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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 年智訴字第 23 號刑事判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2年度智訴字第23號公 訴 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李儒上列被告因違反著作權法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2 年度偵字第22465 號),嗣被告於準備程序中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簡式審判程序意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本院合議庭裁定改依簡式審判程序審理,判決如下:

主 文李儒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事 實

一、李儒前在卡爾世達股份有限公司(址設新北市○○區○○路○○號,下稱卡爾世達公司)擔任汽車技術服務及諮詢人員,係為該公司處理前開事務之人,明知如表所示之「博士通汽車資訊叢書」等著作,為卡爾世達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之語文、圖形、攝影著作暨工商秘密,其曾於該公司編輯上開著作時提供技術諮詢,不得擅自重製上開著作或洩露編輯原稿等情,竟基於洩露業務上知悉之工商秘密、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之犯意,於民國96年4月15日離職後某日某時,在臺灣地區某不詳處所,擅自將如附表所示之「博士通汽車資訊叢書」、「0000-0000 MITSUBISHICANTERFB3.5 噸」、「日產全車系附屬設備訓練講義」、「卡爾世達技術通報(通報車種:ISUZU )」等著作,以掃描方式重製於隨身硬碟,再於101 年9 月14日前某日某時,在臺灣地區某不詳處所,以每顆價格新臺幣(下同)1 萬7,000 元,公開販售上述侵權著作重製物隨身硬碟共3 顆,而洩露上揭卡爾世達公司工商秘密。嗣經卡爾世達公司派員於101 年9 月14日喬裝買家以1 萬7,000 元價格向李儒購得侵權著作重製物隨身硬碟1 個,始查悉上情。

二、案經卡爾世達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報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

理 由

壹、程序部分:按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規定除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外,於審判期日前之程序進行中,被告先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時,審判長得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之意見後,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經查,本件被告李儒被訴違反著作權法等一案,為前開不得進行簡式審判程序以外之案件,且被告於本院行準備程序時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經本院告知被告簡式審判程序之旨,並聽取公訴人及被告之意見後,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之規定,由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依簡式審判程序進行審判。是本案之證據調查,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2 規定,不受同法第

159 條第1 項、第161 條之2 、第161 條之3 、第163 條之

1 及第164 條至第170 條規定之限制,合先敘明。

貳、實體部分:

一、訊據被告對於前揭犯罪事實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卡爾世達公司之告訴代理人張威鴻律師於偵查中之指訴(見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㈢第732 頁反面至第733 頁)、證人即告訴代理人羅定綸之證述(見102 年度偵字第22465 號偵卷第13頁至第14頁)均相符,並有「博士通汽車資訊叢書」、「0000-0000 MITSUBISHI CANTER FB 3.5噸」、「日產全車系附屬設備訓練講義」、「卡爾世達技術通報(通報車種:IS

UZU )」編輯原稿之紙本各1 份(見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㈠第22頁至第291 頁、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㈡第

316 頁反面至第515 頁、見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㈢第

517 頁至第685 頁、第686 頁至第688 頁)、採證照片30張(見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㈡第302 頁反面至第311 頁、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㈢第720 頁至第721 頁)、卡爾世達公司人事資料表、員工徵選調查表各1 份(見102 年度他字第1882號偵卷㈡第312 頁、第313 頁)在卷可稽,足徵被告前開出於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堪以認定,應依法論科。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著作權法第91條第2 項之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刑法第317 條之無故洩漏因業務知悉之工商秘密罪。又被告以一行為觸犯上開

2 罪名,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論以意圖銷售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罪。爰審酌被告原任職於卡爾世達公司,本應依約守因業務而知悉之工商秘密,竟意圖銷售而重製告訴人卡爾世達公司之著作物,並無故洩漏告訴人之著作物予其銷售之對象,致使告訴人蒙受市場利益之損失,所為非是,然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此有調解筆錄、被告簽發之本票影本各1 份存卷可查(見本院卷第36頁、第37頁),堪認被告已生悔悟之意,犯後態度尚稱良好,另參酌被告重製著作之數量、價值,兼衡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品性、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再被告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

1 份在卷足按,其等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核其情節尚非屬罪大惡極之輩,且其犯罪後已坦承犯行、深具悔意,於本院審理時表示願意按照調解筆錄所載,按月給付告訴人賠償金額5,000 元,經告訴代理人表示願意給予被告緩刑之宣告(見本院卷第48頁反面、第53頁反面),認被告經此次偵審程序,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併予宣告緩刑2 年,以勵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73 條之1 第1 項、第284 條之1、第299條第1項前段,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刑法第11條前段、第317條、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林錦鴻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

刑事第七庭 法 官 張詠惠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並應敘述具體理由;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應於上訴期間屆滿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告訴人或被害人如對於本判決不服者,應具備理由請求檢察官上訴,其上訴期間之計算係以檢察官收受判決正本之日期為準。

書記官 林惠齡中 華 民 國 103 年 4 月 3 日附錄本件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著作權法第91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中華民國刑法第317條:

(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依法令或契約有守因業務知悉或持有工商秘密之義務,而無故洩漏之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 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博士通汽車資│書 名 ││ │訊叢書編號 │ │├──┼──────┼──────────────────┤│01 │ECS-1 │FORD NEW LASER/MAZDA 323 │├──┼──────┼──────────────────┤│02 │ECS-3 │FORD NEW TELSTAR │├──┼──────┼──────────────────┤│03 │ECS-9 │TOYOTA CORONA/COROLLA │├──┼──────┼──────────────────┤│04 │ECS-17 │FORD-AZTEC │├──┼──────┼──────────────────┤│05 │ECS-18 │MITSUBISHI太陽鑽 │├──┼──────┼──────────────────┤│06 │ECS-19 │NISSAN新好男人 │├──┼──────┼──────────────────┤│07 │ECS-20 │TOYOTA CAMRY 2000/2200 │├──┼──────┼──────────────────┤│08 │ECS-21 │HONDA CIVIC K800 │├──┼──────┼──────────────────┤│09 │ECS-22 │FORD新嘉年華VIVID │├──┼──────┼──────────────────┤│10 │ECS-23 │FORD MONDEO │├──┼──────┼──────────────────┤│11 │ECS-25 │TOYOTA TERCEL │├──┼──────┼──────────────────┤│12 │ECS-26 │MITSUBISHI NEW LANCER/VIRAGE │├──┼──────┼──────────────────┤│13 │ECS-29 │TOYOTA PREMIO │├──┼──────┼──────────────────┤│14 │ECS-30 │NISSAN CEFIRO │├──┼──────┼──────────────────┤│15 │ECS-31 │HONDA ACCORD(K700) │├──┼──────┼──────────────────┤│16 │ECS-34 │TOYOTA EXSIOR 1.6L(92年-96年) │├──┼──────┼──────────────────┤│17 │ECS-35 │TOYOTA EXSIOR 2.0L(92-96年) │├──┼──────┼──────────────────┤│18 │ECS-36 │FORD LIATA 1.6/1.8L新增版97'-98' │├──┼──────┼──────────────────┤│19 │ECS-37 │FORD TELSTAR 1.8/2.0增新版 │├──┼──────┼──────────────────┤│20 │ECS-39 │TOYOTA CAMRY(GOA)96'-99' │├──┼──────┼──────────────────┤│21 │ECS-40 │HONDA ACCORD(K900)98'-99' │├──┼──────┼──────────────────┤│22 │ECS-41 │FORD MONDEO增新版97'-99' │├──┼──────┼──────────────────┤│23 │ECS-42 │FORD TIERRA 1.6/1.8L │├──┼──────┼──────────────────┤│24 │ECS-43 │MITSUBISHI SPACE GEAR │├──┼──────┼──────────────────┤│25 │ECS-47 │HONDA CRV 2000CC │├──┼──────┼──────────────────┤│26 │ECS-50 │速霸陸IMPREZA │├──┼──────┼──────────────────┤│27 │ECS-51 │SUZUKI吉星/金吉星/超級金吉星 │├──┼──────┼──────────────────┤│28 │ECS-53 │MITSUBISHI FREECA 2.0L │├──┼──────┼──────────────────┤│29 │ECS-54 │TOYOTA 新/海瑞獅 │├──┼──────┼──────────────────┤│30 │ECS-59 │NISSAN SENTRA C180 │├──┼──────┼──────────────────┤│31 │ECS-60 │MITSUBISHI NEW LANCER/Virage │├──┼──────┼──────────────────┤│32 │ECS-61 │HONDA Feiro 1.7L │├──┼──────┼──────────────────┤│33 │ECS-63 │HYUNDAI Accent/Atos Prime 1.5/1.0 │├──┼──────┼──────────────────┤│34 │ECS-65 │SUZUKI Grand Vitara │├──┼──────┼──────────────────┤│35 │ECS-66 │NISSAN New Cefiro(A33) │├──┼──────┼──────────────────┤│36 │ECS-67 │MAZDA MPV 2.5/3.0L │├──┼──────┼──────────────────┤│37 │ECS-68 │TOYOTA Altis │├──┼──────┼──────────────────┤│38 │ECS-69 │FORD Metrostar 2.0L │├──┼──────┼──────────────────┤│39 │ECS-70 │NEW CAMRY │├──┼──────┼──────────────────┤│40 │ECS-71 │MITSUBISHI SAVRIN │├──┼──────┼──────────────────┤│41 │ECS-74 │DAEWOO MAGNUS │├──┼──────┼──────────────────┤│42 │ECS-77 │FORD ESCAPE │├──┼──────┼──────────────────┤│43 │ECS-79 │MAZDA馬自達PREMACY │├──┼──────┼──────────────────┤│44 │ECS-80 │NISSAN日產 SERENA(Q-RV)全車系統 │├──┼──────┼──────────────────┤│45 │ECS-81 │TOYOTA豐田 VIOS 全車系統 │├──┼──────┼──────────────────┤│46 │ECS-84 │HYUNDAI現代 MATRIX 全車系統 │├──┼──────┼──────────────────┤│47 │ECS-85 │SUZUKI鈴木 SOLIO 全車系統 │├──┼──────┼──────────────────┤│48 │ECS-86 │HONDA本田NEW CR-V(2003)全車系統 │├──┼──────┼──────────────────┤│49 │ECS-89 │MITSU三菱 得利卡/菱利 全車系統 │├──┼──────┼──────────────────┤│50 │ECS-90 │NISSAN X-TRAIL 全車系統 │├──┼──────┼──────────────────┤│51 │ECS-93 │豐田WISH 全車系列 │├──┼──────┼──────────────────┤│52 │ECS-94 │台朔MATIZ 全車系列 │├──┼──────┼──────────────────┤│53 │ECS-95 │好幫手/載卡多 全車系列 │├──┼──────┼──────────────────┤│54 │ECS-97 │馬自達 MAZDA 3 全車系列 │├──┼──────┼──────────────────┤│55 │ECS-98 │中華堅達/五十鈴一路發 全車系列 │├──┼──────┼──────────────────┤│56 │ECS-99 │本田NEW ACCORD 全車系列 │├──┼──────┼──────────────────┤│57 │ECS-101 │三菱 GRUNDER 全車系列 │├──┼──────┼──────────────────┤│58 │ECS-103 │MAZDA TRIBUTE 全車系列 │├──┼──────┼──────────────────┤│59 │ECS-106 │FORD FOCUS(上)全車系列 │├──┼──────┼──────────────────┤│60 │ECS-107 │FORD FOCUS(下)全車系列 │├──┼──────┼──────────────────┤│61 │ECS-108 │HYUNDAI GATZ 全車系列 │├──┼──────┼──────────────────┤│62 │ECS-110 │NISSAN TEANA(上)全車系列 │├──┼──────┼──────────────────┤│63 │ECS-114 │MAZDA馬自達6 全車系列 │├──┼──────┼──────────────────┤│64 │ECS-115 │SUZUKI鈴木Swift 全車系列 │├──┼──────┼──────────────────┤│65 │ECS-118 │HONDA本田All New Civic(八代)全車 │├──┼──────┼──────────────────┤│66 │ECS-123 │MITSUBISHI三菱COLT PLUS全車系統 │├──┼──────┼──────────────────┤│67 │ECS-124 │MAZDA馬自達 5 全車系統 │├──┼──────┼──────────────────┤│68 │ECS-125 │TOYOTA豐田YARIS 全車系統 │├──┼──────┼──────────────────┤│69 │ECS-126 │NISSAN日產TIIDA 全車系統 │├──┼──────┼──────────────────┤│70 │ECS-130 │HONDA本田All New CRV(上)全車 │├──┼──────┼──────────────────┤│71 │ECS-131 │HONDA本田All New CRV(下)全車 │├──┼──────┼──────────────────┤│72 │ECS-133 │亞洲各車系各症狀-修理、維修、診斷 │├──┼──────┼──────────────────┤│73 │ECS-134 │MITSUBISHI三菱NEW OUTLANDER 2.4L │├──┼──────┼──────────────────┤│74 │ECS-135 │NISSAN日產BLUE BIRD 2.0L │├──┼──────┼──────────────────┤│75 │ECS-138 │TOYOTA豐田NEW ALTIS 1.6L/1.8L │├──┼──────┼──────────────────┤│76 │ECS-139 │FORD 福特NEW MONDEO 2.0L/2.3L(上) │├──┼──────┼──────────────────┤│77 │ECS-140 │FORD 福特NEW MONDEO 2.0L/2.3L(下) │├──┼──────┼──────────────────┤│78 │ECS-142 │亞歐各車系-電子節氣門、清洗、設定與 ││ │ │各車系拆電瓶後基本設定 │├──┼──────┼──────────────────┤│79 │ECS-143 │MITSUBISHI三菱FORTIS 1.8L/2.L全車系 ││ │ │統 │├──┼──────┼──────────────────┤│80 │ECS-145 │TOYOTA豐田 RAV 4 2.4L 全車系統 │├──┼──────┼──────────────────┤│81 │TDS-1 │日系技術規格書(保養維修) │├──┼──────┼──────────────────┤│82 │TDS-2 │歐系技術規格書(保養維修) │├──┼──────┼──────────────────┤│83 │TDS-3 │美韓技術規格書(保養維修) │├──┼──────┼──────────────────┤│84 │TDS-5 │日系技術規格書(2006 Pro-上) │├──┼──────┼──────────────────┤│85 │TTC-1 │日產全車系附屬配備訓練講義 │├──┼──────┼──────────────────┤│86 │ │台灣地區標準化保養手冊 │├──┼──────┼──────────────────┤│87 │ │亞系實車-電通數值規格書(下) │├──┼──────┼──────────────────┤│88 │ │亞系實車-電通數值規格書(上) │└──┴──────┴──────────────────┘

裁判案由:違反著作權法等
裁判日期:20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