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1年度裁字第1434號上 訴 人 佰俐德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陳志和被 上訴 人 臺南市政府代 表 人 賴清德上列當事人間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27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646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242條定有明文。是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非主張該判決違背法令以為上訴理由即屬不應准許,自應認為不合法而駁回之。
二、本件上訴人未經申請廣告核准,分別於民國100年3月14日及15日擅自在網站刊載「葛莉絲黛GLYTONE強效三烯生育醇精華液」「藍鑽保濕嫩白霜」化粧品廣告,宣稱:「此強效精華液能預防及修護提早老化的肌膚,減少多元不飽和脂肪氧化,維持皮膚的年輕健康,無致痘性。…適用肌膚:各類型肌膚。主成分說明:…維生素E的α生育醇是一種效力最強的抗氧化劑,可維持細胞膜的完整性,保護不飽和脂肪酸被自由基氧化,延緩細胞老化現象」及「晶瑩剔透.水嫩嫩-美夢成真,具柔洗、按摩、敷面三重功效,讓保濕、嫩白、抗敏鎮定一次達陣…由適合光療及煥膚術後的美白保濕及鎮定修護。亦適合微晶磨皮、微整型術後之再次淨化美白。…適用肌膚:各種膚質適用,尤適用中乾性肌膚、術後色素沉著或晦暗性肌膚。Melanostatine-5美白胜肽是一種新科技的九胜肽成份,能阻斷訊息傳遞至黑色素細胞而造成麥拉寧黑色素分泌,有效預防及淡化深層的色斑。Bearberry熊果素萃取自熊果葉,藉由抑制酪氨酸酶的作用來破壞麥拉寧色素的生成。然而熊果素的結構中,多帶了葡萄糖分子,所以刺激性較低。Lico rice Extract甘草萃取溫和抑制酪氨酸酶減少黑色素產生,具柔軟、舒緩、滋潤效果,對暗沉肌膚有醒膚作用,改善膚色不均達到嫩白功效。HTALURONICACID玻尿酸是皮膚最佳的保濕因子,能供給彈力纖維及膠原蛋白充足水分,使皮膚回復有彈性及活力,有效改善皮膚乾燥、促使肌膚柔嫩並延緩肌膚老化。」等涉及產品效能之內容,經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以100年3月22日FDA消字第1003000551號函移請被上訴人所屬衛生局(下稱衛生局)辦理。經衛生局函請上訴人於100年5月18日到場陳述意見,惟上訴人未為陳述意見。案經被上訴人審理後,認定上訴人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2項規定,乃依同條例第30條第1項規定,以100年5月26日府衛食藥字第1000348256號行政裁處書(下稱原處分),裁處上訴人新臺幣(下同)2萬元之罰鍰,系爭違規廣告應即停止刊登,如再違規將加重處分。上訴人不服,提起訴願,亦遭決定駁回,提起行政訴訟。經原審法院100年度訴字第646號判決(下稱原判決)駁回其訴,上訴人不服,提起本件上訴。
三、本件上訴人對於原判決提起上訴,上訴意旨略以:原判決援引該系爭疑似廣告網址內容,是否為上訴人公司網頁之際,未經上訴人要求提供具體時間物證,釐清上訴人所質疑的違規廣告監測時間及文字內容物證,逕行只以被上訴人之片面文字陳述,作為事實認定,實有爭議。又原審判定上訴人之刊登內容,乃非與公共利益有關及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之商業利益之廣告,自不屬於憲法所保障的公益及科學物證事實等言論自由之保障等量齊觀,難以誠服。又上訴人多次依被上訴人指示,修正及移除網站系爭爭議之文字標示內容,奈何屢次受裁罰並提出上訴際,旋即再度又被舉發疑似違法事證,更令人起疑竇者,執法人員對行政罰鍰金額的法理認定性,自由心證是否過度使用於行政裁量權,是以判處上訴人2萬元罰鍰,誠屬不妥與不服等語,為其論據。經核上開上訴意旨所陳無非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而未具體說明原判決違背何項法令條款。依首開規定及說明,其上訴為不合法。
四、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行政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前段、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2 日
最高行政法院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 劉 鑫 楨
法官 姜 素 娥法官 吳 慧 娟法官 李 玉 卿法官 許 瑞 助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13 日
書記官 楊 子 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