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判決書查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7802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訴字第7802號被 告即反訴原告 艾迪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賴文伍訴訟代理人 簡旭成律師原 告即反訴被告 太陽子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羅亞夫訴訟代理人 葛彥麟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貨款事件,被告對原告提起反訴,請求給付新臺幣(下同)945萬元及其遲延利息,惟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反訴之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945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9萬4,55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被告即反訴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反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林伊倫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2 日

書記官 黃品蓉

裁判案由:清償貨款
裁判日期: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