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9 年訴字第 496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496號上 訴 人 COLONIAL SEAL COMPANY法定代理人 STEPHEN A. MALONEY訴訟代理人 李恬野律師複代理人 劉又禎複代理人 張英賢被 告 榮泰油封工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茂雄訴訟代理人 楊久弘律師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榮泰油封工業有限公司因99年訴字第496號返還模具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為新台幣肆佰叁拾陸萬陸仟叁佰伍拾肆元(元以下四捨五入),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陸萬陸仟叁佰玖拾肆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民事第三庭 法 官 林振芳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訴訟標的價額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其餘關於核定訴訟標的金額及命補繳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書記官 林思辰

裁判案由:返還模具等
裁判日期:2011-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