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115年度審附民字第577號原 告 丘芫瑄被 告 KOK KIM SOON(中文名:郭錦順)(馬來西亞籍)上列被告因本院114年度審訴字第4070號詐欺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3 日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莊書雯
法 官 陳盈呈法 官 葉詩佳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吳琛琛中 華 民 國 115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