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10年度單禁沒字第675號聲 請 人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 告 葉任淳上列聲請人因被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108年度毒偵字第2704號),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違禁物(110年度執聲字第151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之。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葉任淳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下稱臺北地檢署)以108年度毒偵字第2704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為第二級毒品大麻,而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均屬違禁物,爰依法聲請裁定宣告沒收銷燬;另附表編號2、4所示之物,係被告所有且供該案犯罪所用之物,爰依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等語。
二、按單獨宣告沒收由檢察官聲請違法行為地、沒收財產所在地或其財產所有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55條之34定有明文。查本案聲請人聲請沒收之財產即如附表所示之物,係在臺北市大安區查獲,且現於臺北地檢署贓物庫保管中,有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刑事案件報告書、扣押筆錄暨扣押物品目錄表、扣押物品清單在卷可參(見毒偵字卷第3至5頁、第29至33頁、第117至119頁),足見本案聲請之沒收財產之所在地係在本院管轄區域內,則本院就本案即有管轄權,合先敘明。
三、按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2項定有明文,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規定,查獲之第一、二級毒品及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二級毒品之器具,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均沒收銷燬之。次按檢察官依第253條或第253條之1為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分者,對刑法第38條第2項、第3項之物及第38條之1第1項、第2項之犯罪所得,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定有明文。再按供犯罪所用、犯罪預備之物或犯罪所生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又檢察官依法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確定後,若本得基於違禁物或專科沒收物之相關規定聲請法院單獨宣告沒收,卻誤引(未援引各該相關規定)或贅引(已援引各該相關規定)刑事訴訟法第259 條之1 之規定作為聲請依據時,因該等物品本即屬應宣告沒收且得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之物,法院此時仍得裁定宣告沒收(銷燬)之,並自行援引適當之規定,不受檢察官聲請書所載法條之限制。
四、經查:㈠被告葉任淳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臺北地檢署檢
察官以108年度毒偵字第2704號為緩起訴處分確定,並於110年9月30日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等情,有前揭緩起訴處分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並經本院閱卷查明屬實。
㈡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係屬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
第2項所規定之第二級毒品大麻,而扣案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物,則檢出內含微量不可析離之四氫大麻酚,為第二級毒品大麻主要成分之一等情,有法務部調查局濫用藥物實驗室108年8月1日調科壹字第10823016070號鑑定書、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醫務中心108年7月23日航藥鑑字第0000000號毒品鑑定書各1紙附卷可憑(見毒偵字卷第111頁、第116頁),均為違禁物無訛,本案聲請單獨宣告沒收銷燬,核無不合,應予准許。至附表編號1所示毒品之包裝,因包覆毒品,其上顯留有該毒品之殘渣,衡情自難與之剝離,且無析離之實益與必要,就該外包裝應併予宣告沒收銷燬之;另送鑑耗損部分,既已滅失,自無庸宣告沒收銷燬,併此敘明。
㈢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為被告所有且供其施用第二級毒
品大麻所用之物,業據被告供承在卷(見毒偵字第17頁),揆諸前揭規定,自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及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宣告沒收,是檢察官就上開物品聲請宣告沒收,核無不合,應予准許。
㈣聲請意旨就附表編號2部分雖誤載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刑事
訴訟法第259條之1等規定聲請宣告沒收,但其聲請單獨宣告沒收之意旨既與上述規定相符,依前述說明,應由本院逕行更正聲請人所援引之條文,改依刑法第40條第2項之規定裁定宣告沒收,以臻適法,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第455條之36第2項,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8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38條第2項、第40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6 日
刑事第十一庭 法 官 林鈺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 葉潔如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26 日附表:
編號 扣案物品 鑑定結果 1 菸草2包(各含包裝袋1只) ⑴合計驗餘總淨重5.10公克。 ⑵經鑑定後,為第二級毒品大麻。 2 黃綠色乾燥植株1瓶 ⑴淨重0.3670公克,取0.0007公克鑑驗用罄,驗餘淨重0.3663公克。 ⑵經鑑定後,為第二級毒品大麻。 3 內含殘渣粉末之金屬研磨器1個 檢出四氫大麻酚,為第二級毒品大麻主要成分之一。 4 菸斗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