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高等行政訴訟庭第六庭114年度訴字第711號原 告 萬代福營造有限公司代 表 人 潘國順(董事)訴訟代理人 鄭華合律師被 告 勞動部代 表 人 洪申翰(部長) 送達代收人 連莉芳訴訟代理人 黃惠裁 連莉芳上列當事人間就業服務法事件,準備程序終結,就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7 日 法 官 傅伊君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方信琇裁判案由:就業服務法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日期:2026-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