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五庭113年度訴字第1234號原 告 LE HOANG MINH NHUT(中文姓名:黎黃明日)訴訟代理人 鄭文龍 律師被 告 勞動部代 表 人 洪申翰(部長) 上列當事人間就業服務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法 官 蔡如惠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3 月 27 日 書記官 陳湘文裁判案由:就業服務法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