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1 年訴字第 4698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一年度訴字第四六九八號

原 告 六度空間資訊網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甲○○被 告 臺北市商業管理處代 表 人 乙○○處長)訴訟代理人 丙○○

丁○○右當事人間因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九十二年十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十四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 一 庭

審 判 長 法 官 王 立 杰

法 官 黃 本 仁法 官 王 碧 芳右為正本係照原本做成。

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十一 月 十四 日

法院書記官 鄭 聚 恩

裁判日期:200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