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一庭113年度訴更一字第56號原 告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台北仁濟院代 表 人 林明成訴訟代理人 袁秀慧 律師被 告 新北市政府代 表 人 侯友宜訴訟代理人 蕭湘君 梁恒瑜平安上列當事人間徵收補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法 官 楊蕙芬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30 日 書記官 林慈恩裁判案由:徵收補償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