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0 年訴字第 1209 號裁定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1209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穆紹華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間有關眷舍事務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00 年10月27日本院100 年度訴字第1209號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 第1 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 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6,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4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徐 瑞 晃

法 官 蕭 忠 仁法 官 陳 姿 岑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4 日

書記官 李 建 德

裁判案由:有關眷舍事務
裁判日期:20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