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單聲沒字第65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英屬開曼群島商香奈兒精品股份有限公司代 表 人 魏鏗思被 告 楊桂玫
何亞倩上列聲請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扣押物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之「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防曬蜜粉SPF5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防護妝前乳SPF4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遮瑕膏SPF40一1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遮瑕膏SPF40一20」各肆支均沒收銷燬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如聲請書所載。
二、經查本件扣案之「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防曬蜜粉SPF5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防護妝前乳SPF4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遮瑕膏SPF40一10」、「香奈兒珍珠光感超淨白遮瑕膏SPF40一20」各4支均屬妨害衛生之物品,依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98條規定,應沒收銷燬之。檢察官就上開物品單獨聲請沒收銷燬,核無不合,應予准許,爰裁定如主文所示。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
刑事第十四庭 法 官 曾正龍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黃馨慧中 華 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