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四庭114年度訴字第12號原 告 李蔡照美訴訟代理人 陳瓊苓 律師 張日昌 律師被 告 臺北市士林地政事務所代 表 人 鄭益昌(主任)訴訟代理人 梁 平 邱致平上列當事人間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登記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9 日 法 官 蔡如惠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9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湘文裁判案由:申辦建物第一次測量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