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110年度訴字第1215號上 訴 人即 原 告 香港商全金集成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代 表 人 劉立恩(經理)訴訟代理人 徐宗聖 律師
曾增銘 律師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彰化縣警察局等22人(被上訴人機關、代表人及住址詳如附表)間警示帳戶事件,對於中華民國114年4月22日本院110年度訴字第1215號判決提起上訴,應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98條第2項規定金額,加徵裁判費1/2,合計新臺幣6,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 日
審判長法 官 鍾啟煌
法 官 蔡如惠法 官 李毓華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6 月 2 日
書記官 許婉茹附表:
編號 姓名 代表人 地址 1 彰化縣警察局 陳明君 設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2段778號 2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李西河 設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 3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廖訓誠 設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32號 4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 戴台㨗 設屏東縣屏東市中正路119號 5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吳坤旭 設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3號 6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李文章 設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7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林國清 設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號 8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林炎田 設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60號 9 基隆市警察局 林信雄 設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10 新竹市警察局 許頌嘉 設新竹市東區中山路1號 11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沈炳信 設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5號 12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宣介慈 設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13 苗栗縣警察局 王森瑒 設苗栗縣苗栗市建功里府前路2號 14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 謝宗宏 設南投縣南投市南崗二路133號 15 雲林縣警察局 李建民 設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00號 16 嘉義縣警察局 李權哲 設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17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 劉炯炫 設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2段167號 18 花蓮縣警察局 陳百祿 設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19 臺東縣警察局 蔡燕明 設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68號 20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 林温柔 設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6號 21 金門縣警察局 黃壬聰 設金門縣金城鎮金山路15號 22 連江縣警察局 陳保安 設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2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