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4916號原 告 林秦忠
楊玉梅留志成留志榮留彩霞共 同訴訟代理人 陳義文律師被 告 三群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仁宏訴訟代理人 李佳翰律師複 代理人 曾炳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呂耘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4916號原 告 林秦忠
楊玉梅留志成留志榮留彩霞共 同訴訟代理人 陳義文律師被 告 三群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林仁宏訴訟代理人 李佳翰律師複 代理人 曾炳憲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履約保證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呂耘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