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7 年重訴字第 83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7年度重訴字第83號原 告 辛主棋

李天讚洪蔡阿珠郭炳南葉文德林瑞欣江說樵葉松福朱沈量李莊秋霞前列十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劉岱音律師被 告 東家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邱貞瑜訴訟代理人 林雯澤律師複代理人 李宗瀚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意思表示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郭美杏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書記官 周小玲

裁判日期:2011-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