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建上字第55號上訴人即附帶被上訴人 誠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廖繼誠訴訟代理人 陳奕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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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
工程法庭 法 官 陳正禧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書記官 蔡皓凡中 華 民 國 11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