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01號原 告 陳克明
陳林愛治陳志斌陳怡伶陳謝美蓉陳昭蓉陳培陳思廷共 同訴訟代理人 楊進興 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代 表 人 侯友宜(市長)訴訟代理人 謝秀琳
許書騰上列當事人間收回被徵收土地事件,業經本院於民國109年9月24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2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審判長法 官 許 麗 華
法 官 楊 坤 樵法 官 梁 哲 瑋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 苑 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