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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9 年司促字第 28815 號民事其他文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99年度司促字第28815號聲 請 人即債權人 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張明道代 理 人 楊基隆相 對 人即債務人 呂璧玉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肆佰捌拾伍萬陸仟柒佰零陸元整,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並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三、如債務人未於第一項期間內提出異議,本命令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中 華 民 國 99 年 11 月 26 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林明龍附表99年度司促字第28815 號利息: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 利息起算日 │ 利息截止日 │ 利息計算方式 │├──┼───┼─────┼──────┼──────┼───────┤│ 1 │新臺幣│呂璧玉 │自民國098年1│至清償日止 │年息3.3% ││ │181808│ │2月03日起 │ │ ││ │3元 │ │ │ │ │├──┼───┼─────┼──────┼──────┼───────┤│ 2 │新臺幣│呂璧玉 │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年息1.86% ││ │303862│ │1月22日起 │ │ ││ │3元 │ │ │ │ │└──┴───┴─────┴──────┴──────┴───────┘違約金:

┌──┬───┬─────┬──────┬──────┬───────┐│序號│ 本金 │相關債務人│違約金起算日│違約金截止日│違約金計算方式│├──┼───┼─────┼──────┼──────┼───────┤│ 1 │新臺幣│呂璧玉 │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181808│ │1月04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3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之二十計算 │├──┼───┼─────┼──────┼──────┼───────┤│ 2 │新臺幣│呂璧玉 │自民國099年0│至清償日止 │逾期在六個月以││ │303862│ │2月23日起 │ │內者依上開利率││ │3元 │ │ │ │百分之十,逾期││ │ │ │ │ │超過六個月部分││ │ │ │ │ │依上開利率百分││ │ │ │ │ │之二十計算 │└──┴───┴─────┴──────┴──────┴───────┘附件:

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99年度司促字第28815號)

(一)緣聲請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下同)96 年

7 月1 日與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合併後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銀行,聲請人為存續銀行,原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債務由聲請人承受,合先敘明。

(二)查債務人呂璧玉分別於94年1 月3 日及95年12月15日向聲請人借款貳佰萬元整及參佰貳拾萬元整,期限皆為20年,其中借款額度貳佰萬元自借款撥款日起,前36個月按月付息,自第37個月起,依年金法按月於每月3 日攤還本息;另借款額度參佰貳拾萬自借款撥款日起,前24個月按月付息,自第25個月起依年金法按月於每月22日攤還本息。又借款額度貳佰萬元係「金融機構辦理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依債務人簽交之增補條款契約書第三條約定,債務人積欠借款本金及( 或) 利息達六個月時,即將借款列入催收款項,並自未繳納本息之起始日終止政府之補貼利息,改按債務人向聲請人簽交之個人購置房屋借款契約第四條方式計付利息;借款額度參百貳拾萬元依個人購置房屋借款契約第四條第( 二) 款約定,借款利率前2年按聲請人定儲利率指數2.16% 加( 年利率)0.44%計算,第3 年起按聲請人當時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加(年利率)0.94%計算;嗣後隨聲請人公告之定儲利率指數調整而調整,並自調整後之第一個繳款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契約並約定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時,即視為全部債務到期,借款人應即清償全部借款。又借款人未依約清償本息時,其逾期在六個月以內者按應繳款日之約定利率百分之十,逾期六個月以上者,就超過六個月之部分,按應繳款日之約定利率百分之二十計付違約金。

(三)詎債務人於借得上開款項後,除分別繳納至98年12月03日及99年01月22日之本息外,即未再還款,迭經催討未果,迄今尚積欠如「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欄所示本金暨附表所示之利息、違約金未獲清償,有督促其履行債務之必要。按本件係請求給付一定數量之金錢債務,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08 條規定,狀請鈞院依督促程序迅賜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以維權益,實感德便。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裁判日期:201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