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七庭114年度訴字第1152號原 告 蘇勤盛被 告 臺北市松山地政事務所代 表 人 陳小玲(主任)訴訟代理人 李昇達 施瑞麒謝碧瓊上列當事人間因都市更新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19 日 法 官 吳坤芳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10 月 19 日 書記官 李承翰裁判案由:都市更新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