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112年度簡上字第2號上 訴 人 東方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楊國華(董事)被 上訴 人 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代 表 人 陳世鋒(關務長)上列當事人間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簡字第56號行政訴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 由
一、按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判決提起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235條第2項定有明文。又依同法第236條之2第3項準用第243條第1項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而判決有第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對於地方法院簡易訴訟程序之判決上訴,如依行政訴訟法第236條之2第3項準用第243條第1項規定,以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應揭示該法則之旨趣,倘為司法院解釋,則為揭示該解釋之字號或其內容。如以行政訴訟法第236條之2第3項準用第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揭示合於該條項各款之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此項方法表明者,即難認為已對簡易訴訟程序之判決之違背法令有具體之指摘,其上訴自難認為合法。
二、緣上訴人為報關業者,於民國104年10月2日以如附表所示之訴外人為納稅義務人之名義,向被上訴人報運(空運)如附表所示之原申報貨名、數量等進口快遞貨物9批(如附表所示之簡易申報單號碼、主提單號碼、分提單號碼,下稱系爭貨物),經查驗結果均為農藥三苯醋錫,重量均為25Kg,屬農藥管理法第7條規定之偽農藥。被上訴人於104年11月18日以北普竹字第1041038779號函限期請上訴人提供貨主委任書、發票等相關文件,然上訴人未依限提供,而無法證明確受委託報關,乃依行為時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7條第3項規定,應負虛報責任,認上訴人有虛報進口貨物名稱、重量,逃避管制,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第3項轉據同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及參考緝私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所訂違章情節,處貨價1倍之罰鍰。因上訴人係於5年內再犯同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被上訴人104年第10400044號處分書,於104年2月26日處分確定),依同條例第45條規定,得加重罰鍰1/2,爰按進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處貨價1.5倍之如附表所示之罰鍰,共新臺幣(下同)22萬3,083元。上訴人不服,申請復查,未獲變更,提起訴願,遭財政部以111年3月24日台財法字第11113907020號訴願決定駁回,提起行政訴訟,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下稱原審法院)111年度簡字第56號行政訴訟判決(下稱原判決)駁回,上訴人仍不服,提起本件上訴。
三、上訴意旨略以:本件採專業商提供之價格核估,惟系爭貨物並無104年度進口價格,被上訴人未說明所稱「類似防治福壽螺藥劑」為何,所列舉「耐克螺」、「聚乙醛」只在功能上與農藥三苯醋錫相同,然「耐克螺」、「聚乙醛」化學成分與農藥三苯醋錫相異,不符合關稅法第32條第2項類似貨物之規定。縱認被上訴人得援引其他類似防治福壽螺藥劑之價格,作為核估完稅價格之依據,然被上訴人於他案係以關稅法第35條之合理方法參酌同法第32條類似貨物原則所核定之合理價格,惟二者核估完稅價格方法既屬相同,即應從低核估系爭貨物之完稅價格,被上訴人棄較有利於上訴人之完稅價格於不顧,違反關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行政程序法第9條規定。經核,原判決已詳論其事實認定之依據及得心證之理由,對上訴人在原審主張如何不足採之論證取捨等事項,詳為論斷。上訴理由所陳,雖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無非係重述其在原審業經主張而為原判決摒棄不採之陳詞,或執其主觀之法律見解,就原審所為論斷或駁斥其主張之理由,泛言論斷違法,而非具體說明原判決有何不適用法規或適用法規不當之情形,難認其對原判決之如何違背法令已有具體之指摘,依首開規定及說明,其上訴為不合法,應予駁回。
四、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行政訴訟法第236條之2第3項、第249條第1項前段、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蕭 忠 仁
法 官 林 秀 圓法 官 羅 月 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 又 慈附表:(價格:新臺幣)編號 臺北關109年9月17日處分書號碼 簡易申報單號碼 主提單號碼 分提單號碼 原申報納稅義務人 原申報 實到貨物 罰鍰金額 貨名 重量 貨名 重量 完稅價格 1 第10605018號 CX//04/0A414918 297-55380216 0A414918 WANG WENHUA 束袋 40PCE 農藥三苯醋錫(92.8%)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2 第10605019號 CX//04/0A414916 297-55380216 0A414916 CHEN SUFEN silica gel 35PCE 農藥三苯醋錫(91.0%)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3 第10605020號 CX//04/0A414915 297-55380216 0A414915 SUNG YUYUAN 肥皂 18PCE 農藥三苯醋錫(91.5%)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4 第10605021號 CX//04/0A414913 297-55380216 0A414913 CHEN MINGHUNG 文件夾 29PCE 農藥三苯醋錫(91.5%)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5 第10605022號 CX//04/0A414911 297-55380216 0A414911 LIAO PENCHI 鉛筆盒 23PCE 農藥三苯醋錫(85.7%)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6 第10605023號 CX//04/0A414910 297-55380216 0A414910 KAO YICHUN 行李掛牌 52PCE 農藥三苯醋錫(91.3%)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7 第10605024號 CX//04/0A414909 297-55380216 0A414909 YANG KAICHIH COVER 28PCE 農藥三苯醋錫(92.3%)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8 第10605025號 CX//04/0A414908 297-55380216 0A414908 陳美玲 TOOL 31PCE 農藥三苯醋錫(91.4%)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9 第10604933號 CX//04/0A414919 297-55380216 0A414919 CHEN MEILING 墊子 19PCE 農藥三苯醋錫(100%) 25KGM 16,525元 24,787元 合計 223,08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