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99號上 訴 人 Anthony Haddrick訴訟代理人 江皇樺律師被 上訴人 臺北醫學大學法定代理人 林建煌訴訟代理人 桑和蓓 劉育瑄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獎學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汪曉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3 月 17 日 書記官 洪仕萱裁判案由:給付獎學金裁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0-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