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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5 年重訴字第 40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95年度重訴字第40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壬○○

己○○上列被告等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四年度偵字第八四一一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壬○○共同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叁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壬○○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己○○無罪。

犯罪事實

一、壬○○於民國九十年七月間前某日時,在不詳地點,與楊世政(業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五日死亡)、陳宏澤(原名陳良民,已於九十四年五月十七日死亡,並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一一○○一號為不起訴處分確定在案)共同圖以虛設公司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而共同基於違反公司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聯絡及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將不實事項記入帳冊、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幫助他人逃漏營業稅捐之概括犯意聯絡,明知公司增加資本對股東應收之股款應確實收足,而其與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其他股東並未實際繳納合計新臺幣(下同)五百萬元之增資股款,竟經由楊世政之介紹,同意以每月二萬五千元之代價,自九十年六月間某日起,擔任原址設臺北市○○區○○路○○○號二樓之凰加禮服有限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及股東,並同時變更該公司名稱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營業地址為臺北縣永和市○○路○○○號九樓之一,而任由陳宏澤為下列行為:

(一)陳宏澤於九十年九月十日前往位在臺北市○○區○○○路○○號一樓、二樓之臺北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因與建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並變更公司名稱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成分行,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名義,開立活期存款帳戶(帳號0000000000000號),並將現金一百四十八萬元存入該帳戶,且以轉帳方式將三百五十二萬元匯入該帳戶,再於翌日(即同年月十一日)委任不知情之德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庚○○會計師依據上開不實股款繳納證明(即存摺存款之記載)在其業務上所查核製作之公司增加資本查核報告書(含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上簽證股東股款業已繳足後,陳宏澤旋於同年月十二日以現金提領方式提領一百四十五萬元,且以轉帳方式將三百五十五萬元自上開帳戶匯出,並於同年月二十六日以壬○○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兼股東之不實事項,持上開公司增加資本查核報告書(含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繳納股款明細表),連同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臺北國際商業銀行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活期存款存摺、委任書、其在業務上不實製作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章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試算表、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名簿等其他申請公司增加資本登記所需文件,向位在臺北市○○區市○路○號北區一樓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增加資本登記事宜,而以申請文件表明公司收足股款,並獲准變更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為一千萬元,足以生損害於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對於公司管理之正確性,且使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二)壬○○經登記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之商業負責人後,明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僅係虛設公司,並無於如附表一所示之時間實際營業銷貨予如附表一所示之買受人之事實,竟任由陳宏澤於不詳時間、地點,先後多次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名義填製如附表一所示買受人、時間、銷售金額及稅額均不實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共計二百零四紙後,分別交付予如附表一所示之買受人,作為該等買受人之進項憑證,如附表一所示之買受人分別持以向稅捐機關申報扣抵營業稅款,以此不正當方法連續幫助如附表一編號五、六、八十九至一百十八、一百三十七至二百零四所示之買受人即納稅義務人分別逃漏如附表一編號五、六、八十九至一百十八、一百三十七至二百零四所示之營業稅捐,足以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公平性。

(三)壬○○明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僅係虛設公司,並無於如附表二所示之時間實際向如附表二所示之出賣人進貨之事實,竟任由陳宏澤於不詳時間、地點,以不詳方法取得如附表二所示之出賣人開立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共計一百五十八張作為進項憑證,並將如附表二所示不實進貨事項記入帳冊,繼分別於九十一年一至五月報稅期間某日、九十二年一月至五月報稅期間某日,在不詳地點,依據上述不實之進項金額分別據以製作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致使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二、案經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函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壹、證據能力部分: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者外,得為證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定有明文。查,證人戊○○、辛○○、李瓊惠、蔡西昌、丙○○及李亞蓁於九十四年九月十二日、九十五年一月四日、一月十三日、二月七日偵查中分別以證人身分具結向檢察官所為之證述,均查無何顯不可信之情況,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規定,均得為證據。

二、次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陳述,雖不符前四條之規定,而經當事人於審判程序同意做為證據,法院審酌該言詞陳述或書面陳述作成時之情況,認為適當者,亦得為證據。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於法院調查證據時,知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不得為證據之情形,而未於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者,視為有前項之同意,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分別定有明文。查,本案所據以認定事實之其餘證據,部分屬傳聞證據,惟檢察官及被告壬○○、己○○均未於本院言詞辯論終結前聲明異議,本院審酌該等言詞或書面陳述作成之情況,並無非出於任意性或不正取供,或違法或不當情事,且客觀上亦無不可信之情況,堪認為適當,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九條之五第二項規定,均得作為證據,先予敘明。

貳、有罪部分:

一、前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壬○○於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復經證人戊○○、辛○○、李瓊惠、蔡西昌及李亞蓁於偵查中證述屬實,又經證人即德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甲○、丙○○及丁○○於本院審理時分別以證人身分到庭證述綦詳,並有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案卷、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九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九四一○四二七六七號函及其檢送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領用統一發票商號查詢(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變更登記申請書、委託書、營業商號使用統一發票申請書、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九十五年一月十日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九五一○○○二八九號函及其檢附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九一北稅中一字第○九一○○六二一二八號函、營業人變更登記查簽表、委託書、臺北縣政府營業事業登記核准通知書、統一發票、房屋分租協議書、讓渡書、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奇強國際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虹銧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銧德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米凱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巨侑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憶盟工程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東無有限公司外轄營業人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南音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聯福順有限公司外轄營業人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營業稅年度資料查詢進項來源明細、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九五○二三七六○八號函及其檢附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案期間銷項明細、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九五年度財營業字第九三○九五一○○一一八號處分書、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九四年度財營業字第八三○九四一○三一六一號處分書、永豐商業銀行建成分行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永豐銀建成分行(○九六)字第○○○三三號函及其檢附臺北國際商業銀行客戶歷史資料查詢明細表等件附卷可稽,足認被告壬○○任意性自白與事實相符,應堪採信。綜上所述,本件事證明確,被告壬○○犯行堪以認定,應予依法論科。

二、新舊法比較:

(一)查被告壬○○行為後,公司法已於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經總統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十四日生效,原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移列為公司法第九條第一項「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新舊法比較結果,以修正前之規定對被告壬○○較有利,自應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即修正前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之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論處。

(二)又商業會計法亦已於九十五年五月二十四日經總統修正公布,並於同年月二十六日生效;其中該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前段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同條款後段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同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商業負責人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罪之法定刑均由「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十萬元以下罰金。」,新舊法比較之結果,以修正前之規定對被告壬○○較有利,自應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規定,適用行為時之法律即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前段、後段、第五款規定論處。

(二)再刑法部分條文已於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按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現行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此條規定係規範行為後法律變更所生新舊法律比較適用之準據法,是刑法第二條本身雖經修正,但刑法第二條既屬適用法律之準據法,本身尚無比較新舊法之問題,於新法施行後,應一律適用裁判時之現行刑法第二條之規定,為「從舊從輕」之比較,合先敘明。次按本次刑法修正之比較新舊法,應就罪刑有關之共犯、未遂犯、想像競合犯、牽連犯、連續犯、結合犯,以及累犯加重、自首減輕暨其他法定加減原因(如身分加減)與加減例等一切情形,綜其全部罪刑之結果而為比較,最高法院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九十五年度第八次刑庭會議著有決議可資參照。經查:

1、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之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銀元五百元以下罰金,而依增訂之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規定:「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刑法分則編所定罰金之貨幣單位為新臺幣。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時,刑法分則編未修正之條文定有罰金者,自九十四年一月七日刑法修正施行後,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十倍。但七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至九十四年一月七日新增或修正之條文,就其所定數額提高為三倍。」,比較增訂之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二項與被告行為時之刑罰法律即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之規定,因罰金最高額度相同,並無輕重之分,故非刑罰法令之變更,無刑法第二條第一項比較新舊法之適用,應逕適用裁判時之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最高法院九十五年度第二十一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另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修正為:「主刑之種類如下:五、罰金: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以百元計算之」;與修正前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規定之罰金最低額銀元一元相比較,新法將修正前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之罪、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罪、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罪、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罪及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罪所得科處之罰金最低額均由銀元一元提高為新臺幣一千元,因此,比較上述修正前、後之刑罰法律,本案自應適用被告壬○○行為時之刑法第三十三條第五款規定論處被告壬○○罪責,對被告壬○○較為有利。

2、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業經刪除,則被告鄭樂麟之數犯罪行為,於新法施行後,應予分論併罰。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法律有變更,新舊法比較之結果,仍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壬○○之行為時法律即舊法論以連續犯。

3、刑法第五十五條關於牽連犯之規定業經刪除,則被告壬○○所犯各罪,應予分論併罰。新舊法比較之結果,適用被告壬○○行為時之法律即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牽連犯之規定,較有利於被告壬○○。

4、綜上法律修正前、後之比較,揆諸前揭說明及刑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本案以適用被告壬○○行為時之相關刑罰法律論處被告壬○○罪責,對被告壬○○較為有利。

三、按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條明定:財務報表包括下列各種:(一)資產負債表。(二)損益表。(三)現金流量表。(四)業主權益變動表或累積盈虧變動表或盈虧撥補表。(五)其他財務報表。次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二百十五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二百十五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九十二年臺上字第六七九二號、九十四年臺非字第九八號判決意旨參照。又按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係對於逃漏稅捐之教唆或幫助行為特設之專條,為獨立之處罰規定,此所謂幫助,乃犯罪之特別構成要件,有別於刑法上之幫助犯,並非逃漏稅捐者之從犯,倘非納稅義務人,縱有參與逃漏稅捐之行為,應適用特別規定,成立同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不能論以同法第四十一條逃漏稅捐罪之共同正犯。查被告壬○○係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第四條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明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應收之股款,其並未實際繳納,竟任由陳宏澤以申請文件表明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收足增加資本時股東股款,並在業務上製作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章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試算表、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名簿等文件上為不實登載後,持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行使,且獲准變更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本總額為一千萬元,足以生損害於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對於公司管理之正確性,且使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資產負債表發生不實之結果;另明知該公司並無銷貨及進貨之事實,仍任由陳宏澤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名義,不實填製如附表一所示屬於會計憑證之統一發票二百零四紙,並將該不實發票交付予如附表一所示之買受人,以供該等公司申報營業稅時使用,並致生逃漏如附表一編號五、六、八十九至一百十八、一百三十七至二百零四所示稅捐之結果,且於以不詳方法取得如附表二所示之出賣人開立之會計憑證統一發票共計一百五十八張作為進項憑證後,將如附表二所示不實進貨事項記入帳冊,繼依據上述不實之進項金額分別據以製作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致使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九十年度、九十一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發生不實之結果。核被告壬○○所為,係犯修正前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之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前段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後段之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商業負責人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罪、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之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及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被告偽造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後復持以行使,偽造之低度行為,為行使偽造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被告壬○○利用不知情之庚○○會計師為前開違反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之犯行,為間接正犯。被告壬○○與楊世政、陳宏澤就前開犯行,均有犯意聯絡及行為之分擔,皆為共同正犯;至於楊世政、陳宏澤就違反公司法、商業會計法部分,雖不具身分,惟依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之規定,渠等與具有身分之被告壬○○共同實施犯罪,仍以共犯論。

又被告壬○○先後多次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記入帳冊、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及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行為,均時間緊接,方法均相同,各觸犯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分別顯係基於概括犯意反覆為之,均為連續犯,應均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六條之規定,各以一罪論,並分別加重其刑。再被告壬○○所犯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罪、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連續商業負責人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罪、連續幫助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六罪間,具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應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從一情節較重之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處斷。按檢察官就犯罪事實一部起訴者,其效力及於全部,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七條定有明文。公訴意旨雖未敘及被告壬○○所犯之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連續商業負責人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犯行,然此部分犯行與前開論罪科刑部分有裁判上一罪之關係,應均為起訴效力所及之,本院自得併予審理。爰審酌被告壬○○同意擔任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任由陳宏澤未收足公司股款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並以公司名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將不實事項記入帳冊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之方式幫助如附表一編號五、六、八十九至一百十八、一百三十七至二百零四所示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足以生損害於經濟部中部辦公室對於公司管理之正確性,且使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並嚴重影響稅捐稽徵之正確性及公平性甚鉅,惟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犯罪之手段、犯罪所得、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查被告壬○○係於九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前犯本件前開連續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犯行,所犯合於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之減刑條件,應依該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減其宣告刑二分之一。又按被告壬○○行為後,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業於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經總統公布修正,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而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亦於九十五年五月十七日經總統公布修正,刪除第二條有關易科罰金及易服勞役折算標準之規定,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關於易科罰金之規定,新法修正為「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惟依被告壬○○行為時之刑罰法律即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得以一元以上三元以下折算一日,易科罰金」及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關於「依刑法第四十一條易科罰金者,均就其原定數額提高為一百倍折算一日;法律所定罰金數額未依本條例提高倍數,或其處罰法條無罰金刑之規定者,亦同」等規定,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最高為銀元三百元,最低為銀元一百元,換算為新臺幣後,最高額為新臺幣九百元,最低額為新臺幣三百元。比較修正前、後關於易科罰金折算標準之刑罰法律,適用修正前之規定即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及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規定,對被告壬○○較為有利,爰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九條、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之規定,適用最有利於被告壬○○之行為時法即修正前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規定處罰,爰併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不另為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另以:被告壬○○明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於如附表一所示時間,並無銷貨予如附表一所示營業人之事實,竟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名義虛開如附表一所示統一發票,幫助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七至八十八、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六所示之納稅義務人分別逃漏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七至八十八、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六所示之營業稅捐,因認被告壬○○此部分涉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嫌云云。

(二)按營業稅法第一條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該法規定課徵營業稅。所稱銷售貨物,係指將貨物之所有權移轉與他人,以取得代價,所稱銷售勞務,則指提供勞務予他人,或提供貨物與他人使用、收益,以取得代價者,同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復有明文規定。次按所得稅法第三條規定,凡在中華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應依該法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營利事業所得之計算,以其本年度收入總額減除各項成本費用、損失及稅捐後之純益額為所得額。虛設之公司既未實際營業,即無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無營利所得,自難謂其逃漏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法院八十三年度臺上字第四七九一號著有判決要旨可資參照。

(三)經查,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七至八十八、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六所示之營業人均係屬虛設行號之公司一節,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九五○二三七六○八號函及其檢附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案期間銷項明細、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九五年度財營業字第九三○九五一○○一一八號處分書、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九四年度財營業字第八三○九四一○三一六一號處分書等件所明載,則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七至八十八、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六所示之營業人既均係虛設行號,並無銷售行為,而營業稅之課徵係針對營業行為,而虛設行號實際上既然無進貨或銷貨之事實,即無營業行為,自不能課徵營業稅,自亦無逃漏營業稅之可能,是被告壬○○此部分行為自無幫助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七至八十八、一百十九至一百三十六所示之營業人逃漏營業稅捐可言,惟因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揭論罪科刑之共同連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部分,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爰不另為無罪之諭知。

叁、無罪部分:

一、被告壬○○違反稅捐稽徵法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壬○○於如附表二所示時間,取得如附表二所示出賣人所開立之不實銷項發票,作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進項憑證,並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其製作之營業稅申報書上,交付臺北市國稅局以為行使而逃漏如附表二所示之稅捐,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捐徵收之正確性,因認被告壬○○此部分亦涉有違反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之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嫌(起訴書漏載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業經公訴人當庭補正)云云。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其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定有明文。次按刑事訴訟法上所謂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係指足以認定被告確有犯罪行為之積極證據而言,該項證據自須適合於被告犯罪事實之認定,始得採為斷罪資料。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之基礎。又刑事訴訟上證明之資料,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均須達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若其關於被告是否犯罪之證明未能達此程度,而有合理性懷疑之存在,致使無法形成有罪之確信,根據「罪證有疑,利於被告」之證據法則,即不得遽為不利被告之認定,最高法院二十九年上第三一○五號、四十年臺上字第八六號、七十六年臺上字第四九八六號分別著有判例意旨可資參照。

(三)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於如附表二所示時間係屬虛設行號之公司,並無實際營業情形一節,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嫌虛設行號相關資料分析表、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九十五年九月十二日財北國稅審三字第○九五○二三七六○八號函及其檢附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涉案期間銷項明細等件所明載,則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於如附表二所示時間既係虛設行號,而無實際營業銷售行為,如前所述,其並無逃漏營業稅捐,自無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對被告壬○○科以同法第四十一條刑責之餘地。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可認被告壬○○確有前開公訴意旨所指之逃漏稅捐犯行,揆諸首揭說明,被告壬○○此部分犯行,自屬不能證明,依法應為被告壬○○無罪之諭知。

二、被告己○○無罪部分: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己○○於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至同年十月三十一日係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其將身分證件交由陳宏澤,渠等即共同基於概括犯意,明知凰加公司與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買受人、出賣人間,並無實際交易,竟於如附表三所示時間,連續於業務上製作之發票上,不實登載如附表三所示銷項數額發票,並交付予如附表三所示之買受人,作為該等公司之進項憑證,並登載於業務上製作之營業稅申報書上,交付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以為行使,嗣後如附表三所示買受人並持前開發票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而幫助如附表三所示買受人逃漏應付之稅捐,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務管理之正確性。又於如附表四所示時間,取得如附表四所示出賣人所開立如附表四所示之不實銷項發票,作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進項憑證,並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業務上製作之營業稅申報書上,交付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以為行使而逃漏應付之稅捐,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稅捐徵收之正確性,因認被告己○○涉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之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嫌(起訴書漏載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業經公訴人當庭補正)云云。

(二)按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同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亦規定甚明。再按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須依積極證據,茍積極之證據本身存有瑕疵而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事實之認定,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何有利之證據,而此用以證明犯罪事實之證據,猶須於通常一般人均不至於有所懷疑,堪予確信其已臻真實者,始得據以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性之懷疑存在,致使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即應為無罪之判決,最高法院八十二年臺上字第一六三號判決、七十六年臺上字第四九八六號、三十年上字第八一六號等判例可資參照。

(三)本件公訴意旨認被告己○○涉犯刑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及違反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一條之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罪嫌,無非係以被告己○○之供述、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件資為論據。訊之被告己○○堅詞否認有何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辯稱:伊沒有擔任過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公司,也不清楚凰加企業有限公司逃漏稅捐的情形等語。

(四)經查:

1、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於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變更登記負責人為被告己○○一節,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中和稽徵所九十五年一月十日北區國稅中和三字第○九五一○○○二八九號函及其檢附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中和分處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九一北稅中一字第○九一○○六二一二八號函、委託書等件附卷可稽,且經本院依職權調閱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案卷查閱無訛。

2、被告於九十五年一月七日偵查中固曾先自承:卷附營利事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係伊簽名等語,復改稱非伊所為等語,再於九十五年二月九日偵查中供承:營利事業設立登記證背面的異動事項係伊所填寫,但不記得係由何人所拿來,因為當時伊在公園流浪,有人說要幫伊辦貧戶,每月可領六千元等語。惟卷附營利事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上並無被告己○○之簽名,且被告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自始否認其曾同意擔任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而證人乙○○於本院九十七年二月二十六日審判期日中到庭結證稱:伊之前曾因午陽公司的案子,陳良民需要找一個人當合夥人,所以將被告己○○介紹給陳良民,當時被告己○○沒有職業,有同意擔任午陽公司負責人,並將其身分證影本交給陳良民,由陳良民和其子而陳皓偉辦理午陽公司之公司登記,伊只有介紹被告己○○當午陽公司合夥人,並沒有要約被告己○○當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被告己○○會被登記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可能是陳良民和其子陳皓偉自己拿身分證影本去辦理變更登記等語,則被告己○○是否曾與陳宏澤、楊世政共同基於以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之方式逃漏稅捐之犯意,而同意擔任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即有疑義。

3、又觀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案卷附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十一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上全體股東簽章欄內「己○○」之簽名,核與本院依職權向臺北縣三重市戶政事務所調閱之被告己○○九十四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申請書之申請人欄內「己○○」之簽名、補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之申請人領證簽章欄內「己○○」之簽名、換領國民身分證申請書之領證核章欄內「己○○」之簽名、向和信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調閱之和信 ON NINE超值服務申請表之申請人簽名欄內「己○○」之簽名、和信電訊Nokia 6150專案抵用卷暨合約同意書之客戶簽章欄內「己○○」之簽名、和信 ON NINE服務申請表之申請人簽名欄內「己○○」之簽名、被告己○○於偵查及本院審理中歷次訊問時之簽名,不僅在佈局、字體結構、筆劃相關位置及連筆方式均不相符,實難認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案卷附之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十一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上全體股東簽章欄內「己○○」之簽名為被告己○○所為,本院自難以前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案卷內九十一年八月十九日、十一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股東同意書上全體股東簽章欄內有「陳國棟」之簽名,遽認被告己○○確曾同意擔任上開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負責人或股東。

4、至於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審查三科查緝案件稽查報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清單及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等件,至多僅能證明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自九十一年八月三十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止,遭人虛偽開立如附表二所示銷項統一發票共計六十七紙予如附表三所示營業人,並收受如附表四所示銷售人所開立如附表四所示之不實銷項發票,作為凰加企業有限公司之進項憑證,且於九十二年一月至五月報稅期間某日,在不詳地點,將此不實事項登載在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上後交付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以為行使之事實,並不能據而推認被告己○○有同意擔任凰加企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而有虛開統一發票、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及納稅義務人以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之行為。

5、綜上所述,本件依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並無法使本院確信被告己○○確有公訴人所指上開罪嫌,而有合理之懷疑。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己○○確有公訴意旨所指之犯行,揆諸首揭說明,依法應為被告己○○無罪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前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五款,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十一條前段、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百十六條、第二百十五條、修正前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五條、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刑法施行法第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二項前段,修正前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二條,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第二條,中華民國九十六年罪犯減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七條、第九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王志超到庭執行職務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庭

審判長法 官 陳興邦

法 官 劉素如法 官 雷淑雯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抄附繕本)。

書記官 胡詩唯中 華 民 國 九十七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

修正前公司法第九條第三項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七條本法關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及代徵人應處徒刑之規定,於下列之人適用之:

一、公司法規定之公司負責人。

二、民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外代表法人之董事或理事。

三、商業登記法規定之商業負責人。

四、其他非法人團體之代表人或管理人。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教唆或幫助犯第四十一條或第四十二條之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修正前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者。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帳簿報表滅失毀損者。

三、意圖不法之利益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帳簿報表內容或撕毀其頁數者。

四、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者。

刑法第二百十六條行使第二百十條至第二百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刑法第二百十五條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編號│ 買 受 人 公 司 │開立│發 票 字│ 銷售額 │ 稅 額 ││ │ 、 商 號 名 稱 │日期│軌 號 碼│(新臺幣)│(新臺幣)│├──┼────────┼──┼─────┼─────┼─────┤│ 1 │聚錞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652,500│ 32,625│├──┼────────┼──┼─────┼─────┼─────┤│ 2 │鏵其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54,400│ 27,720│├──┼────────┼──┼─────┼─────┼─────┤│ 3 │利錡興企業有限公│9010│JD00000000│ 932,800│ 46,640││ │司 │ │ │ │ │├──┼────────┼──┼─────┼─────┼─────┤│ 4 │利錡興企業有限公│9010│JD00000000│ 871,200│ 43,560││ │司 │ │ │ │ │├──┼────────┼──┼─────┼─────┼─────┤│ 5 │利錡興企業有限公│9012│KB00000000│ 194,857│ 9,743││ │司 │ │ │ │ │├──┼────────┼──┼─────┼─────┼─────┤│ 6 │利錡興企業有限公│9012│KB00000000│ 148,000│ 7,400││ │司 │ │ │ │ │├──┼────────┼──┼─────┼─────┼─────┤│ 7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1,236,333│ 61,817│├──┼────────┼──┼─────┼─────┼─────┤│ 8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65,751│ 48,288│├──┼────────┼──┼─────┼─────┼─────┤│ 9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59,273│ 47,964│├──┼────────┼──┼─────┼─────┼─────┤│ 10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49,130│ 47,457│├──┼────────┼──┼─────┼─────┼─────┤│ 11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16,790│ 45,840│├──┼────────┼──┼─────┼─────┼─────┤│ 12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39,428│ 46,971│├──┼────────┼──┼─────┼─────┼─────┤│ 13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841,908│ 42,095│├──┼────────┼──┼─────┼─────┼─────┤│ 14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818,300│ 40,915│├──┼────────┼──┼─────┼─────┼─────┤│ 15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16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352,381│ 67,619│├──┼────────┼──┼─────┼─────┼─────┤│ 17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18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257,143│ 62,857│├──┼────────┼──┼─────┼─────┼─────┤│ 19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20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21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571,429│ 78,571│├──┼────────┼──┼─────┼─────┼─────┤│ 22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23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24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57,143│ 92,857│├──┼────────┼──┼─────┼─────┼─────┤│ 25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761,905│ 38,095│├──┼────────┼──┼─────┼─────┼─────┤│ 26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960,000│ 48,000│├──┼────────┼──┼─────┼─────┼─────┤│ 27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960,000│ 48,000│├──┼────────┼──┼─────┼─────┼─────┤│ 28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960,000│ 48,000│├──┼────────┼──┼─────┼─────┼─────┤│ 29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1,008,000│ 50,400│├──┼────────┼──┼─────┼─────┼─────┤│ 30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912,000│ 45,600│├──┼────────┼──┼─────┼─────┼─────┤│ 31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912,000│ 45,600│├──┼────────┼──┼─────┼─────┼─────┤│ 32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54,100│ 47,705│├──┼────────┼──┼─────┼─────┼─────┤│ 33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74,640│ 43,732│├──┼────────┼──┼─────┼─────┼─────┤│ 34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22,200│ 46,110│├──┼────────┼──┼─────┼─────┼─────┤│ 35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21,600│ 46,080│├──┼────────┼──┼─────┼─────┼─────┤│ 36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684,400│ 34,220│├──┼────────┼──┼─────┼─────┼─────┤│ 37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12,000│ 45,600│├──┼────────┼──┼─────┼─────┼─────┤│ 38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1,162,800│ 58,140│├──┼────────┼──┼─────┼─────┼─────┤│ 39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3,000│ 4,150│├──┼────────┼──┼─────┼─────┼─────┤│ 40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1,200,000│ 60,000│├──┼────────┼──┼─────┼─────┼─────┤│ 41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1,250,000│ 62,500│├──┼────────┼──┼─────┼─────┼─────┤│ 42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1,200,000│ 60,000│├──┼────────┼──┼─────┼─────┼─────┤│ 43 │炎明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80,000│ 49,000│├──┼────────┼──┼─────┼─────┼─────┤│ 44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99,750│ 14,988│├──┼────────┼──┼─────┼─────┼─────┤│ 45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2,000│ 47,100│├──┼────────┼──┼─────┼─────┼─────┤│ 46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63,200│ 8,160│├──┼────────┼──┼─────┼─────┼─────┤│ 47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00,800│ 5,040│├──┼────────┼──┼─────┼─────┼─────┤│ 48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200│ 47,510│├──┼────────┼──┼─────┼─────┼─────┤│ 49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1,400│ 1,070│├──┼────────┼──┼─────┼─────┼─────┤│ 50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300│ 47,515│├──┼────────┼──┼─────┼─────┼─────┤│ 51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480,000│ 74,000│├──┼────────┼──┼─────┼─────┼─────┤│ 52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760,000│ 38,000│├──┼────────┼──┼─────┼─────┼─────┤│ 53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00,000│ 40,000│├──┼────────┼──┼─────┼─────┼─────┤│ 54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40,000│ 42,000│├──┼────────┼──┼─────┼─────┼─────┤│ 55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000│ 47,500│├──┼────────┼──┼─────┼─────┼─────┤│ 56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7,600│ 380│├──┼────────┼──┼─────┼─────┼─────┤│ 57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8,900│ 21,945│├──┼────────┼──┼─────┼─────┼─────┤│ 58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500│ 47,525│├──┼────────┼──┼─────┼─────┼─────┤│ 59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1,500│ 47,575│├──┼────────┼──┼─────┼─────┼─────┤│ 60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120│ 47,506│├──┼────────┼──┼─────┼─────┼─────┤│ 61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728,000│ 36,400│├──┼────────┼──┼─────┼─────┼─────┤│ 62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50,000│ 47,500│├──┼────────┼──┼─────┼─────┼─────┤│ 63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8,800│ 4,440│├──┼────────┼──┼─────┼─────┼─────┤│ 64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9,200│ 1,960│├──┼────────┼──┼─────┼─────┼─────┤│ 65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66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67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68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69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1,809,524│ 90,476│├──┼────────┼──┼─────┼─────┼─────┤│ 70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28,800│ 41,440│├──┼────────┼──┼─────┼─────┼─────┤│ 71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58,000│ 42,900│├──┼────────┼──┼─────┼─────┼─────┤│ 72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88,000│ 44,400│├──┼────────┼──┼─────┼─────┼─────┤│ 73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28,000│ 46,400│├──┼────────┼──┼─────┼─────┼─────┤│ 74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68,000│ 43,400│├──┼────────┼──┼─────┼─────┼─────┤│ 75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58,000│ 47,900│├──┼────────┼──┼─────┼─────┼─────┤│ 76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68,000│ 48,400│├──┼────────┼──┼─────┼─────┼─────┤│ 77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32,000│ 46,600│├──┼────────┼──┼─────┼─────┼─────┤│ 78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45,000│ 47,250│├──┼────────┼──┼─────┼─────┼─────┤│ 79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00,000│ 45,000│├──┼────────┼──┼─────┼─────┼─────┤│ 80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19,520│ 40,976│├──┼────────┼──┼─────┼─────┼─────┤│ 81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16,500│ 45,825│├──┼────────┼──┼─────┼─────┼─────┤│ 82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15,720│ 45,786│├──┼────────┼──┼─────┼─────┼─────┤│ 83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10,000│ 45,500│├──┼────────┼──┼─────┼─────┼─────┤│ 84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768,560│ 38,428│├──┼────────┼──┼─────┼─────┼─────┤│ 85 │佳寬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679,120│ 33,956│├──┼────────┼──┼─────┼─────┼─────┤│ 86 │威致興有限公司 │9010│JD00000000│ 275,000│ 13,750│├──┼────────┼──┼─────┼─────┼─────┤│ 87 │威致興有限公司 │9010│JD00000000│ 54,500│ 2,725│├──┼────────┼──┼─────┼─────┼─────┤│ 88 │威致興有限公司 │9010│JD00000000│ 374,000│ 18,700│├──┼────────┼──┼─────┼─────┼─────┤│ 89 │鵬綺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327,000│ 16,350│├──┼────────┼──┼─────┼─────┼─────┤│ 90 │鵬綺企業有限公司│9012│KB00000000│ 273,000│ 13,650│├──┼────────┼──┼─────┼─────┼─────┤│ 91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72,000│ 23,600││ │公司 │ │ │ │ │├──┼────────┼──┼─────┼─────┼─────┤│ 92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50,000│ 22,500││ │公司 │ │ │ │ │├──┼────────┼──┼─────┼─────┼─────┤│ 93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90,000│ 24,500││ │公司 │ │ │ │ │├──┼────────┼──┼─────┼─────┼─────┤│ 94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54,300│ 22,715││ │公司 │ │ │ │ │├──┼────────┼──┼─────┼─────┼─────┤│ 95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310,000│ 15,500││ │公司 │ │ │ │ │├──┼────────┼──┼─────┼─────┼─────┤│ 96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50,000│ 22,500││ │公司 │ │ │ │ │├──┼────────┼──┼─────┼─────┼─────┤│ 97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40,000│ 22,000││ │公司 │ │ │ │ │├──┼────────┼──┼─────┼─────┼─────┤│ 98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66,100│ 23,305││ │公司 │ │ │ │ │├──┼────────┼──┼─────┼─────┼─────┤│ 99 │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74,360│ 23,718││ │公司 │ │ │ │ │├──┼────────┼──┼─────┼─────┼─────┤│ 100│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80,000│ 24,000││ │公司 │ │ │ │ │├──┼────────┼──┼─────┼─────┼─────┤│ 101│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69,640│ 23,482││ │公司 │ │ │ │ │├──┼────────┼──┼─────┼─────┼─────┤│ 102│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280,000│ 14,000││ │公司 │ │ │ │ │├──┼────────┼──┼─────┼─────┼─────┤│ 103│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13,000│ 20,650││ │公司 │ │ │ │ │├──┼────────┼──┼─────┼─────┼─────┤│ 104│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87,340│ 24,367││ │公司 │ │ │ │ │├──┼────────┼──┼─────┼─────┼─────┤│ 105│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50,000│ 22,500││ │公司 │ │ │ │ │├──┼────────┼──┼─────┼─────┼─────┤│ 106│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46,040│ 22,302││ │公司 │ │ │ │ │├──┼────────┼──┼─────┼─────┼─────┤│ 107│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83,800│ 24,190││ │公司 │ │ │ │ │├──┼────────┼──┼─────┼─────┼─────┤│ 108│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22,440│ 21,122││ │公司 │ │ │ │ │├──┼────────┼──┼─────┼─────┼─────┤│ 109│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480,260│ 24,013││ │公司 │ │ │ │ │├──┼────────┼──┼─────┼─────┼─────┤│ 110│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358,720│ 17,936││ │公司 │ │ │ │ │├──┼────────┼──┼─────┼─────┼─────┤│ 111│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012│KB00000000│ 354,000│ 17,700││ │公司 │ │ │ │ │├──┼────────┼──┼─────┼─────┼─────┤│ 112│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450,000│ 22,500││ │公司 │ │ │ │ │├──┼────────┼──┼─────┼─────┼─────┤│ 113│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550,000│ 27,500││ │公司 │ │ │ │ │├──┼────────┼──┼─────┼─────┼─────┤│ 114│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375,000│ 18,750││ │公司 │ │ │ │ │├──┼────────┼──┼─────┼─────┼─────┤│ 115│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375,000│ 18,750││ │公司 │ │ │ │ │├──┼────────┼──┼─────┼─────┼─────┤│ 116│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500,000│ 25,000││ │公司 │ │ │ │ │├──┼────────┼──┼─────┼─────┼─────┤│ 117│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4│LZ00000000│ 700,000│ 35,000││ │公司 │ │ │ │ │├──┼────────┼──┼─────┼─────┼─────┤│ 118│霈澤實業股份有限│9104│LZ00000000│ 700,000│ 35,000││ │公司 │ │ │ │ │├──┼────────┼──┼─────┼─────┼─────┤│ 119│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761,600│ 38,080│├──┼────────┼──┼─────┼─────┼─────┤│ 120│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833,000│ 41,650│├──┼────────┼──┼─────┼─────┼─────┤│ 121│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2│LA00000000│ 856,800│ 42,840│├──┼────────┼──┼─────┼─────┼─────┤│ 122│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846,564│ 42,328│├──┼────────┼──┼─────┼─────┼─────┤│ 123│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40,940│ 47,047│├──┼────────┼──┼─────┼─────┼─────┤│ 124│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23,790│ 46,190│├──┼────────┼──┼─────┼─────┼─────┤│ 125│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49,923│ 47,496│├──┼────────┼──┼─────┼─────┼─────┤│ 126│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4│LZ00000000│ 990,168│ 49,508│├──┼────────┼──┼─────┼─────┼─────┤│ 127│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90,000│ 9,500│├──┼────────┼──┼─────┼─────┼─────┤│ 128│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15,000│ 15,750│├──┼────────┼──┼─────┼─────┼─────┤│ 129│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618,000│ 30,900│├──┼────────┼──┼─────┼─────┼─────┤│ 130│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25,000│ 26,250│├──┼────────┼──┼─────┼─────┼─────┤│ 131│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51,250│ 27,563│├──┼────────┼──┼─────┼─────┼─────┤│ 132│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603,750│ 30,188│├──┼────────┼──┼─────┼─────┼─────┤│ 133│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35,000│ 26,750│├──┼────────┼──┼─────┼─────┼─────┤│ 134│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35,000│ 26,750│├──┼────────┼──┼─────┼─────┼─────┤│ 135│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70,000│ 28,500│├──┼────────┼──┼─────┼─────┼─────┤│ 136│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18,000│ 5,900│├──┼────────┼──┼─────┼─────┼─────┤│ 137│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60,000│ 48,000│├──┼────────┼──┼─────┼─────┼─────┤│ 138│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460,000│ 23,000│├──┼────────┼──┼─────┼─────┼─────┤│ 139│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618,000│ 30,900│├──┼────────┼──┼─────┼─────┼─────┤│ 140│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684,000│ 34,200│├──┼────────┼──┼─────┼─────┼─────┤│ 141│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32,000│ 26,600│├──┼────────┼──┼─────┼─────┼─────┤│ 142│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2,250│ 21,613│├──┼────────┼──┼─────┼─────┼─────┤│ 143│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32,000│ 26,600│├──┼────────┼──┼─────┼─────┼─────┤│ 144│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79,500│ 28,975│├──┼────────┼──┼─────┼─────┼─────┤│ 145│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70,000│ 28,500│├──┼────────┼──┼─────┼─────┼─────┤│ 146│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98,500│ 29,925│├──┼────────┼──┼─────┼─────┼─────┤│ 147│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55,000│ 42,750│├──┼────────┼──┼─────┼─────┼─────┤│ 148│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27,500│ 21,375│├──┼────────┼──┼─────┼─────┼─────┤│ 149│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3,200│ 21,660│├──┼────────┼──┼─────┼─────┼─────┤│ 150│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27,500│ 21,375│├──┼────────┼──┼─────┼─────┼─────┤│ 151│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70,000│ 28,500│├──┼────────┼──┼─────┼─────┼─────┤│ 152│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55,000│ 42,750│├──┼────────┼──┼─────┼─────┼─────┤│ 153│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21,500│ 46,075│├──┼────────┼──┼─────┼─────┼─────┤│ 154│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788,500│ 39,425│├──┼────────┼──┼─────┼─────┼─────┤│ 155│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56│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57│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58│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59│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60│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61│明帝實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62│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24,00│ 46,200│├──┼────────┼──┼─────┼─────┼─────┤│ 163│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50,000│ 47,500│├──┼────────┼──┼─────┼─────┼─────┤│ 164│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1,140,000│ 57,000│├──┼────────┼──┼─────┼─────┼─────┤│ 165│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50,000│ 47,500│├──┼────────┼──┼─────┼─────┼─────┤│ 166│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760,000│ 38,000│├──┼────────┼──┼─────┼─────┼─────┤│ 167│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50,000│ 47,500│├──┼────────┼──┼─────┼─────┼─────┤│ 168│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1,140,000│ 57,000│├──┼────────┼──┼─────┼─────┼─────┤│ 169│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650,000│ 32,500│├──┼────────┼──┼─────┼─────┼─────┤│ 170│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01,300│ 10,065│├──┼────────┼──┼─────┼─────┼─────┤│ 171│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10,000│ 10,500│├──┼────────┼──┼─────┼─────┼─────┤│ 172│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34,000│ 11,700│├──┼────────┼──┼─────┼─────┼─────┤│ 173│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46,610│ 22,331│├──┼────────┼──┼─────┼─────┼─────┤│ 174│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3,000│ 21,650│├──┼────────┼──┼─────┼─────┼─────┤│ 175│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5,500│ 21,775│├──┼────────┼──┼─────┼─────┼─────┤│ 176│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33,200│ 6,660│├──┼────────┼──┼─────┼─────┼─────┤│ 177│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00,000│ 20,000│├──┼────────┼──┼─────┼─────┼─────┤│ 178│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10,000│ 25,500│├──┼────────┼──┼─────┼─────┼─────┤│ 179│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14,000│ 5,700│├──┼────────┼──┼─────┼─────┼─────┤│ 180│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207,000│ 10,350│├──┼────────┼──┼─────┼─────┼─────┤│ 181│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136,000│ 6,800│├──┼────────┼──┼─────┼─────┼─────┤│ 182│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64,000│ 28,200│├──┼────────┼──┼─────┼─────┼─────┤│ 183│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80,000│ 24,000│├──┼────────┼──┼─────┼─────┼─────┤│ 184│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80,000│ 24,000│├──┼────────┼──┼─────┼─────┼─────┤│ 185│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80,000│ 24,000│├──┼────────┼──┼─────┼─────┼─────┤│ 186│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2,000│ 24,600│├──┼────────┼──┼─────┼─────┼─────┤│ 187│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13,500│ 15,675│├──┼────────┼──┼─────┼─────┼─────┤│ 188│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36,000│ 21,800│├──┼────────┼──┼─────┼─────┼─────┤│ 189│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06,000│ 15,300││ │ │ │ │ │ │├──┼────────┼──┼─────┼─────┼─────┤│ 190│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864,000│ 43,200│├──┼────────┼──┼─────┼─────┼─────┤│ 191│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98,750│ 24,938│├──┼────────┼──┼─────┼─────┼─────┤│ 192│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27,500│ 21,375│├──┼────────┼──┼─────┼─────┼─────┤│ 193│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510,000│ 25,500│├──┼────────┼──┼─────┼─────┼─────┤│ 194│傑期企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200,022│ 10,001││ │公司 │ │ │ │ │├──┼────────┼──┼─────┼─────┼─────┤│ 195│傑期企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201,501│ 10,075││ │公司 │ │ │ │ │├──┼────────┼──┼─────┼─────┼─────┤│ 196│傑期企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204,714│ 10,236││ │公司 │ │ │ │ │├──┼────────┼──┼─────┼─────┼─────┤│ 197│傑期企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204,306│ 10,215││ │公司 │ │ │ │ │├──┼────────┼──┼─────┼─────┼─────┤│ 198│傑期企業股份有限│9102│LA00000000│ 213,639│ 10,682││ │公司 │ │ │ │ │├──┼────────┼──┼─────┼─────┼─────┤│ 199│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588,200│ 29,41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0│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524,400│ 26,22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1│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562,600│ 28,13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2│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621,600│ 31,08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3│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522,800│ 26,14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4│南臺灣觀光大飯店│9008│HF00000000│ 580,400│ 29,020││ │股份有限公司 │ │ │ │ │└──┴────────┴──┴─────┴─────┴─────┘附表二:

┌──┬────────┬──┬─────┬─────┬─────┐│編號│ 出 賣 人 公 司 │開立│發 票 字│ 銷售額 │ 稅 額 ││ │ 、 商 號 名 稱 │日期│軌 號 碼│(新臺幣)│(新臺幣)│├──┼────────┼──┼─────┼─────┼─────┤│ 1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780,000│ 39,000│├──┼────────┼──┼─────┼─────┼─────┤│ 2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780,000│ 39,000│├──┼────────┼──┼─────┼─────┼─────┤│ 3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732,000│ 36,600│├──┼────────┼──┼─────┼─────┼─────┤│ 4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780,000│ 39,000│├──┼────────┼──┼─────┼─────┼─────┤│ 5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852,000│ 42,600│├──┼────────┼──┼─────┼─────┼─────┤│ 6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948,000│ 47,400│├──┼────────┼──┼─────┼─────┼─────┤│ 7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924,000│ 46,200│├──┼────────┼──┼─────┼─────┼─────┤│ 8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924,000│ 46,200│├──┼────────┼──┼─────┼─────┼─────┤│ 9 │佳之意有限公司 │9103│MB00000000│ 924,000│ 46,200│├──┼────────┼──┼─────┼─────┼─────┤│ 10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752,000│ 37,600│├──┼────────┼──┼─────┼─────┼─────┤│ 11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517,000│ 25,850│├──┼────────┼──┼─────┼─────┼─────┤│ 12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987,000│ 49,350│├──┼────────┼──┼─────┼─────┼─────┤│ 13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775,500│ 38,775│├──┼────────┼──┼─────┼─────┼─────┤│ 14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517,000│ 25,850│├──┼────────┼──┼─────┼─────┼─────┤│ 15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524,990│ 26,250│├──┼────────┼──┼─────┼─────┼─────┤│ 16 │銧德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822,500│ 41,125│├──┼────────┼──┼─────┼─────┼─────┤│ 17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810,000│ 40,500││ │公司 │ │ │ │ │├──┼────────┼──┼─────┼─────┼─────┤│ 18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975,000│ 48,750││ │公司 │ │ │ │ │├──┼────────┼──┼─────┼─────┼─────┤│ 19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1,007,500│ 50,375││ │公司 │ │ │ │ │├──┼────────┼──┼─────┼─────┼─────┤│ 20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975,000│ 48,750││ │公司 │ │ │ │ │├──┼────────┼──┼─────┼─────┼─────┤│ 21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1,040,000│ 52,000││ │公司 │ │ │ │ │├──┼────────┼──┼─────┼─────┼─────┤│ 22 │藍通實業股份有限│9009│JF00000000│ 975,000│ 48,750││ │公司 │ │ │ │ │├──┼────────┼──┼─────┼─────┼─────┤│ 23 │憶盟工程有限公司│9011│KD00000000│ 1,761,905│ 88,095│├──┼────────┼──┼─────┼─────┼─────┤│ 24 │憶盟工程有限公司│9011│KD00000000│ 1,761,905│ 88,095│├──┼────────┼──┼─────┼─────┼─────┤│ 25 │憶盟工程有限公司│9012│KD00000000│ 1,828,571│ 91,429│├──┼────────┼──┼─────┼─────┼─────┤│ 26 │憶盟工程有限公司│9012│KD00000000│ 1,828,571│ 91,429│├──┼────────┼──┼─────┼─────┼─────┤│ 27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850,000│ 42,500│├──┼────────┼──┼─────┼─────┼─────┤│ 28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850,000│ 42,500│├──┼────────┼──┼─────┼─────┼─────┤│ 29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860,000│ 43,000│├──┼────────┼──┼─────┼─────┼─────┤│ 30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860,000│ 43,000│├──┼────────┼──┼─────┼─────┼─────┤│ 31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1,320,000│ 66,000│├──┼────────┼──┼─────┼─────┼─────┤│ 32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750,000│ 37,500│├──┼────────┼──┼─────┼─────┼─────┤│ 33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1,215,000│ 60,750│├──┼────────┼──┼─────┼─────┼─────┤│ 34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630,000│ 31,500│├──┼────────┼──┼─────┼─────┼─────┤│ 35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837,000│ 41,850│├──┼────────┼──┼─────┼─────┼─────┤│ 36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930,000│ 46,500│├──┼────────┼──┼─────┼─────┼─────┤│ 37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945,000│ 47,250│├──┼────────┼──┼─────┼─────┼─────┤│ 38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810,000│ 40,500│├──┼────────┼──┼─────┼─────┼─────┤│ 39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820,800│ 41,040│├──┼────────┼──┼─────┼─────┼─────┤│ 40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2│KD00000000│ 520,154│ 26,008│├──┼────────┼──┼─────┼─────┼─────┤│ 41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012│KD00000000│ 520,150│ 26,008│├──┼────────┼──┼─────┼─────┼─────┤│ 42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810,000│ 40,500│├──┼────────┼──┼─────┼─────┼─────┤│ 43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80,000│ 4,000│├──┼────────┼──┼─────┼─────┼─────┤│ 44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540,000│ 27,000│├──┼────────┼──┼─────┼─────┼─────┤│ 45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850,000│ 42,500│├──┼────────┼──┼─────┼─────┼─────┤│ 46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845,000│ 42,250│├──┼────────┼──┼─────┼─────┼─────┤│ 47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758,000│ 37,900│├──┼────────┼──┼─────┼─────┼─────┤│ 48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3│MB00000000│ 625,000│ 31,250│├──┼────────┼──┼─────┼─────┼─────┤│ 49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4│MB00000000│ 432,000│ 21,600│├──┼────────┼──┼─────┼─────┼─────┤│ 50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4│MB00000000│ 665,000│ 33,250│├──┼────────┼──┼─────┼─────┼─────┤│ 51 │力銧企業有限公司│9104│MB00000000│ 322,500│ 16,125│├──┼────────┼──┼─────┼─────┼─────┤│ 52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766,300│ 38,315│├──┼────────┼──┼─────┼─────┼─────┤│ 53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385,056│ 19,253│├──┼────────┼──┼─────┼─────┼─────┤│ 54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822,500│ 41,125│├──┼────────┼──┼─────┼─────┼─────┤│ 55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490,000│ 24,500│├──┼────────┼──┼─────┼─────┼─────┤│ 56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822,500│ 41,125│├──┼────────┼──┼─────┼─────┼─────┤│ 57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396,240│ 19,812│├──┼────────┼──┼─────┼─────┼─────┤│ 58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485,000│ 24,250│├──┼────────┼──┼─────┼─────┼─────┤│ 59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539,000│ 26,950│├──┼────────┼──┼─────┼─────┼─────┤│ 60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267,936│ 13,397│├──┼────────┼──┼─────┼─────┼─────┤│ 61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775,500│ 38,775│├──┼────────┼──┼─────┼─────┼─────┤│ 62 │虹銧企業有限公司│9101│LA00000000│ 846,000│ 42,300│├──┼────────┼──┼─────┼─────┼─────┤│ 63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1,000,032│ 50,002│├──┼────────┼──┼─────┼─────┼─────┤│ 64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8│HF00000000│ 999,840│ 49,992│├──┼────────┼──┼─────┼─────┼─────┤│ 65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204,000│ 10,200│├──┼────────┼──┼─────┼─────┼─────┤│ 66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475,000│ 23,750│├──┼────────┼──┼─────┼─────┼─────┤│ 67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134,000│ 6,700│├──┼────────┼──┼─────┼─────┼─────┤│ 68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475,000│ 23,750│├──┼────────┼──┼─────┼─────┼─────┤│ 69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124,500│ 6,225│├──┼────────┼──┼─────┼─────┼─────┤│ 70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86,000│ 4,300│├──┼────────┼──┼─────┼─────┼─────┤│ 71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405,000│ 20,250│├──┼────────┼──┼─────┼─────┼─────┤│ 72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306,900│ 15,345│├──┼────────┼──┼─────┼─────┼─────┤│ 73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405,000│ 20,250│├──┼────────┼──┼─────┼─────┼─────┤│ 74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09│JD00000000│ 405,000│ 20,250│├──┼────────┼──┼─────┼─────┼─────┤│ 75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00,000│ 15,000│├──┼────────┼──┼─────┼─────┼─────┤│ 76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390,000│ 19,500│├──┼────────┼──┼─────┼─────┼─────┤│ 77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05,000│ 20,250│├──┼────────┼──┼─────┼─────┼─────┤│ 78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75,000│ 23,750│├──┼────────┼──┼─────┼─────┼─────┤│ 79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75,000│ 23,750│├──┼────────┼──┼─────┼─────┼─────┤│ 80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830,000│ 41,500│├──┼────────┼──┼─────┼─────┼─────┤│ 81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498,000│ 24,900│├──┼────────┼──┼─────┼─────┼─────┤│ 82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22,500│ 31,125│├──┼────────┼──┼─────┼─────┼─────┤│ 83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747,000│ 37,350│├──┼────────┼──┼─────┼─────┼─────┤│ 84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84,750│ 34,238│├──┼────────┼──┼─────┼─────┼─────┤│ 85 │奇強國際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43,250│ 32,163│├──┼────────┼──┼─────┼─────┼─────┤│ 86 │倉畝企業有限公司│9007│HH00000000│ 1,299,400│ 64,970│├──┼────────┼──┼─────┼─────┼─────┤│ 87 │倉畝企業有限公司│9008│HH00000000│ 1,300,800│ 65,040│├──┼────────┼──┼─────┼─────┼─────┤│ 88 │倉畝企業有限公司│9008│HH00000000│ 1,747,200│ 87,360│├──┼────────┼──┼─────┼─────┼─────┤│ 89 │大英管理顧問有限│9008│HH00000000│ 1,008,000│ 50,400││ │公司 │ │ │ │ │├──┼────────┼──┼─────┼─────┼─────┤│ 90 │巨侑有限公司 │9007│HH00000000│ 1,500,000│ 75,000│├──┼────────┼──┼─────┼─────┼─────┤│ 91 │巨侑有限公司 │9007│HH00000000│ 1,500,000│ 75,000│├──┼────────┼──┼─────┼─────┼─────┤│ 92 │巨侑有限公司 │9007│HH00000000│ 2,500,800│ 125,040│├──┼────────┼──┼─────┼─────┼─────┤│ 93 │巨侑有限公司 │9007│HH00000000│ 2,500 800│ 125,040│├──┼────────┼──┼─────┼─────┼─────┤│ 94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48,370│ 47,419│├──┼────────┼──┼─────┼─────┼─────┤│ 95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52,730│ 47,637│├──┼────────┼──┼─────┼─────┼─────┤│ 96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62,170│ 48,109│├──┼────────┼──┼─────┼─────┼─────┤│ 97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55,730│ 47,787│├──┼────────┼──┼─────┼─────┼─────┤│ 98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23,970│ 46,199│├──┼────────┼──┼─────┼─────┼─────┤│ 99 │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47,100│ 47,355│├──┼────────┼──┼─────┼─────┼─────┤│ 100│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45,730│ 47,287│├──┼────────┼──┼─────┼─────┼─────┤│ 101│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932,580│ 46,629│├──┼────────┼──┼─────┼─────┼─────┤│ 102│巨侑有限公司 │9009│JF00000000│ 246,170│ 12,309│├──┼────────┼──┼─────┼─────┼─────┤│ 103│巨侑有限公司 │9010│JF00000000│ 953,660│ 47,683│├──┼────────┼──┼─────┼─────┼─────┤│ 104│巨侑有限公司 │9010│JF00000000│ 952,130│ 47,607│├──┼────────┼──┼─────┼─────┼─────┤│ 105│威致興有限公司 │9105│NA00000000│ 850,000│ 42,500│├──┼────────┼──┼─────┼─────┼─────┤│ 106│威致興有限公司 │9105│NA00000000│ 650,000│ 32,500│├──┼────────┼──┼─────┼─────┼─────┤│ 107│威致興有限公司 │9105│NA00000000│ 550,000│ 27,500│├──┼────────┼──┼─────┼─────┼─────┤│ 108│威致興有限公司 │9105│NA00000000│ 750,000│ 37,500│├──┼────────┼──┼─────┼─────┼─────┤│ 109│威致興有限公司 │9105│NA00000000│ 660,000│ 33,000│├──┼────────┼──┼─────┼─────┼─────┤│ 110│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850,000│ 42,500│├──┼────────┼──┼─────┼─────┼─────┤│ 111│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845,000│ 42,250│├──┼────────┼──┼─────┼─────┼─────┤│ 112│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758,000│ 37,900│├──┼────────┼──┼─────┼─────┼─────┤│ 113│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625,000│ 31,250│├──┼────────┼──┼─────┼─────┼─────┤│ 114│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1,097,000│ 54,850│├──┼────────┼──┼─────┼─────┼─────┤│ 115│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1,080,500│ 54,025│├──┼────────┼──┼─────┼─────┼─────┤│ 116│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1,057,000│ 52,850│├──┼────────┼──┼─────┼─────┼─────┤│ 117│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995,000│ 49,750│├──┼────────┼──┼─────┼─────┼─────┤│ 118│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3│LZ00000000│ 750,000│ 37,500│├──┼────────┼──┼─────┼─────┼─────┤│ 119│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580,000│ 29,000│├──┼────────┼──┼─────┼─────┼─────┤│ 120│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548,650│ 27,433│├──┼────────┼──┼─────┼─────┼─────┤│ 121│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58,200│ 32,910│├──┼────────┼──┼─────┼─────┼─────┤│ 122│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850,000│ 42,500│├──┼────────┼──┼─────┼─────┼─────┤│ 123│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450,000│ 22,500│├──┼────────┼──┼─────┼─────┼─────┤│ 124│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20,000│ 31,000│├──┼────────┼──┼─────┼─────┼─────┤│ 125│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00,000│ 30,000│├──┼────────┼──┼─────┼─────┼─────┤│ 126│盛太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625,000│ 31,250│├──┼────────┼──┼─────┼─────┼─────┤│ 127│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8,350│ 47,418│├──┼────────┼──┼─────┼─────┼─────┤│ 128│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9,800│ 47,490│├──┼────────┼──┼─────┼─────┼─────┤│ 129│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3,200│ 47,160│├──┼────────┼──┼─────┼─────┼─────┤│ 130│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9,380│ 47,469│├──┼────────┼──┼─────┼─────┼─────┤│ 131│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9,400│ 47,470│├──┼────────┼──┼─────┼─────┼─────┤│ 132│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49,500│ 47,475│├──┼────────┼──┼─────┼─────┼─────┤│ 133│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931,030│ 46,552│├──┼────────┼──┼─────┼─────┼─────┤│ 134│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87,200│ 24,360│├──┼────────┼──┼─────┼─────┼─────┤│ 135│吉仁工程有限公司│9010│JD00000000│ 487,140│ 24,357│├──┼────────┼──┼─────┼─────┼─────┤│ 136│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7│HH00000000│ 979,200│ 48,960│├──┼────────┼──┼─────┼─────┼─────┤│ 137│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7│HH00000000│ 998,400│ 49,920│├──┼────────┼──┼─────┼─────┼─────┤│ 138│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845,000│ 42,250│├──┼────────┼──┼─────┼─────┼─────┤│ 139│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640,000│ 32,000│├──┼────────┼──┼─────┼─────┼─────┤│ 140│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208,000│ 10,400│├──┼────────┼──┼─────┼─────┼─────┤│ 141│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204,000│ 10,200│├──┼────────┼──┼─────┼─────┼─────┤│ 142│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227,500│ 11,375│├──┼────────┼──┼─────┼─────┼─────┤│ 143│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09│JF00000000│ 177,000│ 8,850│├──┼────────┼──┼─────┼─────┼─────┤│ 144│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288,000│ 14,400│├──┼────────┼──┼─────┼─────┼─────┤│ 145│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228,000│ 11,400│├──┼────────┼──┼─────┼─────┼─────┤│ 146│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010│JF00000000│ 195,000│ 9,750│├──┼────────┼──┼─────┼─────┼─────┤│ 147│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830,000│ 41,500│├──┼────────┼──┼─────┼─────┼─────┤│ 148│采舍企業有限公司│9105│MY00000000│ 850,750│ 42,538│├──┼────────┼──┼─────┼─────┼─────┤│ 149│翔鉌事業有限公司│9008│HH00000000│ 1,008,000│ 50,400│├──┼────────┼──┼─────┼─────┼─────┤│ 150│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440,000│ 22,000│├──┼────────┼──┼─────┼─────┼─────┤│ 151│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423,500│ 21,175│├──┼────────┼──┼─────┼─────┼─────┤│ 152│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434,500│ 21,725│├──┼────────┼──┼─────┼─────┼─────┤│ 153│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442,200│ 22,110│├──┼────────┼──┼─────┼─────┼─────┤│ 154│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437,800│ 21,890│├──┼────────┼──┼─────┼─────┼─────┤│ 155│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1│KB00000000│ 385,000│ 19,250│├──┼────────┼──┼─────┼─────┼─────┤│ 156│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2│KB00000000│ 415,800│ 20,790│├──┼────────┼──┼─────┼─────┼─────┤│ 157│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2│KB00000000│ 393,800│ 19,690│├──┼────────┼──┼─────┼─────┼─────┤│ 158│聯福順有限公司 │9012│KB00000000│ 334,400│ 16,720│└──┴────────┴──┴─────┴─────┴─────┘附表三:

┌──┬────────┬──┬─────┬─────┬─────┐│編號│ 買 受 人 公 司 │開立│發 票 字│ 銷售額 │ 稅 額 ││ │ 、 商 號 名 稱 │日期│軌 號 碼│(新臺幣)│(新臺幣)│├──┼────────┼──┼─────┼─────┼─────┤│ 1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55,400│ 7,770││ │公司 │ │ │ │ │├──┼────────┼──┼─────┼─────┼─────┤│ 2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62,400│ 8,120││ │公司 │ │ │ │ │├──┼────────┼──┼─────┼─────┼─────┤│ 3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62,900│ 8,145││ │公司 │ │ │ │ │├──┼────────┼──┼─────┼─────┼─────┤│ 4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38,240│ 6,912││ │公司 │ │ │ │ │├──┼────────┼──┼─────┼─────┼─────┤│ 5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68,000│ 8,400││ │公司 │ │ │ │ │├──┼────────┼──┼─────┼─────┼─────┤│ 6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05,000│ 5,250││ │公司 │ │ │ │ │├──┼────────┼──┼─────┼─────┼─────┤│ 7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71,050│ 8,553││ │公司 │ │ │ │ │├──┼────────┼──┼─────┼─────┼─────┤│ 8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54,560│ 7,728││ │公司 │ │ │ │ │├──┼────────┼──┼─────┼─────┼─────┤│ 9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50,800│ 7,540││ │公司 │ │ │ │ │├──┼────────┼──┼─────┼─────┼─────┤│ 10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54,000│ 7,700││ │公司 │ │ │ │ │├──┼────────┼──┼─────┼─────┼─────┤│ 11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65,600│ 8,280││ │公司 │ │ │ │ │├──┼────────┼──┼─────┼─────┼─────┤│ 12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51,250│ 7,563││ │公司 │ │ │ │ │├──┼────────┼──┼─────┼─────┼─────┤│ 13 │宇健企業股份有限│9110│PY00000000│ 165,000│ 8,250││ │公司 │ │ │ │ │├──┼────────┼──┼─────┼─────┼─────┤│ 14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701,250│ 35,063│├──┼────────┼──┼─────┼─────┼─────┤│ 15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701,250│ 35,063│├──┼────────┼──┼─────┼─────┼─────┤│ 16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187,000│ 9,350│├──┼────────┼──┼─────┼─────┼─────┤│ 17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187,000│ 9,350│├──┼────────┼──┼─────┼─────┼─────┤│ 18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187,000│ 9,350│├──┼────────┼──┼─────┼─────┼─────┤│ 19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187,000│ 9,350│├──┼────────┼──┼─────┼─────┼─────┤│ 20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5,050│ 10,753│├──┼────────┼──┼─────┼─────┼─────┤│ 21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5,050│ 10,753│├──┼────────┼──┼─────┼─────┼─────┤│ 22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5,050│ 10,753│├──┼────────┼──┼─────┼─────┼─────┤│ 23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24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655,350│ 32,768│├──┼────────┼──┼─────┼─────┼─────┤│ 25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26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27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28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29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30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2,500│ 10,625│├──┼────────┼──┼─────┼─────┼─────┤│ 31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2,500│ 10,625│├──┼────────┼──┼─────┼─────┼─────┤│ 32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2,500│ 10,625│├──┼────────┼──┼─────┼─────┼─────┤│ 33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2,050│ 10,753│├──┼────────┼──┼─────┼─────┼─────┤│ 34 │治承貿易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12,050│ 10,753│├──┼────────┼──┼─────┼─────┼─────┤│ 35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565,250│ 28,263│├──┼────────┼──┼─────┼─────┼─────┤│ 36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671,500│ 33,575│├──┼────────┼──┼─────┼─────┼─────┤│ 37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714,000│ 35,700│├──┼────────┼──┼─────┼─────┼─────┤│ 38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871,250│ 43,563│├──┼────────┼──┼─────┼─────┼─────┤│ 39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716,125│ 35,806│├──┼────────┼──┼─────┼─────┼─────┤│ 40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674,050│ 33,703│├──┼────────┼──┼─────┼─────┼─────┤│ 41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42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43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1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44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45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250,000│ 12,500│├──┼────────┼──┼─────┼─────┼─────┤│ 46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300,000│ 15,000│├──┼────────┼──┼─────┼─────┼─────┤│ 47 │鈜煜企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300,000│ 15,000│├──┼────────┼──┼─────┼─────┼─────┤│ 48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663,850│ 33,193│├──┼────────┼──┼─────┼─────┼─────┤│ 49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843,625│ 42,181│├──┼────────┼──┼─────┼─────┼─────┤│ 50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33,375│ 26,669│├──┼────────┼──┼─────┼─────┼─────┤│ 51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716,125│ 35,806│├──┼────────┼──┼─────┼─────┼─────┤│ 52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52,500│ 27,625│├──┼────────┼──┼─────┼─────┼─────┤│ 53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318,750│ 15,938│├──┼────────┼──┼─────┼─────┼─────┤│ 54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52,500│ 27,625│├──┼────────┼──┼─────┼─────┼─────┤│ 55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52,500│ 27,625│├──┼────────┼──┼─────┼─────┼─────┤│ 56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01,500│ 25,075│├──┼────────┼──┼─────┼─────┼─────┤│ 57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00,000│ 25,000│├──┼────────┼──┼─────┼─────┼─────┤│ 58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00,000│ 25,000│├──┼────────┼──┼─────┼─────┼─────┤│ 59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00,000│ 25,000│├──┼────────┼──┼─────┼─────┼─────┤│ 60 │力笙實業有限公司│9010│PY00000000│ 500,000│ 25,000│├──┼────────┼──┼─────┼─────┼─────┤│ 61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12,550│ 25,628││ │限公司 │ │ │ │ │├──┼────────┼──┼─────┼─────┼─────┤│ 62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02,860│ 25,143││ │限公司 │ │ │ │ │├──┼────────┼──┼─────┼─────┼─────┤│ 63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02,860│ 25,143││ │限公司 │ │ │ │ │├──┼────────┼──┼─────┼─────┼─────┤│ 64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26,490│ 26,325││ │限公司 │ │ │ │ │├──┼────────┼──┼─────┼─────┼─────┤│ 65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12,550│ 25,628││ │限公司 │ │ │ │ │├──┼────────┼──┼─────┼─────┼─────┤│ 66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501,500│ 25,075││ │限公司 │ │ │ │ │├──┼────────┼──┼─────┼─────┼─────┤│ 67 │金統興實業股份有│9010│PY00000000│ 174,590│ 8,730││ │限公司 │ │ │ │ │└──┴────────┴──┴─────┴─────┴─────┘附表四:

┌──┬────────┬──┬─────┬─────┬─────┐│編號│ 出 賣 人 公 司 │開立│發 票 字│ 銷售額 │ 稅 額 ││ │ 、 商 號 名 稱 │日期│軌 號 碼│(新臺幣)│(新臺幣)│├──┼────────┼──┼─────┼─────┼─────┤│ 1 │威致興有限公司 │9110│PY00000000│ 738,250│ 36,913│├──┼────────┼──┼─────┼─────┼─────┤│ 2 │威致興有限公司 │9110│PY00000000│ 415,950│ 20,798│├──┼────────┼──┼─────┼─────┼─────┤│ 3 │威致興有限公司 │9110│PY00000000│ 762,100│ 38,105│├──┼────────┼──┼─────┼─────┼─────┤│ 4 │威致興有限公司 │9110│PY00000000│ 1,650,000│ 82,500│├──┼────────┼──┼─────┼─────┼─────┤│ 5 │威致興有限公司 │9110│PY00000000│ 1,550,000│ 77,500│├──┼────────┼──┼─────┼─────┼─────┤│ 6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50,000│ 52,500│├──┼────────┼──┼─────┼─────┼─────┤│ 7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882,000│ 44,100│├──┼────────┼──┼─────┼─────┼─────┤│ 8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680,000│ 84,000│├──┼────────┼──┼─────┼─────┼─────┤│ 9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882,000│ 44,100│├──┼────────┼──┼─────┼─────┼─────┤│ 10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924,000│ 46,200│├──┼────────┼──┼─────┼─────┼─────┤│ 11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50,000│ 52,500│├──┼────────┼──┼─────┼─────┼─────┤│ 12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987,000│ 49,350│├──┼────────┼──┼─────┼─────┼─────┤│ 13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945,000│ 47,250│├──┼────────┼──┼─────┼─────┼─────┤│ 14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29,000│ 51,450│├──┼────────┼──┼─────┼─────┼─────┤│ 15 │東無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945,000│ 47,250│├──┼────────┼──┼─────┼─────┼─────┤│ 16 │東無有限公司 │9110│PW00000000│ 987,000│ 49,350│├──┼────────┼──┼─────┼─────┼─────┤│ 17 │東無有限公司 │9110│PW00000000│ 808,500│ 40,425│├──┼────────┼──┼─────┼─────┼─────┤│ 18 │東無有限公司 │9110│PW00000000│ 945,000│ 47,250│├──┼────────┼──┼─────┼─────┼─────┤│ 19 │東無有限公司 │9110│PW00000000│ 808,500│ 40,425│├──┼────────┼──┼─────┼─────┼─────┤│ 20 │南音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980,000│ 49,000│├──┼────────┼──┼─────┼─────┼─────┤│ 21 │南音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14,400│ 50,720│├──┼────────┼──┼─────┼─────┼─────┤│ 22 │南音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14,400│ 50,720│├──┼────────┼──┼─────┼─────┼─────┤│ 23 │南音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1,014,400│ 50,720│├──┼────────┼──┼─────┼─────┼─────┤│ 24 │南音有限公司 │9109│PW00000000│ 730,000│ 36,500│└──┴────────┴──┴─────┴─────┴─────┘

裁判案由:商業會計法等
裁判日期:2008-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