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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5 年司養聲字第 87 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5年度司養聲字第87號聲 請 人即 收養人 A00 00 001(000000 00000 0000000)

A0000 00 002(000000000 0000000

00000)共 同非訟代理人 A06聲 請 人即被收養人 A05法定代理人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A07關 係 人 A08

A09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收養認可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認可A00 00 001(000000 00000 0000000)(美國籍、男、西元0000年0月00日生)、A0000 00 002(000000000 0000000 00000)(美國籍、女、西元0000年00月0日生)於民國114年11月5日共同收養A05(女、民國000年0月0日生、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為養女。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A00 00 001(000000 00000 0000000)、A0000 00 002(000000000 0000000 00000)係夫妻,二人欲共同收養聲請人即被收養人A05為養女,並經被收養人之法定代理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A07同意,為此聲請鈞院准予認可收養等語。並提出兒少出養必要性評估報告、出養媒合回報紀錄、收出養評估報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597號民事裁定暨確定證明書、特別授權書、美國移民許可證明、收養家庭調查報告、收養契約書、收養國收養法規、刑事紀錄證明書、健康報告、財力證明、護照、戶籍謄本等件為證。

二、收養人二人均為美國人,故本件收養屬涉外民事事件,應堪認定。而按「收養之成立,依各該收養者、被收養者之本國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54條第1項固定有明文,惟美國國際私法關於收養事件,採法庭地法,依反致規定,本件收養應否予以認可,仍應以我國法為準據法(法務部70年6月11日法70律字第7354號函意旨參照),先予敘明。按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子女被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民法第1079條、第1076條之1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

三、經核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已成立收養關係,復核無有何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之情事,有上開證據及收養人、被收養人、被收養人之法定代理人之代理人到場陳明可據(見本院115年8月4日調查筆錄),被收養人之父母因有疏於保護教養未成年子女之情事,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家親聲字第597號民事裁定停止親權,符合民法第1076條之1第1項第1款之情形,而無庸經其生父母同意。又經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提出評估報告,報告認為:被收養人之生母生活狀況不穩定,將被收養人託付留養人照顧後即失聯,被收養人之父親考量自身與被收養人無血緣關係,亦拒絕照顧被收養人,被收養人之外祖父母亦無意願協助照顧,現由新北市政府監護,考量被收養人需於穩定的家庭中成長,出養符合被收養人之最大利益。收養人夫婦結婚迄今已逾19年,有相同的價值觀,彼此溝通良好,擁有穩固的感情基礎。收養人有穩定的工作與收入,能負擔被收養人到來所增加的支出。管教計畫包括開放的討論後果及「積極介入法(time-ins)」,而非「暫時隔離法(time-outs)」,創造一個以信任和尊重為基礎的家庭環境,讓被收養人在接受管教時也能感到安全。收養人的工作都能長時間待在家中,給予被收養人穩定的照顧,並計畫根據被收養人的個別需求調整在家教育的課程內容,幫助被收養人以適當的方式成長與發展。收養人的家人與朋友均知悉收養一事,大多數皆非常支持,可以提供協助,此有評估報告在卷可稽。本院審酌被收養人之父母缺乏親職能力,並已經法院裁定停止親權,為使被收養人獲得良好之成長環境,故有出養必要性,並參酌收養人之各方面能力,以及收養人與被收養人漸進式相處之情況及開庭調查當日互動表現、被收養人之開庭調查時之意見,收養人顯示出對被收養人之耐心與關心,並與被收養人慢慢建立依附關係,可認收養人具有相當之親職能力,且能觀察被收養人之需求與情緒反應,並適時提供關心與照顧,使被收養人認可收養人成為父母之角色。綜上。本院認本件收養符合被收養人之利益,依法應予認可。爰裁定如主文。

四、本件認可收養之裁定,於其對收養人、被收養人及其生父母均確定時發生效力(家事事件法第81條、第117條)。

五、如不服本裁定,須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500元。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9 月 11 日

家事法庭 司法事務官 游淑婷

裁判日期:2026-09-11