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113年度訴字第935號原 告 曾雅嫺被 告 考選部代 表 人 劉孟奇(部長)訴訟代理人 翁文斌 姚婉麗被 告 考試院代 表 人 周弘憲(院長)上列當事人間考試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法 官 蔡如惠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9 日 書記官 陳湘文裁判案由:考試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