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111年度訴字第1508號原 告 劉清風訴訟代理人 沈明顯 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代 表 人 程大維(局長)訴訟代理人 劉冠頤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因廢棄物清理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7 日 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5 月 7 日 書記官 何閣梅裁判案由:廢棄物清理法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