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附民上更一字第1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IMMORTAL INTERNATIONAL CORP.兼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英美惠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蔡奉典律師
蔡弘亮律師被上訴人即被 告 MAGNIFNANCE L.L.C.(中文譯名:美商嘉鼎資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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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臺北市○○區○○○路0段0號5樓B被上訴人即被 告 MAGNIFIC CAPITAL L.L.C.(中文譯名:美商嘉鼎資
本管理有限公司)兼 上二人法定代理人 余凌霄上 一 人訴訟代理人 林永頌律師上列被告等因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6 日
刑事第三庭 審判長法 官 楊 真 明
法 官 陳 淑 芳法 官 邱 顯 祥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書記官 江 秋 靜中 華 民 國 11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