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重訴字第1261號原 告 賴豐田訴訟代理人 王子文律師 蔡宛青律師被 告 林素卿兼訴訟代理人 柯春富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請求退夥結算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1月12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鄭佾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8 日 書記官 巫玉媛裁判案由:請求退夥結算裁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裁判日期:202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