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2年度訴字第1010號原 告 楊昇益
婁吉共 同訴訟代理人 許秀雯 律師(兼送達代收人)
潘天慶 律師謝孟釗 律師被 告 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代 表 人 蔡文如(主任)訴訟代理人 黃聖育
張慧姿輔助參加人 內政部代 表 人 劉世芳(部長)訴訟代理人 張嘉玲
陳明敏輔助參加人 大陸委員會代 表 人 邱垂正(主任委員)訴訟代理人 沈思岑
呂政庭劉威成上列當事人間因戶政事件,業經本院於113年12月12日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言詞辯論及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審判長法 官 蕭忠仁
法 官 許麗華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聲明不服。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2 月 26 日
書記官 何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