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建字第357號原 告 中升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之2法定代理人 邱鴻翼訴訟代理人 侯俊安律師被 告 內政部營建署法定代理人 葉世文訴訟代理人 林添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監造服務費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0 年11月15日下午2 點20分,在本院第26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邱蓮華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3 日
書記官 曾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