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裁定111年度建上字第87號上 訴 人 趙文蔚訴訟代理人 趙晉陽 江尚嶸律師王聰儒律師陳鶴儀律師被上訴人 陳彧泓 陳瀅帆陳妍帆陳政宏林如嬌共 同訴訟代理人 鄭志明律師上開當事人間給付代墊工程款事件,因兩造有調解之意願,故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3 日 工程法庭 審判長法 官 劉長宜 法 官 杭起鶴法 官 郭玄義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書記官 廖家莉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 月 3 日裁判案由:給付代墊工程款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裁判日期:2025-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