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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2 年上字第 462 號民事裁定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字第462號上 訴 人 楊文治

藍淑芬李適彰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林松虎律師

吳淑芬律師複 代理人 洪琬雯被 上訴人 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華恩堂法定代理人 高平豐訴訟代理人 劉建成律師複 代理人 王沐蘭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2年7月16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100年度訴字第2857號)提起上訴,本院於103年4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認事實尚有未臻明瞭應再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定於103年5月14日上午10時05分在本院民事第29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5 日

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陳滿賢

法 官 許秀芬法 官 朱 樑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曾煜智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15 日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日期:201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