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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行政法院 102 年裁字第 1810 號裁定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2年度裁字第1810號聲 請 人 張伊娟上列聲請人因與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人間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29日本院102年度裁字第412號裁定,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再審之聲請駁回。

再審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確定裁定聲請再審,應依行政訴訟法第283條準用第277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表明再審理由,此為必須具備之程式。所謂表明再審理由,必須指明確定裁定有如何合於再審事由之具體情事,始為相當。倘僅泛言有何條款之再審事由,而無具體情事者,尚難謂已合法表明再審理由。如未表明再審理由,法院無庸命其補正。

二、聲請人在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臺灣銀行)大雅分行設有新臺幣帳戶及外匯綜合存款帳戶,並於民國96年間申請為相對人臺灣銀行之理財貴賓戶後,即陸續透過相對人臺灣銀行之網路銀行系統購入多筆基金,另於同年向相對人臺灣銀行大雅分行申請房屋購置貸款,共貸得新臺幣(下同)700萬元。茲聲請人主張相對人臺灣銀行所屬理財專員虛辦金融理財業務、盜用存摺存款、偽造信託交易等情,而向中央銀行、相對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相對人財政部申訴,經移送相對人臺灣銀行大雅分行逕行回覆,未獲明確答覆並確認交易無效,遂提起行政訴訟,並聲明:1、請求確認「臺灣銀行綜合存款印鑑卡內容」、「晶片金融卡異動申請書設定」、「電子銀行服務申請書及約定書之外匯帳號之勾選與設定」、「臺灣銀行綜合理財帳戶轉換申請書暨約定書之勾選」、「臺灣銀行大雅分行消費者貸款申請書暨約定事項與放款借據」、「臺灣銀行金融理財業務開戶申請書」均為無效之行政處分。2、請求相對人臺灣銀行及臺灣銀行大雅分行返還聲請人於其所開立之綜合存款新臺幣帳號000000000000及外匯綜合存款美金帳號000000000000存款合計4,104,714元,及自96年9月26日起至歸還日止,按年息5%利息計算。經臺中高等行政法院99年度訴字第208號裁定以聲請人於相對人臺灣銀行大雅分行辦理綜合存款及消費借貸業務,性質屬民法消費寄託與消費借貸契約範疇,並非行政契約,縱對上開請求有所爭執,惟屬私法糾紛而非行政處分是否無效問題,依法當循民事訴訟程序向普通法院訴請裁判,行政法院並無審判權,遂移送其管轄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聲請人不服,提起抗告,經本院99年度裁字第3224號裁定駁回。聲請人仍表不服,先後多次聲請再審,均經本院分別裁定駁回在案。茲聲請人復對最近一次即本院102年度裁字第412號裁定(下稱原確定裁定),聲請本件再審,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以本件訴訟標的受害人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職權調查,發現公文書及處分書相互抄寫,未經實體調查、虛偽陳述,爾後聲請人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返還存款,仍未經實體調查,直接以刑事處分及未經實體審理的公文內容駁回,敘述與行政訴訟裁定相同,那何必移送民事庭?且聲請人已提出本案利用網路銀行系統設定偽造購入多筆基金、掏空損害聲請人綜合存款帳戶的證明,即是聲請再審裁定基礎之證物係變造或偽造,與處分裁定證人鑑定、證言虛偽陳述之具體情事的理由;案發時聲請人既無櫃檯臨櫃簽訂辦理有價證券開戶憑證交易憑證,也無網路系統直接下單交易的行為能力,金管會公告對重症病人全部歸還,此為當事人發現未經斟酌之證物或得使用該證物,可受較有利益之裁判具體情事;金管會答辯狀理財貴賓戶與網路銀行系統購入多筆基金,無經過電子簽章交易證明確認之具體情事,是裁定就足以影響於裁定之重要證物漏未斟酌;本案及刑、民事裁定等有未盡調查之能事、矛盾不符事實、抄寫行政函覆內容,即是刑事訴訟不能開始或續行非因證據不足者為限的具體情事,聲請人依行政訴訟法第283條準用第27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第13款、第14款及第3項規定,對於原確定裁定聲請再審等語。經核均係對於前訴訟程序確定裁判及其他民、刑事裁判不服之理由,而對於原確定裁定以其未具體表明再審理由,為不合法,而駁回其聲請之論斷,究有如何合於行政訴訟法第273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第8款、第9款、第10款、第13款、第14款所定再審事由之具體情事,則未據敘明,尚難謂已合法表明再審理由,依上開規定及說明,本件聲請自非合法,應予駁回。

三、依行政訴訟法第283條、第278條第1項、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5 日

最高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 藍 獻 林

法官 鄭 忠 仁法官 胡 國 棟法官 林 玫 君法官 林 文 舟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6 日

書記官 邱 彰 德

裁判法院:最高行政法院
裁判日期:201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