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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92 年訴字第 4260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九十二年度訴字第四二六○號

原 告 甲○○被 告 交通部觀光局代 表 人 蘇成田(局長)訴訟代理人 乙○○右當事人間因旅行業管理規則事件,原告不服交通部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九日交訴字第○九二○○三六八五二號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左:

主 文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理 由

一、本件原告之父田憲慶於民國(下同)八十七年四月十三日委託燕京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稱燕京旅行社)辦理大陸人士田春麗、賈素玫及袁松濤三人來台探親之手續,並由原告交付燕京旅行社新台幣(下同)共一萬五千元之定金,燕京旅行社委託同業康年旅行社向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以下簡稱境管局)提出申請,惟經境管局審核後因袁松濤資格不符無法核准,嗣原告將田春麗及賈素玫部分亦申請退件,致原告與燕京旅行社雙方衍生糾紛,燕京旅行社雖曾透過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居中協調,並欲以退還賸餘款項一萬零五百元之方式處理,不為原告所接受,原告並對燕京旅行社、負責人吳燕京及員工陳志民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及刑事告訴;復於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就燕京旅行社未返還其委辦證件乙事項向被告提出陳情,主旨略謂:燕京旅行社違反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及四十九條規定,建請觀光局能依相關規定處理,並建請對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在受理燕京旅行社申訴案時,泯於事實及公平公正原則行為,應予以督導改善等語;被告分別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及十二月二十七日以觀業字第○九一○○三二四一九號及第0000000000號函請燕京旅行社提出說明,被告在參酌燕京旅行社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之函復及前揭民、刑訴訟之判決後,認查無違反行為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遂未就此部分對燕京旅行社另予處罰,原告認被告應作為而不作為,乃提起訴願,請求「針對交通部光觀局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觀業字第○九一○○三二四一九號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於作成行政處分前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書,請依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規定予以適當處分。」交通部審議結果,認其訴願不合法,而為不受理之決定。原告仍不服,乃提起本件行政訴訟,請求「將訴願決定書撤銷,並對交通部光觀局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觀業字第○九一○○三二四一九號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百零二條於作成行政處分前通知相對人陳述意見書依法行為。」因語意不明,經本院行使闡明權後,原告將訴之聲明更正為「訴願決定撤銷,被告應依行為時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對燕京旅行社加以處罰。」

二、按訴願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損害者,亦得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法第五條第一項亦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惟此所謂「依法申請之案件」係指法令有明文規定者為限,非謂人民可任意請求中央或地方機關為行政處分或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又人民檢舉違法事件,僅為發動行政權之行使,與公共利益有關,並不涉及個人私益保障,是人民向行政機關檢舉請求處罰特定業者之行為,核其性質純屬促請行政機關處罰權之行使而已,非謂人民對行政機關處罰權之發動即有公法上請求權之存在,準此,行政機關是否對特定業者發動處罰權做出行政處分,既非人民依法得申請之事項,則行政機關未對特定業者予以處罰,對人民自無權利或利益之損害可言。查本件原告係就燕京旅行社未返還其委辦證件,認有違行為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第四十二條之規定,乃向被告提出陳情,請求依行為時發展觀光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給予處罰,被告在參酌燕京旅行社之說明及前揭民、刑事判決後,認查無違反行為時旅行業管理規則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遂未就此部分對燕京旅行社另予處罰,依前揭說明,被告並無應作為而不作為之情形,原告亦無因此而權利或利益受損害之可言,其逕行提起訴願,自不符合前揭訴願法第二條第一項之規定,訴願決定機關因此為不受理之決定,於法並無不合。茲原告復對之提起行政訴訟,顯非合法,應予駁回。又原告起訴既非合法,其實體上之主張即無庸審究,附此敘明。

三、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不合法,依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第一項第十款、第一百零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第七十八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五 月 三十一 日

臺 北 高 等 行 政 法 院 第一庭

審判長 法 官 徐瑞晃

法 官 蕭惠芳法 官 李得灶右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須按他造人數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六 月 二 日

書記官 陳清容

裁判案由:旅行業管理規則
裁判日期:200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