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3年度訴字第1107號原 告 楊宏斌被 告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代 表 人 杜麗華(署長)訴訟代理人 吳榮昌律師 王子衡律師上列當事人間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 法 官 傅伊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方信琇裁判案由:任用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