恐嚇取財得利數罪,經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確定在案,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在卷可稽。又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及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固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9頁),自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之規定,依同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刑。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五、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其中編號1為洗錢防制法罪(侵害財產法益);編號2為恐嚇取財得利罪(恫嚇使人心生畏懼,侵害他人自由及財產法益),分屬不同犯罪類型,其行為態樣、手段及動機均不相同,犯罪時間之間隔近半年(民國112年5月20日至同年11月8日間),並考量各該罪合併後之不法內涵、罪責原則及合併刑罰所生之效果,暨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刑期總合、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等一切情狀後,定其應執行如主文所示之刑。另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雖已執行完畢,然與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既合於數罪併罰要件,仍應就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合併定刑,該已執行之刑,僅係執行時折抵之問題,附此敘明。

六、附表編號1所處併科罰金部分,不在本裁定範圍內。

七、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16 日

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 官 陳慧珊

法 官 許月馨法 官 葉明松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 黃嫀文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16 日附表:受刑人林晉維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 1 2 罪名 洗錢防制法 恐嚇取得利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 (併科罰金新臺幣4萬元) 有期徒刑7月 犯罪日期 112年11月8日 112年5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南投地檢113年度 偵字第2404號 南投地檢112年度 少連偵字第61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南投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3年度投簡字 第479號 115年度上易字 第254號 判決 日期 114年3月10日 115年7月7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南投地院 中高分院 案號 113年度投簡字 第479號 115年度上易字 第25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4年4月11日 115年7月7日 (不得上訴)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 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註 南投地檢114年度執 字第1129號(已執畢) 南投地檢115年度執 字第1847號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26-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