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5281號原 告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利明献訴訟代理人 顏孝辰 林志淵游芳瑜被 告 楊昌盛 曾進興 楊再旺楊再發劉楊玉梅上列當事人間請求代位分割遺產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陳琪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惠萍裁判案由:代位分割遺產等裁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