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304號原 告 陳春練訴訟代理人 詹連財 律師被 告 臺北市政府代 表 人 柯文哲(市長)訴訟代理人 陳金同
鄭淳方上列當事人間因地籍清理條例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7月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林 惠 瑜
法 官 黃 莉 莉法 官 張 瑜 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23 日
書記官 蕭 純 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