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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金簡上字第 2 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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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莊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券差借券費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何佳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3 日

書記官 陳立俐

裁判日期: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