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06年度簡字第169號原 告 世捷航空貨運承攬有限公司代 表 人 羅秀玉訴訟代理人 陳致宇律師
康皓智律師上列原告因與被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間植物防疫檢疫法事件,提起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第2 項規定,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臺幣2,000 元,未據原告繳納,致有程式上之欠缺,茲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本件訴訟,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8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梁哲瑋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7 月 18 日
書記官 蔡凱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