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111年度簡字第190號上 訴 人 鄺定凡上列上訴人因與被上訴人交通部公路總局間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事件,對於民國112年6月30日本院111年度簡字第190號行政訴訟簡易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2第1項規定,按同法第98條第2項金額,加徵裁判費二分之一,合計新臺幣3,0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9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林敬超以上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2 年 7 月 19 日
書記官 林劭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