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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聲字第 871 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9年度聲字第871號聲 請 人 吳亦寬代 理 人 陳逸融律師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王濬騰詐欺等案件,對於檢察官關於扣押之處分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民國105年10月13日北檢泰收105他7926字第75983號函),聲請撤銷,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聲請駁回。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因偵辦105年度他字第7926號被告王濬騰涉犯詐欺等案件,為保全王濬騰之犯罪所得,於民國105年10月13日以北檢泰收105他7926字第75983號函禁止被告王濬騰信託登記在案外人吳洪泰名下之臺北市○○區○○段○○段00000地號土地(應有部分80分之6)、55-17地號土地(應有部分20分之9),3965、3967建號建物(應有部分均全部,上開土地與建物合稱系爭不動產)之所有權移轉、轉讓及設定負擔登記,係屬檢察官關於扣押所為之處分(下稱原處分)。伊原為系爭不動產之抵押權人,嗣向本院民事執行處聲請拍賣系爭不動產(案列107年度司執字第52485號),並因無人應買而於108年4月25日以債權人身分承受並繳納價金,經本院於108年7月17日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是伊已為系爭不動產之所有權人,然仍因原處分之限制而無法辦理系爭不動產所有權之登記或為處分,依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裁定意旨,為扣押之機關、刑事案件繫屬之檢察署或法院應通知地政機關塗銷禁止處分登記,俾伊辦理移轉登記,然臺北地檢署於收受本院執行處之函文後仍未通知地政機關予以塗銷,自有違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聲請撤銷原處分等語。

二、對於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下列處分有不服者,受處分人得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處分已執行終結,受處分人亦得聲請,法院不得以已執行終結而無實益為由駁回:一、關於羈押、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出境、限制出海、搜索、扣押或扣押物發還、變價、擔保金、因鑑定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處所之處分、身體檢查、通訊監察及第105條第3項、第4項所為之禁止或扣押之處分;第1項聲請期間為5日,自為處分之日起算,其為送達者,自送達後起算,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第3項分別定有明文。是以,對於檢察官所為關於扣押之處分如有不服者,應由「受處分人」於「為處分之日起算5日」或「送達後5日」內聲請所屬法院撤銷或變更,始屬合法。

三、經查:㈠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王濬騰涉犯詐欺等案件(案列105年度

他字第7926號、108年度偵緝續一字第1號、109年度偵字第2083號,現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而為本院審理中,下稱該案件),因認系爭不動產為王濬騰所有,且係王濬騰因該案件之犯罪所得,為保全得沒收之犯罪所得,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規定向本院聲請扣押,經本院於105年10月12日以105年度聲扣字第24號裁定(下稱該扣押裁定)准許扣押系爭不動產後,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乃發函囑託臺北市中山地政事務所就系爭不動產為扣押登記,並禁止為移轉、轉讓及設定負擔或其他任何處分(即原處分)等情,有本院105年度聲扣字第24號裁定在卷可稽,並經本院調閱該案件卷宗查明,堪可認定。

㈡依上開事實可知,原處分係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依該扣押裁定

而執行扣押之囑託登記,執行標的為該時王濬騰所有、登記在吳洪泰名下之系爭不動產,受處分人自為王濬騰,聲請人既非受處分人,即無依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聲明不服之權能。雖聲請人主張其於原處分後之108年7月17日取得系爭不動產之所有權,亦受原處分限制影響,而屬原處分之受處分人云云,惟原處分之扣押係針對「王濬騰犯罪之不法所得」所為,參諸刑法第38條之3第1項及第2項規定「第38條之物及第38條之1之犯罪所得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於沒收裁判確定時移轉為國家所有」、「前項情形,第三人對沒收標的之權利或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受影響」,以及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裁定揭示「第三人於沒收標的或為追徵目的而扣押之財產上,原已存在權利之存續及行使,或被害人因犯罪而得行使之債權,均不因沒收裁判確定或扣押而生任何障礙」之意旨,該扣押裁定或原處分自不影響聲請人就系爭不動產之權利,此亦為聲請人所自承。是以,本件應係為扣押之機關、刑事案件繫屬之檢察署或法院是否塗銷禁止處分登記之問題,聲請人執此反推其為原處分之受處分人,據此聲請「撤銷」原處分,即非可採。

㈢從而,聲請人並非原處分之受處分人,其聲請撤銷原處分,於法自有未合,應予駁回。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裁定如主文。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林柔孜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馬正道中 華 民 國 109 年 9 月 30 日

裁判案由:聲請撤銷原處分
裁判日期: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